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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論回歸祖國后香港的法制論文..論文關鍵詞:香港法制法律體系立法權司法制度論文摘要:通過對回歸后香港法律淵源、立法、司法制度的描述和分析,試圖勾畫出香港法制的基本輪廓,以期對回歸祖國后的香港法制有一個較為清楚的認識。離開祖國一百余年的香港回到了祖國懷抱,這是中國歷史上的一件大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是根據(jù)“一國兩制”的構想建立的,并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運作實施?;痉ㄗ鳛橄愀厶貏e行政區(qū)的憲法性法律文件,構筑了回歸后香港社會、政治、法律的基本框架。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的制定使我國現(xiàn)實的法制建設呈現(xiàn)出新的格局,對我國法制建設的實踐和法學研究提出了新的課題。因此,對“九七”回歸后的香港法律制度進行研究
2、是有重大的現(xiàn)實和理論意義的。1一個國家下的兩種法律體系香港原有的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基本法抵觸或經(jīng)特別行政區(qū)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均在回歸后予以保留??梢?除與中國主權相抵觸的具有殖民主義色彩的法律及直接引自英國的法律外,回歸前的大部分法律仍然在回歸后的香港有效,..構成了回歸后香港的主要法律淵源。由于回歸后香港存在普通法等法律淵源,其法律體系必定和中國大陸存在不少差別,主要表現(xiàn)在下面幾個方面:1.1大陸的法律淵源主要是國家制定的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只有在個別情況下,經(jīng)國家認可的習慣才具有法律效力,成為法律淵源的一種補充。因此,習慣法在大陸法律淵源中比例很小、意義
3、不大。而判例不是大陸法律的淵源。一切案件都必須按法律的規(guī)定審理,作出判決。所以,成文法是大陸法律的主要淵源?;貧w后的香港,判例法(普通法和衡平法)在其法律體系中仍然占有重要位置,而判例法是不成文法,所以不成文法是回歸后香港重要的法律淵源。這一點與大陸有很大不同。此外,習慣法,主要是清朝的《大清律例》和傳統(tǒng)習慣及香港法律對其內(nèi)容所作的解釋,仍是香港法律淵源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也是香港法律的一大特色。1.2香港法律以“遵循先例”為重要原則。法官在對他審理的案件作出判決時,不僅要考慮到先例,即其他法官在已決案件中對與此相同或密切相關的問題的判決時所適用的原則,而且要受到已有判例的約束,接受并遵循先例
4、確定的原則。這一原則被認為是利用前人智慧,保持法律適用的統(tǒng)一性及使法律具有可預測性的必不可少的途徑。而在大陸,法官必須嚴格按法律的規(guī)定進行審理,作出判決。其他法官在已決案件中就相關問題作出的判決,只可以作為審理案件時的參考,而不能作為判案依據(jù)。1.3香港法律秉承注意程序原則。即事先訂立一套清楚、公正的程序,凡按這套程序?qū)徖淼贸龅慕Y論,必須認定為公正結論。大陸的法律更為注重實體公正,要求的是得到公正的結果,程序的彈性較大。從根本上說,這一點反映了兩者在認識論上的差異。1.4語言方面,香港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判定法律。兩種語言的版本具有同等的效力。在語言上,香港亦體現(xiàn)著“一國兩制”。這與大陸是截然
5、不同的。由于香港的法律淵源、法律原則與大陸存在諸多差異以及存在大部分全國性的法律不在香港適用的情況,使我們有理由認為,香港保留了原有的普通法系傳統(tǒng),使其仍然屬于普通法系地區(qū)。它與大陸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一個國家下的兩種法律體系。一個國家體現(xiàn)了國家主權,而兩種法律體系則是“一國兩制”在法律制度上的生動表現(xiàn)。2香港的立法權回歸前香港的立法權屬于港督,而實際上英國控制著香港的立法權。這種帶有殖民地色彩的立法權,是絕對應予以摒棄的。自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成立之日起,就建立了屬于香港廣大居民的立法機關——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立法會,行使香港立法權。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一方面香港立法權范圍十分廣泛。除對屬國家主
6、權范疇的國防、外交以及其他屬中央人民政府管轄的事務無權立法以外,有權在不違反基本法的前提下,就特別行政區(qū)自治范圍內(nèi)的一切事務,自行制定、修改、廢除法律。另一方面,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立法權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全國人大對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立法權實施必要的監(jiān)督和一定的限制。這種監(jiān)督和限制表現(xiàn)在:第一,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雖不需要經(jīng)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準,但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履行備案的手續(xù);第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征詢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委員會后,如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基本法關于中央管理的事務的條款及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關系的條款,可將有關法律發(fā)回,但不
7、作修改。經(jīng)全國人大常委會發(fā)回的法律立即失效。在我國,根據(jù)憲法規(guī)定,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制定地方法規(guī)。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shù)孛褡宓恼巍⒔?jīng)濟、文化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它們和回歸后香港所享有的立法權均屬地方立法權。但作為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qū)域,香港立法權又有自身特點。闡明它們之間的差異,對進一步認識回歸后香港立法權的特點是有益處的。2.1立法權限不同。根據(jù)基本法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