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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教育部直屬高校、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使用和處置行為管理授權審批暫行辦法》的通知(教財廳[2007]4號)部屬各高等學校,各直屬事業(yè)單位:為貫徹落實財政部《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財政部關于中央級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授權審批問題的通知》(財教〔2006〕282號)精神,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部直屬高校、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使用和處置行為的管理,我部制定了《教育部直屬高校、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使用和處置行為管理授權審批暫行辦法》,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告我部。???附件:1.教育部直屬高校、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
2、使用和處置行為管理授權審批暫行辦法2.財政部關于中央級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授權審批問題的通知(財教〔2006〕282號)?附件1:教育部直屬高校、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使用和處置行為管理授權審批暫行辦法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部直屬高校、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國有資產使用和處置行為的管理,根據(jù)財政部《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財政部關于中央級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授權審批問題的通知》(財教〔2006〕282號)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一、本辦法所稱國有資產使用,是指各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行為。本辦法所稱國有資產處置
3、,是指各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者注銷產權的行為。處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讓、轉讓、對外捐贈、報廢、報損以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二、國有資產使用和處置審批權限(一)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使用和處置1.各單位凡一次性使用和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價值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事項,由各單位審批并報我部備案,我部匯總后定期向財政部備案。???2.各單位凡一次性使用和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價值100萬元以上、800萬元以下(不含800萬元)的事項,由各單位審核后報我部審批,我部審批后報財政部備案。3.各單位凡一次性使用和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價
4、值800萬元以上的事項,由各單位報我部審核后報財政部審批。(二)貨幣資金的使用和處置1.各單位凡一次性對外投資、出借以及核銷貨幣資金50萬元以下(不含50萬元)的資產使用和處置事項,由各單位審批并報我部備案,我部匯總后定期向財政部備案。2.各單位凡一次性對外投資、出借以及核銷貨幣資金50萬元以上、800萬元以下(不含800萬元)的資產使用和處置事項,由各單位審核后報我部審批,我部審批后報財政部備案。3.各單位凡一次性對外投資、出借以及核銷貨幣資金800萬元以上的資產使用和處置事項,由各單位報我部審核后報財政部審批。三、國有資產使用和處置管理(一)各單位使用和處置
5、國有資產要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尤其對重大投資(融資)項目以及對貨幣性資產損失的核銷,必須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科學論證或聘請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經濟鑒證意見,由單位財經領導小組或相關職能部門研究后,提交單位最高決策機構集體討論決定,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投資收益。(二)各單位使用和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必須經社會中介機構評估,合理計價,正確反映其價值。各單位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對國有資產使用和處置行為的風險控制。(三)各單位的貨幣投資必須使用自籌資金。國家財政撥款、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外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一律不得用于投資。凡有銀行貸款的單位,一律不得新
6、增貨幣資金投資。任何單位不得用貨幣資金進行股票和風險性債券投資。(四)各單位不得為任何單位(包括所辦企業(yè))或個人的經濟活動提供擔保,教育設施不得作為抵押物對外抵押。(五)各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必須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出售、出讓、變賣資產數(shù)量較多或者價值較高的,必須通過拍賣等市場競價方式公開處置。(六)各單位要對國有資產的有償使用實行專項管理,并在單位財務會計報告中對相關信息進行充分披露;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必須納入單位預算,統(tǒng)一核算,統(tǒng)一管理。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必須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guī)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四、國有資產使用和處置審批申報程序? 各單位使
7、用和處置國有資產時,必須按照審批權限,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處置。???(一)國有資產使用審批申報程序各單位使用國有資產時應根據(jù)不同情況提交以下有關文件、證件及資料:???1.資產有償使用申請報告(重大投資、融資項目必須提交單位最高決策機構集體討論決定);2.主管部門對申請報告的批復;3.可行性論證報告;4.投資、入股、合資、合作意向書、草簽的協(xié)議或合同;5.資產價值證明;6.近期財務報表;7.產權登記證;8.出租出借房屋建筑物需提供土地來源證明、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建設用地批準書等,以及擬出租出借房屋建筑物的坐落地點、面積、規(guī)劃用途等資料
8、;9.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