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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已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yè)標準JGJ73-91主編單位: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批準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施行日期:1991年12月1日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抹灰工程第三章門窗工程第四章玻璃工程第五章吊頂工程第六章隔斷工程第七章飾面板(磚)工程第八章涂料工程第九章裱湖工程第十章刷漿工程第十一章花飾工程附錄:一、聚合物水泥砂漿噴涂、彈涂常用配合比二、玻璃工程常用油灰配合比三、修補飾面板的膠粘劑及膩子配合比四、涂料工程常用膩子及潤粉配合比五、刷漿工程常用膩子配合比第一章總
2、則第1.0.1條本規(guī)范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裝飾工程的施工及驗收。(注:有放射性、防腐蝕、防火等要求的裝飾工程,應按設計要求或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第1.0.2條裝飾工程所用的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選用,并應符合現(xiàn)行材料標準的規(guī)定。對材料質(zhì)量發(fā)生懷疑時,應抽樣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第1.0.3條裝飾工程所用的砂漿、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第1.0.4條裝飾材料和飾件以及有飾面的構件,在運輸、保管和施工過程中,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損壞和變質(zhì)。第1.0.5條抹灰、涂料和刷漿工程的等級及適用范圍,應符合設計要求。第1.0.6條裝飾工程應在基體或基
3、層的質(zhì)量檢驗合格后,方可施工。第1.0.7條高級裝飾工程施工前,應預先做樣板(樣品或標準間),并經(jīng)有關單位認可后,方可進行。其他等級的裝飾工程是否需做樣板,應由設計確定。第1.0.8條室外抹灰和飾面工程的施工,一般應自上而下進行。高層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進行。第1.0.9條室內(nèi)裝飾工程的施工,應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繼工程所損壞和玷污的條件下進行。室內(nèi)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第1.0.10條室內(nèi)吊頂、隔斷的罩面板和花飾等工程,應待室內(nèi)地(樓)面濕作業(yè)完工后施工。第1.0.11條室內(nèi)裝飾工程的施工順序
4、,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一、抹灰、飾面、吊頂和隔斷工程,應待隔墻、鋼木門窗框、暗裝的管道、電線管和電器預埋件、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灌縫等完工后進行;二、鋼木門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據(jù)地區(qū)氣候條件和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濕作業(yè)前進行;鋁合金、塑料、涂色鍍鋅鋼板門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濕作業(yè)完工后進行,如需在濕作業(yè)前進行,必須加強保護;三、有抹灰基層的飾面板工程、吊頂及輕型花飾安裝工程,應待抹灰工程完工后進行;四、涂料、刷漿工程,以及吊頂、隔斷罩面板的安裝,應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質(zhì)纖維板等地(樓)面的面層和明裝電線施工前,以及管道設備試壓后進行。木地(樓)板
5、面層的最后一遍涂料,應待婊糊工程完工后進行;五、祛糊工程,應待頂棚、墻面、門窗及建筑設備的涂料和刷漿工程完工后進行。第1.O.12條室內(nèi)外裝飾工程施工的環(huán)境溫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一、刷漿、飾面和花飾工程以及高級的抹灰,溶劑型混色涂料工程不應低于5℃;二、中級和普通的抹灰,溶劑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應在0℃以上;三、裱糊工程不應低于10℃;四、使用膠粘劑時,應按膠粘劑產(chǎn)品說明要求的溫度施工;五、涂刷清漆不應低于8℃,乳膠涂料應按產(chǎn)品說明要求的溫度施工;六、室外涂刷石灰漿不應低于3℃。注:①環(huán)境溫度是指施工現(xiàn)場最低溫度。②室內(nèi)溫度應在靠
6、近外墻離地面高500mm處測量。第1.0.13條裝飾工程必須作好成品保護,施工用水和管道設備試壓的水,不得污損裝飾工程。期1.0.14條裝飾工程施工安全技術、勞動保護、防火、防毒等的要求,應按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材料堆放應注意安全防火。第二章抹灰工程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第2.1.1條本章適用于一般抹灰和裝飾抹灰工程的施工及驗收。第2.1.2條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漿品種,應按設計要求選用,如設計無要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一、外墻門窗洞口的外側(cè)壁、屋檐、勒腳、壓檐墻等的抹灰——水泥砂漿或水泥混合砂漿;二、濕度較大的房間和車間的抹灰——水泥砂漿或水泥
7、混合砂漿;三、混凝土板和墻的底層抹灰——水泥混合砂漿、水泥砂漿或聚合物水泥砂漿;四、硅酸鹽砌塊、加氣混凝土塊和板的底層抹灰——水泥混合砂漿或聚合物水泥砂漿;五、板條、金屬網(wǎng)頂棚和墻的底層和中層抹灰——麻刀石灰砂漿或紙筋石灰砂漿。第2.1.3條抹灰砂漿的配合比和稠度等應經(jīng)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砂漿及摻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漿,應控制在初凝前用完。第2.1.4條砂漿中摻用外加劑時,其摻入量應由試驗確定。第2.1.5條木結構與磚石結構、混凝土結構等相接處基體表面的抹灰,應先鋪釘金屬網(wǎng),并繃緊牢固。金屬網(wǎng)與各基體的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00mm。第
8、2.1.6條抹灰前,磚石、混凝土等基體表面的灰塵、污垢和油漬等,應清除干凈,并灑水潤濕。第2.1.7條平整光滑的混凝土表面,如設計無要求時,可不抹灰,用刮膩子處理。第2.1.8條抹灰前,應先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