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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外匯儲備投資收益能力的途徑分析摘要:本文通過對新加坡在利用外匯儲備對外投資方面經驗的分析,對我國利用外匯儲備的方式提出五條建議:積極扶持中國投資公司,充分發(fā)揮現有金融機構對外投資的作用,對企業(yè)“走出去”給予必要的金融支持,設立海外產業(yè)投資基金,擴大先進技術進口。同時指出利用外匯儲備需要注意的五個問題:首先要測算出適度外匯儲備規(guī)模,保證其基本功能;二是對外投資應當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不做純粹的“資本家”;三是謹防對外投資“出口轉內銷”,嚴禁二次結匯;四是堅持循序漸進的原則,先參股后并購;五是加強研究
2、,提高把握投資機會的能力。截至2007年6月末,我國外匯儲備余額已達13326億美元,再次創(chuàng)出歷史新高,而且還呈繼續(xù)增加的趨勢,這使得持有外匯儲備資產的直接成本和機會成本變得更為高昂,因而探索和拓展外匯儲備使用渠道和方式顯得尤為迫切。外匯儲備在滿足防范金融風險、穩(wěn)定匯率所需要的流動性后,應該追求增值和投資收益,著眼于提升本國企業(yè)國際競爭力、優(yōu)化產業(yè)結構,實現國家的戰(zhàn)略意圖。新加坡在外匯儲備管理方面具有成功的經驗,本文首先對新加坡利用外匯儲備的模式做一簡要分析,然后探討我國外匯儲備的利用模式,最后指出利
3、用外匯儲備對外投資應注意的問題。一新加坡利用外匯儲備的模式分析(一)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是法定的外匯儲備管理機構根據1970年頒布的《金融管理局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簡稱MAS,1971年依法成立)的一項重要職能就是管理官方外匯儲備。1981年之前,MAS主要圍繞匯率政策來管理外匯儲備。其后,隨著外匯儲備日漸充裕,新加坡政府決定將外匯儲備進行分檔管理:一部分繼續(xù)由金融管理局直接管理,目的在于滿足匯率管理流動性的需要;另一部分則投資于長期外匯資產,目標是追求更高的收益。為了實現兩者的分離,根據《公司法》
4、,新加坡在1981年5月設立了專門管理外匯儲備投資的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簡稱GIC)。其目標,一是提高新加坡政府外匯儲備的收益;二是提高外匯儲備投資和運用的透明度及可監(jiān)督性;三是參與國際金融市場活動,獲取重要的國際金融資訊;四是培養(yǎng)訓練金融專業(yè)人才,提升新加坡金融產業(yè)的國際競爭能力。GIC下設三家子公司。一是新加坡政府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是GIC最大的業(yè)務部門,投資領域包括股票、固定收益證券和貨幣市場工具。二是新加坡政府房地產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職責是投資于新加坡之外的房地產以及房地產相關資產。三是新
5、加坡政府特殊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目前管理著一個包括風險資本、私人證券基金在內的分散化全球投資組合。此外,該公司也有選擇的對私人公司進行直接投資。第一家公司的經營目標主要滿足盈利性目標,同時滿足流動性要求,后兩家公司的經營目標都是追求長期的投資回報。目前,GIC所管理的資產超過1000億美元,大約占新加坡外匯儲備總額的80%。(二)部分外匯儲備委托淡馬錫海外投資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國內一直存在一種較為流行的看法,即建立淡馬錫控股公司的目的是管理新加坡的外匯儲備。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淡馬錫控股公司的成立早于G
6、IC,它是1974年由新加坡財政部全資組建,接受政府的財政盈余(但不是外匯儲備)進行投資的公司,它是工商業(yè)公司,而GIC是資產管理公司。淡馬錫從354億新元的初始資產,發(fā)展到1640億新元的規(guī)模,新加坡政府并無任何追加投資。為了實現外匯儲備滿足國家發(fā)展目標和戰(zhàn)略意圖,20世紀90年代新加坡政府將部分外匯委托給淡馬錫投資,淡馬錫利用這些外匯儲備和自有外匯在海外投資。二我國利用外匯儲備方式的探討通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除了中央銀行直接管理外匯儲備以滿足流動性需求之外,還有如下三種模式:一是成立專業(yè)資產管理
7、機構實現外匯儲備的投資收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滿足流動性;二是委托給具有豐富經驗的專業(yè)投資公司管理;三是扶持企業(yè)對外直接投資、在發(fā)展壯大企業(yè)的同時減輕外匯儲備壓力。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借鑒新加坡以及其他國家的經驗,可以考慮綜合利用如下模式。(一)積極扶持外匯投資公司盡管外匯投資公司入股黑石初戰(zhàn)失利,但我們不可因噎廢食,而應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以便今后健康發(fā)展。今后應積極培養(yǎng)國際化金融人才,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不斷提高企業(yè)管理水平,加強制度建設,明確公司的法律地位。(二)充分發(fā)揮現有金融機構對外投資的作用我
8、國一些金融機構在長期的對外合作交流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經驗,并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經營網絡,我們應充分發(fā)揮這一優(yōu)勢,加強它們“走出去”的金融業(yè)務。這些金融機構應當積極參股國外金融機構,給我國企業(yè)對外投資提供中長期貸款,從而實現國家戰(zhàn)略意圖。這種運作模式客觀上需要雄厚的資本金,因而有關部門應支持其增資擴股,可以參考匯金公司注資商業(yè)銀行的模式,但筆者認為在新的結匯模式下,新股東應以擁有外匯的企業(yè)和個人為主。一些具備實力和條件的國內銀行應該積極向國際大銀行的方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