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描述:
《天津量刑指導意見細則y》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天津《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試行)?????為進一步規(guī)范刑罰裁量權,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增強量刑的公開性,實現量刑均衡,維護司法公正,根據刑法、刑事司法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的規(guī)定,結合我市刑事審判實踐,指定本實施細則。一、量刑的指導原則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
2、,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我市不同時期經濟社會發(fā)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于同一時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二、量刑的基本方法1、量刑步驟(1)根據基本犯罪構成事實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根據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數額、犯罪次數、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實,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3)根據量刑情節(jié)調節(jié)基準刑,并綜合考慮全案情況,依法確定宣告刑。2、量刑情節(jié)調節(jié)基準刑的方法(1)具有單個量刑情節(jié)的,根據量刑情節(jié)的調解比例直接對基準刑進行調節(jié)
3、。(2)具有多種量刑情節(jié)的,根據各個量刑情節(jié)的調節(jié)比例,采用同相相加、逆向相減的方法確定全部量刑情節(jié)的調節(jié)比例,再對基準刑進行調節(jié)。(3)對于具有刑法總則規(guī)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從犯、脅從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節(jié)的,先用該量刑情節(jié)對基準刑進行調節(jié),在此基礎上,再用其他量刑情節(jié)進行調節(jié)。(4)被告人犯數罪,同時具有適用各個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節(jié)的,先用各個量刑情節(jié)調節(jié)個罪的基準刑,確定個罪所應判處的刑罰,再依法實行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5)對于統(tǒng)一事實涉及不同量刑情節(jié)時,不重復評價。3、確定宣告刑的方法(1)量刑情節(jié)對基準
4、刑的調節(jié)結果在法定刑幅度內,且罪責刑相適應的,可以直接確定為宣告刑;如果具有應當減輕處罰情節(jié)的,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確定宣告刑。(2)量刑情節(jié)對基準刑的調節(jié)結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減輕處罰情節(jié),且罪責刑相適應的,可以直接確定為宣告刑;只有從輕處罰情節(jié)的,可以確定法定最低刑為宣告刑。(3)量刑情節(jié)對基準刑的調節(jié)結果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法定最高刑為宣告刑。(4)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獨任審判員或合議庭可以在10%的幅度內進行調整,調整后的結果仍然罪責刑不相適應的,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宣告刑。(5)綜合全案犯罪事實和量刑情節(jié),依法應當判處拘役、管制或者單處附加刑,或者
5、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依法適用。(6)宣告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緩刑;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三、常見量刑情節(jié)的適用1、對于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認識能力、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犯、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60%;(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50%;(3)未成年人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可以宣告緩刑。如果同
6、時具有初次犯罪、積極退贓或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具備監(jiān)管幫教條件等情形之一,對其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應當宣告緩刑。(4)未成年人犯根據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現好,并具有“系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防衛(wèi)過當或者避險過當;犯罪預備、中止或者未遂;共同犯罪中從犯、脅從犯;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現;其他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等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免除處罰。(5)對同案犯中多個未成年人犯,在適用減少幅度時應考慮案件的均衡,不同被告人之間因年齡導致的刑期差異不宜過大。2、對于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
7、神病人犯罪,根據其實施犯罪時的病情嚴重程度、犯罪性質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3、對于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綜合考慮其認知程度、犯罪性質、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對于聾或啞,視力或聽力存在嚴重障礙的,綜合考慮聾啞或視力障礙影響其辨認能力的程度決定從輕幅度。4、對于防衛(wèi)過當或緊急避險過當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造成損害的程度等情況,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5、對于預備犯,綜合考慮預備犯罪的性質、手段、實施程度、危害程度等情況,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6、對于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