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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簡談類推適用對法律漏洞的補充功能簡談類推適用對法律漏洞的補充功能導讀:“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的合同,適用本法總則的規(guī)定,并可以參照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的規(guī)定?!北救苏J為類推適用在法律漏洞補充中的地位是異常重要的。以下主要以類推適用來淺談一下在民事法律領域的漏洞補充?! 【皖愅七m用的含義,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見解,但沒有實質的區(qū)別。楊仁壽認為:“類推適用,系[摘要]由于法律具有相對穩(wěn)定性和滯后性,在面對社會生活的高速變化性時,難免會出現一些案件在現行法律規(guī)定中找不到裁判的依據。但“禁止拒絕裁判”原則要求法官不得以法律沒有規(guī)定而拒絕裁判,類推適用在法律漏洞
2、補充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以“泥人張“商標糾紛案為例來淺析一下類推適用的漏洞補充功能?! 關鍵詞]法律漏洞類推適用泥人張 []A[]1009-類推適用對法律漏洞的補充功能由提供海量免費論文范文的.是P,S是M,則S就是P。間接推論的邏輯形式是:M法律要件有P法律效果(大前提),S與M類似(小前提),則S亦有P法律效果(結論)。[8](第161頁)類推適用是基于“類似性質”或“類似關系” 簡談類推適用對法律漏洞的補充功能簡談類推適用對法律漏洞的補充功能導讀:“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的合同,適用本法總則的規(guī)定,并可以參照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的規(guī)定
3、?!北救苏J為類推適用在法律漏洞補充中的地位是異常重要的。以下主要以類推適用來淺談一下在民事法律領域的漏洞補充?! 【皖愅七m用的含義,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見解,但沒有實質的區(qū)別。楊仁壽認為:“類推適用,系[摘要]由于法律具有相對穩(wěn)定性和滯后性,在面對社會生活的高速變化性時,難免會出現一些案件在現行法律規(guī)定中找不到裁判的依據。但“禁止拒絕裁判”原則要求法官不得以法律沒有規(guī)定而拒絕裁判,類推適用在法律漏洞補充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以“泥人張“商標糾紛案為例來淺析一下類推適用的漏洞補充功能?! 關鍵詞]法律漏洞類推適用泥人張 []A[]1009-類推適用對法律漏洞的補充功
4、能由提供海量免費論文范文的.是P,S是M,則S就是P。間接推論的邏輯形式是:M法律要件有P法律效果(大前提),S與M類似(小前提),則S亦有P法律效果(結論)。[8](第161頁)類推適用是基于“類似性質”或“類似關系”所得出的推論。依“類似關系”所做經驗科學上的類推始終要求結論具有“真實性”,而根據“類似性質”所做法學上的類推適用,則重在結論的“妥當性”,至于推理結論并非絕對可靠。 三、類推適用在裁判案件過程中的運用 “泥人張”彩塑是清朝道光年間藝人張明山創(chuàng)造和發(fā)展起來的一種彩塑藝術,并因此得到藝術稱號“泥人張”。1994年12月,張明山的第四代傳人張锠、第五代傳
5、人張乃英等17位張明山的后人以維護張明山的姓名權、著作權、名譽權為由,向天津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了天津泥人張彩塑工作室、天津泥人張工藝品經營部和天津泥人張塑像藝術公司。這里我想討論的不是此案的爭議焦點“泥人張”標志究竟是一種什么權利屬性標志的理由,而是原告張明山的后人起訴被告天津泥人張彩簡談類推適用對法律漏洞的補充功能導讀:者名譽的規(guī)定,實際上并不是保護死者本身的民事權益,而是體現了由尊重死者而保護死者近親屬利益并維護社會道德秩序的價值取向。這種價值取向從法理上不僅適用于死者的名譽,也應適用于死者的其他人格內容上,包括姓名。在這一價值考量中,也要具體考慮類推適用是否符合法
6、律的精神與原則。由于張明山死亡已久,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塑工作室侵犯死者張明山的姓名權,要求法院判決禁止被告使用泥人張這一名稱,并支付損害賠償金這一理由。死者的姓名是否受法律保護這一關鍵法律理由?如果法官認為不應保護,則法院會以死者姓名不受法律保護為由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就行了。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認為死者的姓名同樣應受法律保護,則法院就要審理被告是否構成侵權行為,是否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有關死者姓名是否應受保護,當時的法律沒有規(guī)定(現在已有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進行規(guī)制),《民法通則》第9條: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第99條規(guī)定:公
7、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guī)定轉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分析可知《民法通則》第99條規(guī)定的姓名權是以第9條為前提的,即只有活著的公民才享有姓名權,其姓名權才受到法律的保護。民法通則沒有規(guī)定死者的姓名怎么辦,使用死者的姓名是否構成侵權,顯然在當時的情形下是找不到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作為此案件法律裁判的依據,屬于法律漏洞。且不說受理的法院最終怎么處理的。本人認為公民的姓名和名譽都屬于自然人的人格利益,死者的姓名與死者的名譽最為類似。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理由的解答》中第五個問答規(guī)定,凡是死者名譽受到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