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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探析鄧麗瓊學號:078105[摘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是法制建設的載體,是信用經濟的保證。該文主要對建筑工程合同的特點及目前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其產生主要原因進行了分析,進而提出解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對策。[關鍵詞]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作為經濟合同的一種,是發(fā)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完成工程建設項目的目標以及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的協(xié)議,合理分攤承發(fā)包雙方的責任風險。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規(guī)范、完善工程合同,有利于在工程建設中,做好建筑工程的質量、進度、
2、投資三大控制。只有重視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風險,避免糾紛和經濟損失,增加企業(yè)利潤,保證順利地完成建筑工程項目的目標和任務。一、建設工程合同的特點(一)經濟法律關系的多元性主要表現(xiàn)在合同簽訂和實施過程中會涉及多方面的關系,建設單位委托監(jiān)理單位進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單位則涉及專業(yè)分包、材料供應和設備加工以及銀行、保險等眾多單位$。因而產生錯綜復雜的關系,同時,這些關系都要通過經濟合同來體現(xiàn)。(二)內容龐雜、條款多由于每個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和建設項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響和制約,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條款外,還包括特
3、殊條款,并涉及保險、稅收、專利等多項內容。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全面考慮各種因素,以免產生不良后果。(三)合同履約方式的連續(xù)性和履約周期長這是由建設工程的特殊性決定的,由于建設項目實施必須循序漸進地進行,所以,履約方式也表現(xiàn)連續(xù)性和漸進性。二、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1、合同主體不當。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2、沒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程總承包合同等。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
4、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jù)的合同,是“無源之水”,而“無源之水”是不存在的。3、少數(shù)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xiàn)象。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4、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xiàn)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guī)定。5、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xiàn)。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
5、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司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商。6、違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義簽訂合同或超越本企業(yè)資質等級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備相應建設項目施工資質的情況下為達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資質參加工程投標,并以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格,簽訂無效合同(二)合同履行階段的問題1、應變更合同沒有變更。在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正常的事情,問題在于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這種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2、應當發(fā)出的
6、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fā)。在履約過程中及時發(fā)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tài)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建筑企業(yè)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shù),可惜這一點往往遭到忽視,結果受到懲罰。3、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現(xiàn)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fā)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4、應當追究的超過了訴訟時效。建筑行業(yè)被拖工程款的情況相當嚴重,有些拖欠沒有訴諸法律,但當起訴時才發(fā)現(xiàn)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超過了訴訟時效等于放棄全權主張,等于權利人放棄了勝訴權。5、應當行
7、使的權利沒有行使?!逗贤ā焚x予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大多數(shù)建筑公司不會行使。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辯權停工,但卻沒有行使,怕單方面停工要承擔違約責任,結果客觀上造成了墊資施工,發(fā)包方的欠款數(shù)額愈來愈大,問題更難解決。(三)合同管理方面的問題1、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zhí)行,該履行的手續(xù)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jiān)督和控制。2、專業(yè)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
8、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fā)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歷史根源由計劃經濟逐步轉向市場經濟,出現(xiàn)了競爭,施工任務的取得再也不由上級下達,而是通過招標投標,中標的施工單位與發(fā)包方單位簽訂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