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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贈與合同的撤銷權分類篇一:贈與合同任意撤銷權的行使條件贈與合同任意撤銷權的行使條件一、贈與合同任意撤銷權的基本規(guī)定任意撤銷權,是指贈與人依據自己的意志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享有撤銷贈與的權利。即《合同法》第186條第1款所規(guī)定的,“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這種撤銷權是法律賦予贈與人單方享有的權利。贈與人行使撤銷權的時間是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一般為標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贈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手續(xù),則在辦理登記手續(xù)之前。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之后,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贈與人不負給付義務。二、享有撤銷權的主體在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之中,享受有撤銷權的主體,依《合同法》
2、的規(guī)定僅限于贈與人,而不包括受贈人。因為受贈人雖然在接受贈與財產之前,是有權拒絕接受贈與的,但是,此種拒絕接受贈與的權利并不能稱其為贈與合同的撤銷權,因為撤銷權是形成權,其基本內涵是權利人依自己的行為,使自己與他人之間形成的法律關系歸于消滅,而受贈人拒絕接受贈與財產的行為并不能產生撤銷權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三、贈與合同任意撤銷權的行使條件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并不是無限制的,為維護合同的嚴肅性,法律規(guī)定贈與人撤銷贈與也是有條件的、相對的。贈與人撤銷贈與應受下列限制:1.贈與人撤銷贈與必須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一部分,則贈與人僅
3、能就未轉移部分為撤銷,對已經轉移部分不得撤銷。對于動產而言,在贈與物交付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對于不動產而言,在辦理權利轉移登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對于財產權利而言,根據法律規(guī)定轉移權利是否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在財產權利交付或辦理權利轉移登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2.贈與人可撤銷的贈與必須不是具有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由于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使得贈與具有了重要的社會意義,若贈與人可以隨意撤銷這種贈與,則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是指基于道義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贈與,如果允許贈與人隨意撤銷這種贈與,不僅與道義不符,而且會給受贈人造成情
4、感上的極大傷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不論當事人依何種形式訂立贈與合同,贈與人均不得撤銷該贈與?!吧鐣妗钡膬热?,按照《公益事業(yè)捐贈法》的規(guī)定,包括下列事項:(1)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2)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體育事業(yè)。(3)環(huán)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4)促進社會發(fā)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福利事業(yè)。3.贈與人撤銷贈與,僅限于沒有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此類合同中,贈與人作出贈與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說是經過法律上的慎重考慮,不存在一時沖動考慮欠周的問題,如果允許贈與人隨意撤銷這種贈與,既嚴重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也蔑視公證的
5、嚴肅性。所以,若贈與合同已經過公證,則不得撤銷。另外,贈與人撤銷贈與,須將其撤銷贈與的意思通知受贈人,如果贈與人不向受贈人為撤銷贈與的意思表示,不能發(fā)生撤銷贈與的法律效果。任意撤銷贈與的問題贈與人在未交付之前可以撤消。非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和未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才可以撤消。根據是《合同法》第186條。還有根據《合同法》第195條規(guī)定,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的,已經影響到其生活和生產經營的不再履行,且不受186條規(guī)定之限制。規(guī)定贈與人可以撤消的法定情形是為了保證贈與人的合法權利《合同法》192條,受贈人有下列情況的,贈與人可以主張撤消贈與合同:1.嚴重侵害了贈與人及其
6、近親屬的2.對贈與人有撫養(yǎng)義務而不撫養(yǎng)的3.不履行贈與義務的(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造成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繼承人可以主張撤消贈與。在應當知道撤消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贈與人的撤消權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消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什么樣的贈與合同可以撤銷贈與合同可以隨時撤銷,但是如果存在一下情況,則不能撤銷: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但是如果受贈人存在一下情況,也可以撤銷: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撫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的;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法律義務的。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7、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篇二:論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龍源期刊網.cn論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作者:張薇來源:《法制與社會》2014年第06期摘要作為無償合同的典型代表,贈與合同本身具備一定的無償性,因此各國對于贈與合同的立法往往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在《合同法》當中,贈與人被賦予了一定程度上的法定撤銷權和任意撤銷權,目的是為了通過法律手段來維持贈與人和受贈人之間的利益平衡。但是在實際施行的過程當中,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