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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nèi)容在應用文檔-天天文庫。
1、《2002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附件附件A-《2002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附件B-擬被修訂的《電訊條例》條文附件A本條例草案旨在修訂《電訊條例》。由立法會制定。1.簡稱及生效日期(1)本條例可引稱為《2002年電訊(修訂)條例》。(2)本條例自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以憲報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實施。2.指引《電訊條例》(第106章)第6D條現(xiàn)予修訂—(a)在第(2)款中,加入— “(aa)指明他在得出第7P(1)或(6)(a)或(b)條所指的意見前須考慮的事宜;”;(b)加入— “(2A)在不損害第6C條的一般性的原則下,局長在根據(jù)第(2)(aa)款發(fā)出指引前,須向可能受第7P條的實施所
2、影響的人進行在有關個案的整體情況下屬合理的諮詢?!薄?3.加入條文現(xiàn)加入— “7P.局長就對傳送牌照持牌人的控制的改變等作出規(guī)管的權力(1)如局長的意見認為任何在本條生效后在以下方面出現(xiàn)的改變—(a)對某傳送牌照持牌人作出的控制;(b)某傳送牌照持牌人的任何有表決權股份的實益擁有權;或(c)某傳送牌照持牌人的任何有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控制權,具有或相當可能具有大幅減少電訊市場中的競爭的效果,則局長可藉送達書面通知予該持牌人,指示該持牌人采取局長認為為消除任何該等反競爭效果而有需要、并在該通知指明的行動。(2)局長在得出第(1)款所指的意見并根據(jù)該款發(fā)出指示前,須—(a)給予有關傳送
3、牌照持牌人合理機會向局長作出申述;及(b)考慮該持牌人根據(jù)(a)段作出的申述(如有的話)。(3)在不局限局長根據(jù)第(1)款可指示有關傳送牌照持牌人采取的行動的一般性質(zhì)的原則下,該行動可包括在以下方面致使作出改動—9(a)對該持牌人作出的控制;(b)該持牌人的任何有表決權股份的實益擁有權;或(c)該持牌人的任何有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控制權。(4)獲送達第(1)款所指的通知的傳送牌照持牌人,須遵從該通知內(nèi)的指示。(5)如有在以下方面建議作出的改變—(a)對某傳送牌照持牌人作出的控制;(b)某傳送牌照持牌人的任何有表決權股份的實益擁有權;或(c)某傳送牌照持牌人的任何有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控制
4、權,該持牌人可書面向局長申請同意該項建議作出的改變。(6)如局長在接獲根據(jù)第(5)款提出的申請后—(a)得出意見認為有關建議改變不會或并非相當可能會具有大幅減少電訊市場中的競爭的效果,則局長可決定給予同意;或(b)得出意見認為有關建議改變會或相當可能會具有大幅減少電訊市場中的競爭的效果,則局長可決定— (i)拒絕給予同意;或(ii)在內(nèi)容為有關傳送牌照持牌人須采取局長認為為消除任何該等反競爭效果而有需要的行動的指示的規(guī)限下,給予同意。9(7)局長在得出第(6)(b)款所指的意見及(如適用的話)根據(jù)第(6)(b)(ii)款發(fā)出指示前,須—(a)給予有關傳送牌照持牌人合理機會向局長作出申述
5、;及(b)考慮該持牌人根據(jù)(a)段作出的申述(如有的話)。(8)局長須藉送達書面通知予有關傳送牌照持牌人,告知該持牌人—(a)根據(jù)第(6)(a)或(b)(i)或(ii)款作出的決定;(b)(如根據(jù)第(6)(b)(ii)款作出決定)局長指示該持牌人采取的行動。(9)在不局限局長根據(jù)第(6)(b)(ii)款可指示有關傳送牌照持牌人采取的行動的一般性質(zhì)的原則下,該行動可包括在以下方面致使作出改動—(a)對該持牌人作出的控制;(b)該持牌人的任何有表決權股份的實益擁有權;或(c)該持牌人的任何有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控制權。(10)如第(5)款提述的建議作出的改變—(a)依據(jù)局長根據(jù)第(6)(a)款
6、給予的同意而生效;或9(b)依據(jù)局長根據(jù)第(6)(b)(ii)款給予的同意并在符合局長根據(jù)該款發(fā)出的指示的情況下生效,局長不得根據(jù)第(1)款就該項改變發(fā)出指示。(11)局長—(a)因根據(jù)第(6)(a)或(b)(i)或(ii)款作出決定而招致;或(b)就處理根據(jù)第(5)款提出的申請而招致,的任何費用或開支的款額,可作為拖欠局長的債項向有關傳送牌照持牌人追討。(12)為施行第(1)(a)及(5)(a)款,如有以下情況,對某傳送牌照持牌人所行使的控制即屬有所改變—(a)某人成為該持牌人的董事或主要高級人員;(b)某人成為該持牌人多于15%的有表決權股份的實益擁有人;(c)某人成為該持牌人多于
7、15%的有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控權人;或(d)某人除在上述情況外憑借規(guī)管該持牌人或任何其他法團的組織章程大綱或章程細則或其他文書所賦予的權力,取得確保該持牌人的事務是按照該人意愿處理的權力。(13)在本條中—“有表決權股份”(votingshares)指傳送牌照持牌人的股份,而該等股份是使其注冊擁有人有權在該持牌人的股東會議上投票的;9“表決控制權”(votingcontrol)指控制(不論直接或間接)附于一股或多于一股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