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描述:
《權力缺失下消保委維權研究》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權力缺失下消保委維權研究[摘要]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面臨著巨大的挑戰(zhàn)與壓力,消保委雖然肩負著維護消費者權益,減輕司法負擔的重任,但其本身的法律定位和職權設定卻面臨著模糊不清的尷尬,這也對其的工作立場和工作方式帶來了困難。文章從立法層面和實踐層面對消保委的權力的缺失以及其現(xiàn)行解決方案進行了分析研究,并対消保委的維權現(xiàn)狀提出問題,并給予建設性意見。[關鍵詞]消保委;消保法;維權[DOI]10.13939/j.cnki.zgsc.2016.03.1511引言在當今的消費時代里,國家對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日益上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建立健全而有效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制定嚴格而準確的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以及利用各種諸如媒體、民間社團等社會力量對消費者權益進行立體的保護。然而在實際的操作中,消費者維權依舊十分的困難。這其中確實不乏法律條款不夠明晰等因素,但最重要的因素依然出現(xiàn)在“執(zhí)法難”這個環(huán)節(jié)。而我國消保委是最為重要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機構,承擔著人量而艱巨的任務,但是其木身卻缺乏相關的權利,調解不具有強制力,導致調解往往得不到尊重。因此,消保委與丁商、法院等職權部門合作,創(chuàng)造性的給予了調解結果以強制力,才將相關工作順利進行。然而權宜之計畢竟不能長久,消保委是否應當給予一定權力?而這種權力乂應當以怎樣的形態(tài)進行?這種權力的來源及其合法性?本文將以消保委
3、為視角,対當今匕經構建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進行一次市視,對其中執(zhí)法的權利和義務進行分析,以期得出冇意義的結論。2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概況2.1消費糾紛的解決途徑消費糾紛究其本質,基本可以歸納為違約和侵權兩種形態(tài)。但是,消費糾紛相比起民法傳統(tǒng)意義上講的違約和侵權,英形態(tài)卻又有特殊性。其消費糾紛的數(shù)量非常巨大。隨著商詁經濟的發(fā)展,消費糾紛呈爆炸式增長。到2012年,僅僅消保委接到的各類投訴,其數(shù)量就高達521149件。[ZW(]國家統(tǒng)計局:《2012中國統(tǒng)計年鑒》。[ZW)]這對我國司法系統(tǒng)是極為沉巫的負擔。其二,消費糾紛絕大多標的額很低。消費糾紛中有著大量諸如快餐吃出蒼蠅
4、、干洗洗壞衣服這樣的標的額低于500元的案件,如果通過普通司法程序解決,那么從成本一效益的角度講并不高效。其三,消費糾紛雙方地位并不平等。消費糾紛往往是商家和消費者的糾紛,而商家對比消費者會有更強的應訴能力,經濟能力和信息掌控能力。即使《消保法》對消費者進行了傾斜,消費者依舊處于弱勢。其四,消費糾紛取證困難。消費糾紛往往是在高流動性的地方發(fā)生,并且在結果出現(xiàn)后才可能涉及取證。而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不會進行取證,或者采集的證據(jù)往往無法形成有效證據(jù)鏈,從而證明事實。但是根據(jù)司法程序的嚴謹性,司法判決必須以證據(jù)來認定事實,這就給消費者通過司法途徑維權造成了很大的困難。正是因為上述
5、原因,現(xiàn)在在消費糾紛案件的處理呈現(xiàn)出多元的特點,形成了一套由和解一調解一司法判決為一體的綜合糾紛解決機制(見圖l)o圖1綜合糾紛解決機制這樣的一套體系就可以區(qū)別不同案件,有效地釆取針對的方式解決糾紛。但從圖例中我們可以看到,對于消費糾紛的調解環(huán)節(jié)我國設置的機構有四:工商管理局、法院、司法局和消保委,而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各個部門的職責繁雜,真正起作用處理大部分案件的還是消保委的“組織調解”。2.2我國消費者權益法律體系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是以《憲法》為根本,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核心,基本法和單項立法相結合,輔以地方性法規(guī)、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等組成的,各個
6、部分互相聯(lián)系,有機結合,又各自分工的整體?;痉ㄖ信c消費者權益法律體系相聯(lián)系的有憲法,民法,刑法,經濟法,行政法等,其中又以民法和經濟法為最密切。民法的《民法通則》《合同法》《侵權法》是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石,它們分別建立了交易秩序,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可以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責任條款就是這三部法律的深化與細化;而經濟法屮《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則是《消法》重要的補充和價值導向,因為《消法》規(guī)定的當事人往往地位不平等,國家需要用規(guī)則傾斜消費者來平衡雙方的訴訟地位。所以經濟法可以從成本一績效的角度對這個問題給予解決。而行政法中的行政許可,行政罰款也是消法的重要
7、組成部分。單項立法是《消法》是對經營者義務權利、消費者義務權利最具體,最細化的規(guī)范設置。這其中就有《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進岀口商品檢驗法》《價格法》等,是冇關機構在具體的司法裁判、調解中經常具體適用的條款,在實踐中發(fā)揮著巨人的作用。山此可以看出,我國在消費者權益法律體系構建中基本形成了憲法一基本法相關條款一專項立法相結合的體系,體現(xiàn)了原則一集體規(guī)范相配合的格局。但是,其中也有不少問題:由于國家法律體系的快速建設,各個法律,各個條款訂立的年代、階段各不相同,所體現(xiàn)的價值、政策傾向也不相同,導致其內容上容易出現(xiàn)重疊或者孑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