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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T16-92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主編單位: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施行日期:1993年8月1日關于發(fā)布行業(yè)標準《民用建設電氣設計規(guī)范》的通知建標[1993]139號根據建設部(87)城科字第276號文的要求,由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的《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業(yè)經審查,現批準為推薦性行業(yè)標準,編號JGJ/T16-92,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原部標《建筑電氣設計技術規(guī)程》(JGJ16-83)同時廢止。本標準由建設部建筑設計標準技術歸口單位中國建筑技術發(fā)展研究中心(建筑標
2、準設計研究所)負責歸口管理,主編單位負責具體解釋等工作,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3年2月26日1總則1.0.1為在民用建筑電氣設計中更好地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技術經濟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維護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觀,制定本規(guī)范。1.0.2本規(guī)范適用于城鎮(zhèn)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單體及群體民用建筑的電氣設計。1.0.3民用建筑電氣設計采用的技術標準和裝備水平,應與工程在國民經濟和公共生活中的地位、規(guī)模、功能要求及建筑環(huán)境設計相適應。認真考慮設備、材料的供應可能,以及施工安裝和維護管理水平。1.0.4
3、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應積極采取各項節(jié)能措施,努力降低電能消耗;注意節(jié)約有色金屬,合理選用銅、鋁材質的導體。1.0.5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應根據地區(qū)條件、工程特點、規(guī)模和發(fā)展規(guī)劃、正確處理近期和遠期發(fā)展的關系,做到以近期為主,考慮發(fā)展的可能性。1.0.6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應積極采取經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新技術、新理論、努力創(chuàng)造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1.0.7設計中應選用技術先進、經濟、適用的定型產品及經過鑒定、檢測的優(yōu)良產品。1.0.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2術語、符號、代號2.1術語2
4、.1.1照明(1)光環(huán)境——光(照度水平、照度分布、照明形式、光色等)和顏色(色調、飲和度、室內色彩分布、顯色性能等)與房間形狀結合,在房間內所形成的生理和心理的環(huán)境。(2)工作面——指在其上面進行工作的平面。當沒有特別指定工作位置時,一般把室內照明的工作面假設為距離地面0.75m高的水平面。(3)照度——在一個面上的光通密度。它是射入單位面積的光通量。(4)維護照度——在必須更換光源或在預期清洗燈具和清掃房間周期終止前,或者同時進行上述維護工作的時刻所應保持的平均照度。通常維護照度不應低于使用照度的80%。(5)使用照度——在一個
5、維護周期內照度變化曲線的中間值。(6)初期照度——在新裝照明設備初始時的照度。(7)標量照度——位于某一點的微小平面上的平均照度。標量照度又稱平均球面照度。(8)平均柱面照度——位于某一點的微小圓柱曲面上的平均照度,圓柱的軸線與水平面垂直。(9)等效球照度——在球照明條件下,作業(yè)的可見度與在給定照明條件下該作業(yè)的可見度相等時球照明條件下的照度水平。(10)照度均勻度——表示給定平面上照度分布的量。照度均勻度可用最小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或最小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表示。(11)減光補償系數——照明裝置經過一定期間使用后,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和
6、同一條件的初期值之比稱為維護系數。維護系數的倒數稱為減光補償系數。(12)色調——非彩色即黑、白、灰以外呈現的彩色名稱。如紅、黃、藍、綠等視覺的顏色特性。(13)色溫——光源發(fā)射的光的顏色與黑體在某一溫度下輻射的光色相同時,黑本的溫度稱為該光源的色溫。(14)相關色溫——黑體輻射的色度與所研究的光源色度最接近時,黑體的溫度定義為該光源的相關色溫。(15)背景——與物體相鄰近并被觀察的表面。(16)視野——當頭和眼睛不動時,人眼能觀察到的空間范圍。(17)可見度——人眼能夠感知的物體清晰可見的程度。又稱視度。(18)視覺作業(yè)——在給定
7、的活動中,必須觀察的呈現在背景前的細節(jié)或目標。(19)視覺環(huán)境——視野中除視覺作業(yè)以外的所有部分。(20)視覺功效——用速度和精度來表示人的視覺器官完成給定視覺作業(yè)的定量評價。(21)一般顯色指數——系指在該光源照明下的物體顏色與色溫類似的一個參比光源照明下,這些物體顏色的相符程度的量度。(22)亮度——表面上一點在某一方向的亮度,是圍繞該點的微單位表面在給定方向所發(fā)射或反射的發(fā)光強度除以該單元投影到同一方向的面積。(23)亮度對比——物體及其背景亮度的差與背景亮度之比。(24)眩光——由于亮度分布不適當或由于亮度的變化輻度太大,或
8、由于空間和時間上存在極端的亮度對比,以致引起不舒適(不舒適眩光)或降低觀察物體的能力(失能眩光)或同時產生這兩種現象的視覺條件。(25)直接眩光——在視野內由于高亮度所產生的眩光。(26)反射眩光——在視野內由于光澤表面的反射所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