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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1-04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應用文檔-天天文庫。
1、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為規(guī)范電動車的管理,給廣大教職工電動車的充電提供方便,確保電動車的充電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后勤處負責電動自行車充電處的管理,門衛(wèi)負責日常監(jiān)管。二、本充電處只限本單位教職工使用,充電人員對充電器雙相插頭至連接車體線路、車體本身,和充電過程負全責。三、本充電處只限電動自行車充電。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更改線路、插座、和開關,嚴禁一座多充現(xiàn)象。四、電動自行車按秩序停放充電,充電時長不得超過4小時。不充電或充電完畢的電動車盡量不放置在充電位置,以方便下一輛自行車充電。五、充電處的供電時間為正常工作日的0
2、8:00至19:00,因充電時間過長,充電器、電瓶、線路陳舊老化、電動車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災及其他傷害,造成學校及他人人身傷害及經濟損失的由車主負責。六、充電方法:充電時應先將充電器三項插頭與車體插孔連接,然后再將充電器另一端雙向插頭連接于充電處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處可能打火,絕緣體燒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發(fā)火災及人身傷害事故。七、教職工每天對充電電動車進行安全狀態(tài)確認,對充電器、插座、插頭、線路進行檢查,堅持做到多聞、多看、防止線路過熱引發(fā)事故。后勤負責充電處日常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當即處理,處理不好的
3、及時向領導匯報。八、嚴禁雨雪、大霧、潮濕天氣充電,充電器應放置在遠離火源處,禁止將衣物、護膝等可燃物放置在電車上。九、充電處配備的專用消防器材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挪動。十、本規(guī)定從公布之日起實施。鄭上路第二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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