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券投資基金法》的十大特色

新《證券投資基金法》的十大特色

ID:40570504

大?。?2.00 KB

頁數(shù):4頁

時間:2019-08-04

新《證券投資基金法》的十大特色_第1頁
新《證券投資基金法》的十大特色_第2頁
新《證券投資基金法》的十大特色_第3頁
新《證券投資基金法》的十大特色_第4頁
資源描述:

《新《證券投資基金法》的十大特色》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新《證券投資基金法》的十大特色海通證券研究所的法學博士后羅培新近日發(fā)表了《〈證券投資基金法〉立法預測及其市場影響分析》的研究報告。報告認為,與1997年《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相比,即將出臺的《證券投資基金法》有望在以下方面凸顯其特色:一、穩(wěn)定市場不再是基金的首要職能,投資者保護將成重中之重。二、信息披露規(guī)定明確,基金運作透明和規(guī)范要求迅速提升。三、基金持有人話語權提升,基金經理市場壓力增大。四、管理人與托管人聯(lián)袂受托,基金托管人職責加重。五、各方權責系于基金合同,基金合同重要性日益凸顯。六、受托理財通道隱現(xiàn),具體規(guī)定尚

2、難浮出水面。七、信托制基金浮出水面,公司制基金留有余地。八、私募基金“摸著石頭過河”,路徑依賴仍將繼續(xù)。九、基金份額上市交易指日可待,交易規(guī)則由交易所另行制定。十、基金短期融資懸疑重重,政策選擇即將分曉。受托理財通道隱現(xiàn)具體規(guī)定尚難浮出水面券商受托理財已成定局后,基金公司能否同樣受托理財,爭議不斷。原《證券投資基金法》起草工作組組長王連洲認為,現(xiàn)在越來越多的機構和個人存在個性化的理財需求,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專業(yè)化的理財機構,在資產委托管理業(yè)務方面具有優(yōu)勢。直到目前,王連洲先生都堅稱,與其讓券商受托理財,還不如讓基金受托理財。但相反的觀點認為,基金已經

3、聚合了巨額資金,如果再賦予其受托理財?shù)臋嘞?,從而使其以微量的注冊資本,來運作過于龐大的資金,恐怕風險過高。爭議目前仍在持續(xù)。從立法慣例考察,為避免立法流產,立法極可能采取擱置的辦法,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接受特定機構委托,進行證券投資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guī)定”。這就為基金管理公司日后受托理財提供了政策空間。不排除在《證券投資基金法》出臺后的一段時間里,基金管理公司受托理財?shù)木唧w辦法就接著出臺。信托制基金浮出水面公司制基金留有余地1997年《暫行辦法》將基金按組織形式分為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中國內地現(xiàn)有基金都是契約型?;鸬脑O立和運作,全賴于一

4、紙契約,但完備的契約事實上并不存在,對于權責規(guī)定的漏洞,還需要法理基礎予以填充。從國際通行立法例看,契約型基金多依據(jù)信托原理來規(guī)范,日本、韓國和中國臺灣更是直接稱為“證券投資信托”。另外,中國內地目前雖無公司制基金,但由于公司制基金是國際上比較普遍的基金形式,而且其與信托制基金在治理結構方面多有差異,《證券投資基金法》還是會對其發(fā)展留下余地。因而,立法可能最終規(guī)定,“基金運作方式可以采用封閉式、開放式或者國務院(此處還可能是以”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替代)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边@種原則性的規(guī)定,既為資本市場發(fā)展和金融產品的創(chuàng)新留下了余地,對于基金管理

5、公司而言,無疑也是長期利好。基金管理公司做大做強,將獲得寶貴的政策空間。私募基金“摸著石頭過河”路徑依賴仍將繼續(xù)基金采取公募還是私募的形式各有利弊。私募基金由于向少數(shù)特定對象募集,更能滿足客戶特殊的“量身度做”般的投資要求。而且,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如果運作適當,投資收益率也會更高。正因為如此,目前中國內地私募基金已經達到上千億元規(guī)模。但同時,由于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不完善和受政府監(jiān)管較少,因而也潛伏著巨大的市場風險。最新的信息表明,權衡利弊之下,立法最終極可能對私募基金不作任何規(guī)定。但這是否意味著立法對私募基金持消極否定的態(tài)度?對此,王連洲的說

6、法很具有代表性:“基金立法對私募基金不作規(guī)范,并不會影響私募基金的發(fā)展。雖然沒有法定的私募基金,但私募基金的存在如同事實婚姻的存在一樣,難以回避?!敝袊鴥鹊鼗鹚侥嫉慕涷灪鸵?guī)則,尚處于累積過程之中,部分事項甚至還處于試錯階段。如果將一些尚不成熟的經驗和做法,固定在剛性的立法中,難免過于莽撞?;谶@一合理認知,立法者對私募基金采取了內斂的“綏靖政策”。私募基金“摸著石頭過河”的路徑依賴,仍將持續(xù)一段時間。基金短期融資懸疑重重 政策選擇即將分曉對于開放式基金能否進行短期融資,各方說法不一。主張不能融資的理由是,基金遭遇大額贖回,固然會使基金公司面臨資金

7、困境,但這種由市場行為直接傳遞的市場信號,在市場化傾向亟待加強的今天,尤顯珍貴。如果允許基金公司向銀行借款,將掩蓋、至少會稀釋市場真實信號,致使風險累積。而且,即使能夠融資,是用基金名義還是基金管理人名義向銀行借款、借款由誰歸還等等,這些問題都難以解決。相反的觀點則認為,開放式基金的融資權不宜剝奪,這是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信托資產的一個措施,但借款的用途、期限和比例等方面要嚴格限制。能不能向銀行短期融資,直接關系到基金管理人必須承受多大的資金壓力和市場風險。從目前金融監(jiān)管“負向清單”導向、即“規(guī)定了才能做”的角度,如果立法不放行,基金公司向銀行短期融

8、資,似乎并不可期。但至少,如果這次立法沒有對此作出禁止性規(guī)定,證券監(jiān)管部門就有可能在嚴格限制條件(如嚴格銀行貸款審查程序、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此文檔下載收益歸作者所有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溫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數(shù)學公式或PPT動畫的文件,查看預覽時可能會顯示錯亂或異常,文件下載后無此問題,請放心下載。
2. 本文檔由用戶上傳,版權歸屬用戶,天天文庫負責整理代發(fā)布。如果您對本文檔版權有爭議請及時聯(lián)系客服。
3. 下載前請仔細閱讀文檔內容,確認文檔內容符合您的需求后進行下載,若出現(xiàn)內容與標題不符可向本站投訴處理。
4. 下載文檔時可能由于網絡波動等原因無法下載或下載錯誤,付費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載的用戶請聯(lián)系客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