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公》校札(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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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祭公》校札(一)(首發(fā))楊家剛西北大學(xué)歷史學(xué)院2011級碩士研究生本篇以《逸周書·祭公解》黃懷信、張懋鎔、田旭東撰:《逸周書彙校集注(修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3月,頁九二三。爲(wèi)底本,以下簡稱“傳世本”,以清華大學(xué)藏戰(zhàn)國竹簡本《祭公之顧命(祭公)》參證,以下簡稱“簡本”。因行文需要,如非涉及文字形體之討論,引述簡文悉依寬釋。一、版本傳承及文武王稱謂問題《清華大學(xué)藏戰(zhàn)國竹簡(壹)·祭公之顧命(祭公)·説明》言:“本篇是今傳世《逸周書》所收《祭公》的祖本,以簡文與今本相互對照,今本的大量訛誤衍脫,都渙然冰釋?!鼻迦A大學(xué)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xué)勤主編:《清華大學(xué)藏戰(zhàn)

2、國竹簡(壹)》,上海:上海文藝出版集團中西書局,2010年12月,頁一七三。按“祖本”之説不妥,實則二本有共同祖本,衹簡本爲(wèi)戰(zhàn)國版本,較流傳兩千餘年之傳世本,其版本質(zhì)量更佳而已。夫“祖本”者,有直接傳承關(guān)係者也。譬如某家爲(wèi)同一祖父甲所出,甲有二子,遂分二支,長子曰乙,次子曰丙,長子之子曰丁,丙較丁年歲爲(wèi)長且輩次爲(wèi)高,衹可謂丙與甲之關(guān)係較丁爲(wèi)近,而不得謂丙爲(wèi)其侄丁之父耳。就此而觀,傳世本既流傳兩千餘年之久,何可證其確由清華大學(xué)所藏此批簡本遞相抄録刊印而來?何可證其非由兩千餘年前別處簡本承傳而來?茲舉一例。簡本言“朕之皇祖周文王、烈祖武王”,又言“惟周文王受之,惟武王大敗之”,又“惟天奠我

3、文王之志”,三言“文王”而兩稱“周文王”,明以“周文王”爲(wèi)成語。檢傳世本,則曰“朕皇祖文王、烈祖武王”,曰“維文王受之,維武王大尅之”,曰“維天貞文王之重用威”,無一言“周文王”者。再檢《尚書》,於《無逸》兩見“周”字與王號連屬者,一曰“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一曰“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十三經(jīng)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十三經(jīng)注疏·尚書注疏》,北京: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2000年12月,頁五一一。人或以爲(wèi)“周太王”、“王季”、“周文王”爲(wèi)成語,實則非也。按周例無於王號之上加國號或朝代號者,“周文王”之稱僅後世稱述得見,此例至清代猶然,凡加國號或朝代號者,謂前朝之君

4、也,如“漢高祖”、“唐太宗”者,當(dāng)朝先帝止稱廟號,稱謚號,新崩者稱“大行皇帝”,故不得於康乾之時稱“清世祖”,衹可曰“世祖皇帝”耳。檢諸經(jīng)籍,周代例稱“太王”、“王季”、“文王”、“文考”、“武王”或“文”、“武”合稱,無稱“周文王”之例。夫《無逸》之著“我”字於“周”字之上者,謂“我周”也,此特標(biāo)識其方域與立場者,類“西邑夏”、“大邑商”、“大邦殷”、“殷邦”、“小邦周”、“西土”、“周邦”等,亦類“我大清”之謂。且上古三代國號,皆出部族名,且兼表地域,如“夏”出“有夏氏”,“商”出商族,“周”出周族,又因夏核心區(qū)域位殷地之西,殷人謂之“西邑夏”,此與上古方國政治蘇秉琦著:《中國文明

5、起源新探》,沈陽:遼寧人民出版社,2011年7月。有關(guān)。故於三代語境下,“周”字表地域及其與殷商敵我關(guān)係之意藴較之時代標(biāo)誌與朝代名爲(wèi)甚,如《無逸》曰“殷王中宗”者,彼也,曰“我周文王”者,此也,二者對稱,彼此之別明矣。以是,《無逸》“我周文王”雖連書,然非是“我之周文王”之意。劉起釪先生《尚書校釋譯論》將《無逸》一句讀爲(wèi)“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顧頡剛、劉起釪著:《尚書校釋譯論》第三冊,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4月,頁1538。,以句讀將“我周”與“文王”點斷,正依此例者。若以連讀解之,則“我周太王、王季”與“我周文王”以“我周”統(tǒng)諸“太王”、“王季”或“文王”,如“我大清世

6、祖、聖祖皇帝”之謂。今觀簡本,則曰“朕之皇祖周文王、烈祖武王”,又“惟周文王受之,惟武王大敗之”,明以“周文王”與“武王”對稱,其經(jīng)後世改寫者明矣。而傳世本此處仍循舊例,則非承傳自簡本者亦明矣,故止可謂二本同出一共同祖本,而不得謂簡本爲(wèi)傳世本之祖本者也。二、“祭公”、“葉公”、“公”、“公”、“(祭)公”傳世本作“祭公”,《禮記正義·緇衣第三十三》引作“葉公”十三經(jīng)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十三經(jīng)注疏·禮記注疏》,北京: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2000年12月,頁一七六一。,《郭店楚墓竹簡·緇衣》第二十二簡引作“公”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頁一八。,《上

7、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一)·衣》引作“()公”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1月,頁187。,《清華大學(xué)藏戰(zhàn)國竹簡(一)·祭公之顧命(祭公)》作“(祭)公”。李學(xué)勤先生《釋郭店簡祭公之顧命》言:祭公,《禮記》作葉公,以致東漢鄭玄作注誤以爲(wèi)“楚縣公葉公子高也”。葉公子高是春秋末人,時代相距太遠(yuǎn)?;蛞誀?wèi)祭與葉字形相似而訛,也是不對的。祭字古音爲(wèi)精母月部。葉字從枼聲,而枼又從世聲,世字爲(wèi)書母月部,從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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