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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論刑民交叉案件的處理摘要刑民交叉案件是審判實踐中經常出現(xiàn)的問題。支持或反對“先刑后民”原則的都各執(zhí)一詞,并且都有一定的道理。筆者意見是在刑民訴訟沖突的情況下,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區(qū)別對待,不應局限于先刑后民?! £P鍵詞刑民交叉程序先刑后民 ?。篋918:A 一、刑民沖突的根源 一般而言,人們生活中的行為行為都會涉及到多種法律關系和法律責任,比如一起交通事故或者一起知識產權侵權案件,往往同時涉及到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法律關系和法律責任,相應地有三類實體法和程序法對此進行規(guī)制。以刑事、民事交叉問題為例,在現(xiàn)代訴訟程序發(fā)生刑、民分離的背景下,對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的
2、追究是分別通過刑事和民事訴訟程序進行的,而這兩種程序之間又存在種種技術上的差異,法院內部的刑事、民事審判庭界限分明,實體法上的規(guī)范競合就引發(fā)了程序間的交叉與沖突。目前我國對刑事與民事交叉問題的處理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在實踐中也大都默認了“先刑后民”的處理原則?!跋刃毯竺瘛痹瓌t往往也被稱為“刑事優(yōu)先”原則。但先刑后民的處理模式是否科學、是否有法律依據一直存在不同的爭論。 二、關于先刑后民原則的爭論 ?。ㄒ唬┲С帧跋刃毯竺瘛痹瓌t的人認為該原則有法理和法律支撐,是對刑、民訟兩大訴訟程序關系的一種規(guī)律性反映?! ?、從價值上判斷,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發(fā)生沖突時公共
3、利益優(yōu)先的理論基礎。我國立法一貫堅持公權優(yōu)于私權的理念,當犯罪行為與民事侵權并存時,即便是存在被害人的情形下,立法者認為犯罪的本質是對社會關系的侵犯,而非簡單地對個人的侵犯。因此,應先由國家對該犯罪行為追究,進入提起公訴階段時,才允許私人就其民事賠償部分提出請求,被害人首先要服從國家追究犯罪的需要?! ?、從技術上分析,刑事訴訟擁有許多民事訴訟所不具有的偵查、取證手段,故刑事訴訟較之民事訴訟更能全面揭示案件事實真相。從證明標準分析,刑事訴訟中的證明標準高于民事訴訟,這些都保證了刑事訴訟較之民事訴訟更易于全面揭示案件的事實真相,也就更有利于當事人通過司法途徑
4、保護自己的權利。所以刑事訴訟較之民事訴訟具有位階和位序上的優(yōu)先性,這是訴訟規(guī)律的體現(xiàn)。 3、避免裁判不統(tǒng)一。刑事判決既判力高于民事判決既判力的理論基礎。這就是位階上的刑事優(yōu)先,刑事判決的效力在位階上應當高于民事判決,民事判決的既決內容不能約束刑事判決,相反,刑事訴訟中的有罪判決將對民事訴訟產生既判力,民事的判決應該遵從這種既判力,保證裁判統(tǒng)一?! ?、節(jié)省訴訟資源。從務實的角度出發(fā),先確定刑事犯罪,被害人的財產損失就可通過追贓手段獲得救濟,方便快捷,節(jié)約成本。如若先訴諸民事訴訟,不但要理清錯綜復雜的民事法律關系,準確界定其性質,耗時費力,而且可能面臨執(zhí)行
5、不能的風險。刑事犯罪若能成立,往往意味著民事侵權關系的成立或者民事合同關系的無效,使復雜的民事法律關系迅速簡化、明晰。因此,無論從被害人的心理態(tài)度還是從民事辦案人的主觀愿望出發(fā),都希望先刑事定案再民事處理。 5、從法律依據上看,“先刑后民”原則是在司法實踐中逐漸形成,并通過司法解釋的形式確立起來的基本原則。例如在我國刑事訴訟法制度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制度體現(xiàn)了“先刑后民”原則。再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存單糾紛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和《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兩個司法解釋對審理經濟糾紛中發(fā)現(xiàn)經濟犯罪嫌疑必須“先刑后民”的規(guī)定也體
6、現(xiàn)了該原則?! 。ǘ┵|疑該原則的學者認為,“先刑后民”以及“刑事優(yōu)先”原則既沒有法理法律依據,又不能很好地解決當事人的訴求,是一種制度缺陷?! ?、“先刑后民”原則有悖于“私權優(yōu)先”的現(xiàn)代司法理念。根據現(xiàn)代司法理念,公共權力是為私人權利服務的,私權優(yōu)于私權。相應地民事訴訟是當事人一切訴訟權利的基礎和源泉,是保障私權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強對私權的保護,首先要保障民事訴訟的依法行使。而刑法和刑事司法本身有“謙抑性”和“補充性”的要求,它意味著只有當其他前置性手段不足以制裁某種行為時,才能動用的手段,而且刑法較之民法是一種保障性法,可以稱之為“二次法”,其調整的
7、社會關系往往由于社會危害性發(fā)生質變而躍升為犯罪,應為保護原權利而存在?! ?、訴訟并非是查明事實真相的最有效途徑。根據有限理性原則,司法程序往往限于時間、認識、證據等外界因素的制約,通過司法程序往往很難能夠查明真相,但根據法律要求,在真相無法查清的情況下法院也不能拒絕裁判,這時候需要法官通過其他機制(例如證明責任的分配)及時果斷定紛止爭,從這個角度講,司法程序最大的使命或者存在的價值就是解決糾紛或定紛止爭而非查明真相。刑事訴訟程序與民事訴訟程序是針對解決不同的訴求而區(qū)分的,故不能以刑事訴訟比民事訴訟更能發(fā)現(xiàn)事實真相而在位階和位序上進行排序,或者干脆前者代替
8、后者?! ?、同一事實無須追求判決的一致性。由于刑事證據制度與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