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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職國際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底稿2007版參考格式質量監(jiān)管與技術支持部審定審計工作底稿編制說明與要求一、引言審計工作底稿參考格式是審計手冊正文的執(zhí)行形式。特別是在審計手冊不十分完善、詳細程度不夠的情況下,通過規(guī)范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可以部分彌補上述不足,例如可以通過規(guī)范對部分工作底稿的取舍和不同填制要求來指導小規(guī)模企業(yè)的審計。本附件是為本所注冊會計師(泛指業(yè)務人員,下同)在執(zhí)行制造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業(yè)務、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時提供的參考格式。在執(zhí)行其他行業(yè)、非股份有限公司或非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業(yè)務時,可比照本附件的基本要求,編制相應的審計工作底稿。本所鼓勵業(yè)務人員對工作底稿參考
2、格式提出修改意見,并針對不同企業(yè)的具體情況和新的業(yè)務的需要進行創(chuàng)新,質量監(jiān)管與技術支持部門將定期對本參考格式進行修訂。二、審計工作底稿的分類本所新的審計流程是:第一,通過風險評估程序(包括編制財務報表科目明細表)評估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若干重大錯報風險點;第二,將每個重大錯報風險點按照便于執(zhí)行的原則(包括按科目劃分)劃分為若干審計目標;第三,根據每個審計目標設計進一步的審計程序(如綜合性方案、實質性方案),包括控制測試程序、實質性分析程序、細節(jié)測試程序;第四,按照設計的程序實施進一步審計(包括特殊項目的審計);第五,對審計結果進行總結與評價,并據以發(fā)表審計意見。上述流程是我們設
3、計工作底稿參考格式的基礎,而計劃審計工作則貫穿于審計的全過程。審計工作底稿參考格式按性質可分為綜合類工作底稿、進一步審計程序工作底稿、特殊項目審計工作底稿、匯總報表審計工作底稿、合并報表審計工作底稿和永久性檔案;按保存形式可分為電子工作底稿和紙質工作底稿。(一)綜合類工作底稿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審計計劃階段和審計報告階段,為規(guī)劃、控制和總結整個審計工作,并發(fā)表審計意見所形成的工作底稿。主要包括審計計劃、審計總結、未審計和已審計報表、審計報告、被審計單位管理層聲明以及注冊會計師對整個審計工作進行組織管理的所有其他記錄和資料。(二)進一步審計程序工作底稿是指注冊會計師記錄執(zhí)行控制測試、
4、實質性分析程序、細節(jié)測試的工作底稿。(三)特殊項目審計工作底稿是指不能歸于進一步審計程序工作底稿的其他審計測試類工作底稿,包括管理層舞弊審計、持續(xù)經營審計、對法律法規(guī)的考慮工作底稿等,另外,所有副報告和專項說明所必須編制的工作底稿也歸入本類工作底稿中。(四)匯總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底稿,注冊會計師在執(zhí)行被審計單位存在總、分公司核算體制的審計業(yè)務時,應當以其中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為核心,編制上述(一)—(三)類工作底稿,除此之外,還應當編制總、分公司之間的匯總抵銷工作底稿和其他組成部分的審計底稿,即本類工作底稿。(五)合并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底稿,注冊會計師在執(zhí)行存在母、子公司企業(yè)集團合
5、并報表審計業(yè)務時,應當以母公司(或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子公司)為核心,編制上述(一)—(三)類工作底稿,除此之外,還應當編制母、子公司之間的匯總抵銷工作底稿和其他子公司的審計底稿,即本類工作底稿。如果對同時存在總、分和母、子公司的合并報表審計,注冊會計師應當先編制總、分匯總底稿,然后才能編制合并底稿,不應將兩者混合在一起。(六)永久性檔案主要包括被審計單位的設立批準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合營合同、協(xié)議、章程、組織機構及管理層人員結構圖、重要經濟合同、驗資報告等資料的復印件或摘錄。該類工作底稿隨被審計單位有關情況的變化而不斷更新,應詳細列明目錄清單,并將更新之文件、資料隨時歸檔。注冊會計師
6、在將上述資料歸為永久性檔案的同時,還可根據需要,將其中與具體審計項目有關的內容復印、摘錄或綜合后歸入上述(二)、(三)類工作底稿的具體審計項目之后。(七)電子工作底稿是指為便于管理、將上述工作底稿中使用電子計算機輔助技術審計形成的工作底稿所進行的單獨分類。包括:個別財務報表調整系統(tǒng)、財務報表概略性分析系統(tǒng)、財務報表匯總系統(tǒng)、財務報表合并系統(tǒng)、財務報表科目明細表系統(tǒng)等,本類工作底稿除另有規(guī)定外一般只需提供電子文檔,但應編制紙質復核記錄。三、審計工作底稿的基本要素注冊會計師編制的每張工作底稿一般應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一)被審計單位名稱:即財務報表的編報單位。若財務報表編報單位為被
7、審計單位的組成部分,則應同時寫明該組成部分的名稱。被審計單位名稱和組成部分名稱在具體審計工作底稿中均可寫簡稱。(二)審計項目名稱:即針對某一重大錯報風險所確定的審計目標或設計的某一審計程序及實施對象的名稱。(三)會計期間:指某一資產負債類項目的報告時點或某一損益類項目的報告期間。(四)審計過程記錄:即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軌跡與專業(yè)判斷的記錄,注冊會計師應將其實施審計而達到審計目標的過程記錄在審計工作底稿中。(五)審計標識及其說明:審計標識是注冊會計師為便于表達審計含義、提高工作效率而采用的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