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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三校法條串講班衛(wèi)躍寧刑訴講義》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學術論文-天天文庫。
1、刑事訴訟法第一編總則第一章任務和基本原則[重點法條]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zhí)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guī)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嗣穹ㄔ?、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考點說明]各機關的職權及程序法定[習題]1.下列關于刑事訴訟中程序公正含義的表述哪一項不正確?A.訴訟參與人對訴訟能充分有效地參與B.程序違法能得到救
2、濟C.刑事訴訟程序能得到遵守D.刑事訴訟判決結果符合事實真相[重點法條]第五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考點說明]我國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職權原則與西方國家司法獨立的區(qū)別[習題]2.關于“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原則,下列理解錯誤的是:A.是指法官個人獨立審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響B(tài).是指合議庭獨立審判案件,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的影響C.是指法院獨立審判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D.是指法院依法獨
3、立審判案件,上級法院不能對下級法院正在審理的具體案件如何處理發(fā)布指示或命令[重點法條]第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對于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訊問和審判時,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訴訟參與人對于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的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相關法條]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第11條規(guī)定,對在開庭審理時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對
4、在開庭審理時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如果有必要公開審理的,必須經過本院院長批準,并且應限制旁聽人數(shù)和范圍。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guī)定》第46條規(guī)定,本規(guī)定所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涉嫌犯罪行為時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刑事案件,但在有關未成年人訴訟權利和體現(xiàn)對未成年人程序上特殊保護的條文中所稱的未成年人,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第19條
5、規(guī)定,開庭審理前,應當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法定代理人無法出庭或者確實不適宜出庭的,應另行通知其它監(jiān)護人或者其它成年近親屬出庭。經通知,其它監(jiān)護人或者成年近親屬不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記錄在卷。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guī)定》第10條規(guī)定,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場,告知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應當履行的義務。訊問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有女檢察人員參加。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2007年6月1日起施
6、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第56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詢問未成年證人、被害人,應當通知監(jiān)護人到場?!盵重點法條]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ㄒ唬┣楣?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ǘ┓缸镆堰^追訴時效期限的; ?。ㄈ┙浱厣饬蠲獬塘P的; ?。ㄋ模┮勒招谭ǜ嬖V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ㄎ澹┓缸锵右扇?、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
7、責任的。[考點說明]法定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處理。對本條規(guī)定的六種情形,公安司法機關應在不同訴訟階段作出不同的處理。[相關法條]最高法院解釋176:(九)被告人死亡的,應當裁定終止審理;對于根據(jù)已查明的案件事實和認定的證據(jù)材料,能夠確認被告人無罪的,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最高檢規(guī)則262:對于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沒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處理;發(fā)現(xiàn)犯罪事實并非犯罪嫌疑人所為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并建議公安機關重新偵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被逮
8、捕,應當撤銷逮捕決定,通知公安機關立即釋放?! ∽罡邫z規(guī)則263:審查起訴部門對于本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發(fā)現(xiàn)具有本規(guī)則第二百六十二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退回本院偵查部門建議作出撤銷案件的處理。最高法解釋188:對于自訴案件,人民法院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起訴,或者裁定駁回起訴:(一)不符合本解釋第一百八十六條規(guī)定的條件的;(二)證據(jù)不充分的;(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四)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