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描述:
《論具象繪畫所詮釋抽象精神》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學術論文-天天文庫。
1、論具象繪畫所詮釋抽象精神摘要:任何具象繪畫都可以分解并簡化為幾何狀的抽象元素,抽象元素以各種形態(tài)隱藏在繪畫形色之中,發(fā)揮著作用,縱觀繪畫史我們不難發(fā)現,抽象元素普遍存在于藝術作品中,對于不同風格與流派的繪畫而言,其存在只是隱與顯的區(qū)別。本文主要通過具象繪畫的內容和形式闡述抽象精神之所在。關鍵詞:抽象精神;抽象元素;具象繪畫分類號:J20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5312(2013)03-0043-01一、具象繪畫的內容所詮釋的抽象精神藝術作品是反映藝術家對這個世界的看法,作品的內容通過人
2、的感受媒介產生印象。是藝術家的感情和客觀事物之間的物理聯(lián)系,最后導致了一件藝術作品的產生。為了使外在的具象賦予內在的感情,變?yōu)橐患囆g作品,必須在具象繪畫的主題上要反映深刻的抽象精神,探究那些藏之于后的精神狀態(tài),做到以形象傳迗神思,借真實描繪心境。人是喜歡表達情感,對客觀存在的事物喜歡發(fā)表自己獨特的看法,物質形式進入了藝術家的內心世界,這樣的藝術作品相對于具象繪畫和抽象繪畫而言,有其中立,既能讓觀者直觀的看到畫面是源于生活的,又能喚起人們的感受共鳴。具象繪畫大師的抽象精神能反映人的內心世界,即物象
3、的表面背后,通過肉眼看不到的精神感受的世界。所以一件藝術作品的形式由不可抗拒的內在力量所決定,內容又要通過形式表現出來,使抽象精神賦予具象繪畫中。題材作為精神的載體,借助題材來傳迗一種抽象精神。具象繪畫憑借抽象元素獲取具象范圍更為深遠的藝術價值。抽象元素以特定的方式,使畫面洋溢著某種意向、某種神韻。二、具象繪畫中的形式所詮釋的抽象精神具象繪畫中的抽象性是相對于繪畫技巧而言的,它不以和對象逼真為目的,而是一種以高度概括、提煉的形態(tài),產生一般具象所不具備的價值。這種賦予客觀對象又脫離對象的表現形式,反
4、而更富有深刻的含義,讓藝術家的主觀個性給藝術作品展現獨特的光彩和魅力,即繪畫所具有的相對獨立于再現具象的真實感,而以特定的方式創(chuàng)作某種畫外意象。任何具象繪畫都可以分解并簡化為幾何狀的抽象構圖,抽象形式以各種形態(tài)隱藏在繪畫形色之中,發(fā)揮著作用。(一)形體畫家為了使自己的作品得到理想標準,擯棄了自然界的真實模仿,不去簡單的描摹表象,不依賴透視、結構來表迗,而讓畫面的具體物象進行主觀的處理,如變形、夸張、組建。這樣在油畫創(chuàng)作中,畫家們以具象形體為主導來進行形象思維與抽象思維,使自己創(chuàng)作能動性與客觀發(fā)揮得
5、淋漓盡致。產生一種意象化的效果,這種意向造型是隨畫家的感受來顯現物象的,這樣比物象更加生動、有趣??刀ㄋ够f:“線是一個點在一種或多種力量下的軌道,力量不同作用使之呈現為各種狀態(tài)”。近代齊白石有“貴在似與不似之間”的名言。他的作品《蝦》你能一眼就認出畫的對象是蝦,但你在現實生活中你找不到畫中的蝦,齊白石通過畢生的觀察,深入表現蝦的形神特征,簡括筆墨,線條有虛有實,簡略得宜。巴爾蒂斯畫中的人物形體和物的輪廓生硬,畫面通過直線或近似直線、張開的弓狀曲線和奇特的三角線來表迗,產生了一種脫離傳統(tǒng)具象繪畫
6、,帶有抽象因素的畫面氛(二)色彩馬奈說:“色彩完全是一種趣味和情感的問題”。每個人對色彩的感知都不一樣,反映出來的物象感受也是不一樣的。印象派畫家梵高在色彩方面有強烈的個性,通過明顯的筆觸,使具象繪畫中產生強烈的抽象元素點線面。與梵高的色彩相比,巴爾蒂斯畫中的色彩含蓄內斂,趨于平面化,融入形體中,顏色的提煉、簡化,使色彩相應的具有了形的作色彩是純感情的符號,色彩能夠把抽象精神和情感轉換為視覺形象。色彩是賦予形體之上的,在構造畫面時,藝術家選用色彩主要取決于藝術家對物象‘內在生命’的認識和藝術家的內
7、在需要。(三)具象繪畫整體的體現有些藝術家在繪畫中對客觀對象無法表達的境界,??砍橄笤貋頎I造。例如對形體的幾何概括,用形創(chuàng)造空間,用某一事物的形但超越形的表現,產生的趨近幾何形的造型,構成了抽象簡化的形式意味,通過重疊幾何形獲得深度而增強畫面的整體感。藝術作品中的抽象元素的內在精神指向是一種眼睛看不到但可以用心靈感受到的真實存在。畫面中抽象元素的體現正如“就外在的概念而言,每一根獨立的線或繪畫的形就是一元素,就內在的概念而言,元素不是形本身,而是活躍在其中的內在張力?!倍鄬τ诰€是更加的自由和
8、感性的,作者憑借主觀感受表達自由情感。綜上所述,我認為具象繪畫不完全只再現或表現客觀物象的,它是融入了精神內涵在里面,通過對具象繪畫所詮釋的抽象精神的認識,對于今后的藝術創(chuàng)作,思維更加寬廣。參考文獻:[1]程建.淺談具象繪畫中的抽象因素[J].大眾文藝,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