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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高雄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教師升等評分細則93年12月22H第30次校教評會議通過97年3月5日第50次校教評會議通過97年12月24日第55次校教評會議修正通過101年3月20日人文社會科學院100學年度第4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101年6月22日第77次校教評會修正通過102年5月8日人文社會科學院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102年6月19日第83次校教評會通過第一條國立高雄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以下簡稱本院)教師升等評分分為研究(50%)、教學(35%)、及服務(15%)o但專門著作、作品及成就證明外審部分
2、,其送三位外審者,須至少二位外審成績達70分以上;送四位外審者,須至少三位外審成績達70分以上,且研究、教學、服務權重後總成績升等助理教授及副教授達70分以上教授達75分以上,始得繼續(xù)升等審查程序,並依第二至四條各項評分標準計分。第二條研究成績:依下列各項目成績計算,最高採計至100分,佔總成績50%0一、專門著作、作品及成就證明外審成績:本項成績總分為100分,占研究成績80%0成績之計算以各外審成績平均之。二、研究計畫及研究成績:本項成績總分為100分,占研究成績20%,以升等前一職級期間為計算基準,評分細項如下:(一
3、)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1次80分。(-)91年7月31日前獲國科會甲種研究獎每次16分。(三)獲國科會研究計畫(含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之先導型計畫)主持人費者,依下列標準計分:1?每件月主持人費二萬元以上者加24分。2?每件月主持人費一萬元以上未滿二萬元者加16分。3?每件月主持人費未滿一萬元者加8分。4?同一年度有二件以上之補助計畫者,第二件以上每件再加8分。多年期計畫每年以一件計。5.上開無支領主持費之共同主持人均不計分。(四)獲非國科會之政府機關核定之研究計畫,以計畫執(zhí)行起始年度為採計基準,其計得分以總金額(以萬元計)乘
4、以計算基3RA0.16,每件計畫以16分為上限;上開支領主持人費1/3以上之人事費之共同主持人依主持人所得分數(shù)之三分之一計算。(五)其他產學研究計畫(含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之開發(fā)型及應用型計畫,先導型計畫則不包含),以計畫執(zhí)行起始年度為採計基準,其計得分以總金額(以萬元計)乘以計算基數(shù)0.08,每件計畫以8分為上限;上開支領主持人費1/3以上之人事費之共同主持人依主持人所得分數(shù)之三分之一計算。(六)與產業(yè)界(含企業(yè))及法人辦理非產學計畫案之技術移轉或著作授權,每案金額達1萬元得0.1分,每案最高計至20分。若每案有多位創(chuàng)作人
5、時,其分數(shù)則以總金額除以創(chuàng)作人數(shù)後計算之。(七)其他學術成就:由申請人提出相關具體事蹟,經院教評審議,最多核給40分。第三條教學成績:分教學基本義務、一般教學貢獻、傑出教學貢獻三類,各項目成績計算,最高採計至100分,並佔總成績35%O一、教學基本義務:本項分數(shù)最高為75分。(一)教學年資:本項分數(shù)最高50分,以向系(所)提出升等申請日起,往前推算至升等前一職級起資日止:1.本校教學年資: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15分,逾三年者,每增一學期加2分,前三年年資滿一學期、未滿一學年者,依上開標準折半計算,未滿一學期者不予計分。1.他
6、校教學年資:依上項標準折半計算,最高採計4年。(二)授課時數(shù):本項分數(shù)最高採計12分。在本校任教期間,升等前一職級每學期平均授課時數(shù),每時數(shù)以1分計算。依本校教師授課時數(shù)與超支鐘點費核計辦法第三條與第八條核減基本授課時數(shù)者,應加回核減時數(shù)計算。(三)教務配合事項:本項分數(shù)最高採計10分。以在本校任教期間為計算基準(逾三年者,採計最近三年)。1?期限內登錄學生學期成績:未逾期登錄者加4分,每門課程逾期登錄者,依前開4分標準扣減0.5分,8門以上課程逾期登錄者為0分。2?曾經提教務會議修正學生學期成績:未曾提出者加2分,每次提
7、出修正者,依前開2分標準扣減0.5分,提出4次以上者為0分。3?期限內提出或上網登載授課課程與授課大綱:未逾期登錄者加4分,每門課程逾期登錄者,依前開4分標準扣減0.5分,8門以上課程逾期登錄者為0分。(四)教學意見調查:本項分數(shù)最高採計10分。以在本校任教期間為計算基準,採計最近三年各學期所有課程之教學意見調查的平均分數(shù),任教未滿三年者,以實際任教期間平均分數(shù)計。1、平均分數(shù)達3.5分以上者,依其平均分數(shù)乘以2計算。2、平均分數(shù)3.0分以上未達3.5分者,不計分。3、4、平均分數(shù)未達3.0分或有連績三學期平均分數(shù)未達3.
8、5分者,扣教學基本義務項目總成績5分。填寫教學意見之填答比率未達修課人數(shù)50%的課程不列入平均分數(shù)之計算。二、一般教學貢獻:本項分數(shù)最高為25分。(一)支援開設通識及大一英文課程:最高採計5分。在本校任教期間,升等前一職級每學期平均授課課程,每一學期開一門加1分,多人合授一門則平均之。惟通識教育中心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