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描述:
《沈陽市公安局部門決算》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沈陽市公安局部門決算(2017年)26目錄第一部分沈陽市公安局概況一、主要職責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第二部分沈陽市公安局2017年部門決算公開表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二、收入決算表三、支出決算表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表第三部分沈陽市公安局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第四部分名詞解釋26第一部分沈陽市公安局概況一、主要職責
2、沈陽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在市委、市政府和遼寧省公安廳的領導下,承擔如下工作職責: 一、執(zhí)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guī)草案,組織實施全市公安保衛(wèi)工作; 二、掌握全市影響政策穩(wěn)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并負責組織實施; 三、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處置治安事故和騷亂,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yè)和危險物品;四、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26五、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jiān)督; 六、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
3、警衛(wèi)工作; 七、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八、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jiān)外執(zhí)行的罪犯執(zhí)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jiān)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場所; 九、負責公共信息網(wǎng)絡的安全監(jiān)察工作; 十、指導和監(jiān)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指導治安保衛(wèi)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依法負責收容教育的有關工作; 十二、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
4、、行動技術建設; 十三、負責市局直管部門的公安裝備、被裝和經(jīng)費等警務保障工作,指導公安分縣局的裝備、財務等警務保障工作;26 十四、制定、實施全市公安隊伍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組織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以及公安宣傳,按權限管理干部和警銜,開展警務督察工作,查處本市公安隊伍的違法違紀案件; 十五、領導本市公安消防、警衛(wèi)部隊,對武警部隊執(zhí)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yè)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機構設置情況:市公安局下設指揮中心、政治部等8個職能處室,交通警察局、刑事偵查
5、局等23個直屬警種支隊,和平分局、法庫縣局等15個分縣局。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納入沈陽市公安局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沈陽市公安局本級(除交通警察局和監(jiān)管支隊實行一級預算并單獨公開外,其他所屬單位未獨立編制決算)。26第二部分沈陽市公安局部門決算公開表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二、收入決算表三、支出決算表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
6、費支出決算表262626262626262626262626第三部分沈陽市公安局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從2017年起,沈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監(jiān)管支隊實行一級預算管理,部門決算獨立公開,因此市公安局本級上下年度決算收支總額變化較大。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一)收入總計135,109萬元,具體包括:1.財政撥款收入117,148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7,148萬元,剔除交警和監(jiān)管因素后,比2016年增加9729萬元,主要是基建項目經(jīng)費增加。2.其他收入742萬元,主要是上級機關撥付辦案經(jīng)費
7、。3.上年結轉和結余17,219萬元,主要是未完工基建項目資金、政府采購項目結轉資金等。(二)支出總計107,492萬元,具體包括:1.基本支出81,222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0,00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6,09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572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551萬元。剔除交警和監(jiān)管因素后,2017年比2016年減少8895萬元,主要是因為2016支出中包含按照國家、省、市統(tǒng)一規(guī)定調整補發(fā)警銜津貼、地方津補貼等因素。262
8、.項目支出26,270萬元,剔除交警和監(jiān)管因素后,比上年增加2315萬元,主要用于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經(jīng)濟案件等偵察辦案費、民警教育訓練經(jīng)費、警服購置經(jīng)費、禁毒、特警、網(wǎng)偵等警種專項工作經(jīng)費、公民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境證件制作經(jīng)費、公安網(wǎng)絡設備運行維護經(jīng)費和線路租賃費、公安裝備和信息化建設以及基本建設經(jīng)費等業(yè)務支出。(三)年末結轉和結余27,617萬元主要是基建項目未竣工決算以及政府采購項目未完成施工、驗收程序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