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蘇軾音樂美學思想的思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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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論蘇軾音樂美學思想的思辨性摘要:簡單地說,“思辨”一詞可以理解為通過思考、論證來辯證地看待問題。曾經(jīng)有些學者認為中國古代強調(diào)的是規(guī)范、同一、權威,注重整體、講求尊崇,因此片面地判斷中國古代的哲學思想從整體上來看是缺乏思辨性的,但實際上哲學思想總是思辨的。中國古代有許多思想家、哲學家的觀念并不缺乏思辨性,這種思辨思想透過他們的言論、文賦顯現(xiàn)出來,蘇軾也是其中一人。本文從蘇軾和其與音樂有關的文學作品入手,從主客觀的關系、審美觀念的思辨性、矛盾的關系等方面論述蘇軾音樂美學思想的思辨性?! £P鍵詞:音樂美學思想;思辨性;主客觀關

2、系;審美觀念  :J601:A:1004-2172(2010)03-0067-03    鮑??睹缹W史》寫道:“許多讀者也許會抱怨本書幾乎完全沒有直接提到東方藝術,不論是古代世界的東方藝術也好,還是近代中國和日本的東方藝術也好。……因為就我所知這種審美意識還沒有達到上升為思辨理論的地步?!雹佟J聦嵶C明,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中國涌現(xiàn)出了許多思想家、哲學家,如老子、韓非、朱熹等,他們的思想理論是不乏思辨性的。在音樂美學方面,中國古代也有許多不乏思辨性的論著出現(xiàn),如先秦時期的《樂記》②、魏晉時期的《聲無哀樂

3、論》、明代的《山琴況》等。在北宋時期也有不少文人音樂家有關于音樂美學方面的言論,而蘇軾可以算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以文學創(chuàng)作為載體,表述了自己深刻、復雜的哲學思想。關于名實,他有:“有名而無實,則其名不行;有實而名,則其實不長”③的辯證思想;關于相對,他有:“凡物自其濁者視之,則清者為清;自其實者視之,則虛者為虛”④的名句;關于事理,他有:“橋之所以為安于舟者,以有橋而言也。水潦大至,橋必解而舟不至于必敗”⑤的見解。這樣的詩句、文辭可以說是舉不勝舉。這些辯證的哲學思想反映到音樂上,形成了蘇軾豐富、獨到又不失思辨性的美學觀點

4、。本文擬從以下三個方面具體論述蘇軾音樂美學思想中的思辨性?!   ∫弧㈥P于主客觀關系    蘇軾強調(diào)主客觀相統(tǒng)一的重要性。他的琴詩《題沈君琴》集中體現(xiàn)了這一思想:“若言琴上有琴聲,放在匣中何不鳴?若言聲在指頭上,何不于君指上聽?”本詩的宗旨同佛教經(jīng)典《楞嚴經(jīng)》“譬如琴瑟、箜篌、琵琶,雖有妙音,若無妙指,終不能發(fā)。汝與眾生,亦復如是。”一句應是相同的。《楞嚴經(jīng)》中的這種說法本是形容一切眾生想求自身的圓滿,還需要師家的點撥,這兩方面的因緣相結合才能幡然醒悟、啟發(fā)妙用。從此可以看出,蘇軾顯然深受佛家思想的影響。在《題沈君琴》中

5、,他先是附和了“雖有妙音,若無妙指,終不能發(fā)”的思想,但是隨即又提出只有手指而無樂器這樣的媒介也是不能欣賞到樂聲的。他強調(diào)要聽到優(yōu)美的琴聲,琴與彈琴人缺一不可。蘇軾的另一篇文章《法云寺鐘銘》與《題沈君琴》有異曲同工之妙:“有鐘誰為撞?有撞誰撞之?三合而后鳴,聞所聞為立。闕一不可得,汝則安能聞?汝聞竟安在?耳視目可聽。當知所聞者,鳴寂寂時鳴?!辩姟⒆茬姷膭幼?、撞鐘人這三個要素必須要合為一,鐘才能發(fā)出聲音。從這兩篇文章論及的觀點來看,蘇軾認為主觀的感受是見之于客觀的活動的。如果沒有奏樂的工具和奏樂這一動作,美妙的樂聲又從何而

6、來?所以是不能夠違背客觀存在的。但如果客觀條件都具備了,卻沒有奏樂的人也是不行的,所以主觀存在也必不可少。這兩者之間的配合是相輔相成又缺一不可的,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個要素,最后都不能產(chǎn)生美妙的樂音。蘇軾的這兩篇文章都反映出,他認為主觀與客觀同樣重要,他注重審美主體的作用卻也同樣注重客觀實體的存在?! ≡谔K軾的思想中,情感主義美學思想和形式主義美學思想的融合已經(jīng)初現(xiàn)倪端。蘇軾《寶繪堂記》:“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寓意于物,雖微物足以為樂,雖尤物不足以為病。留意于物,雖微物足以為病,雖尤物不足以為樂?!币驗椤霸?/p>

7、意”可以寄托情思,其樂無窮;而“留意”就會愛不釋手,執(zhí)著沉迷,給主體帶來消極的影響。在主客觀的關系上,他主張把主觀情感意寓于客觀事物之中,從而在客觀事物中獲得快樂。但是如果留意于物,把客觀事物看得過重,累身于客觀事物中不能自拔,就會失去快樂。因此在蘇軾的觀念中,對事物的喜愛還是有“度”的把握。這里強調(diào)在客觀事物中獲得樂趣,與我國魏末嵇康《聲無哀樂論》中“心之與聲,明為二物”的形式主義音樂美學的觀點有近似之處。《聲無哀樂論》中“東野主人”認為音樂本身是沒有哀樂之情的,還為論證這個觀點舉了大量的例子。比如不管為何原因出汗,汗

8、都是一樣;不管為何流淚,淚都是一樣,并不會有什么不同。音樂表現(xiàn)作曲者的心情,就只能由作曲者來演奏,等等。這樣一味強調(diào)客觀,而忽略主觀存在當然有牽強附會之處,這種觀點是十分片面的。和蘇軾的觀點相比,兩者雖然都同樣強調(diào)了客觀存在的重要性,但蘇軾在強調(diào)客觀事物的重要作用的同時并沒有忽略主觀的情感,“寓意”也是不可缺少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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