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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網絡個人信息安全問題研究畢業(yè)論文目錄摘要I目錄II第1章緒論11.1研究背景11.2研究目的和意義21.3國內外研究現(xiàn)狀21.4研究內容和方法41.4.1研究內容41.4.2研究方法5第2章網絡環(huán)境下的個人信息及個人信息安全62.1概念闡述62.1.1個人信息62.1.2信息安全62.1.3網絡安全72.2網絡環(huán)境下的個人信息安全72.2.1網民對個人信息所擁有的權利72.2.2網絡運營商對用戶信息安全應盡的責任92.2.3網絡環(huán)境下個人信息的泄露9第3章案例分析103.1網購中個人信息泄露造成財產損失103.1.1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原因113.1.2網購過程中的防范措施113
2、.2iCloud遭黑客攻擊,好萊塢女星隱私照泄露123.1.1iCloud概念133.1.2黑客攻擊iCloud的手段133.1.3針對iCloud的防范措施1625第4章網絡個人信息保護194.1網絡個人信息保護的意義194.2網絡個人信息保護措施194.2.1技術層面194.2.2法律層面204.2.3個人層面23結論24參考文獻25致謝26附錄2725第1章緒論1.1研究背景在2014年8月26日,中國互聯(lián)網大會(第十三屆)在北京舉行,會上據(jù)工信部副部長尚冰介紹,我國互聯(lián)網網民目前達到6.32億,普及率達到46.9%,如圖1.1所示。另外,據(jù)統(tǒng)計,2014年上半年,我國信
3、息通信業(yè)基于互聯(lián)網的業(yè)務收入已經突破4000億元,在行業(yè)總收入中的占比接近47%。此外,從去年到現(xiàn)在,我國互聯(lián)網領域發(fā)生了30多起涉及金額超過1億美元的投資收購,跨界投資不斷涌現(xiàn),跨界并購的領域日益多樣化。與此同時,騰訊微信的用戶已經突破2億,UC瀏覽器已經成為全球使用量最大的第三方移動瀏覽器;2014年上半年,又有8家互聯(lián)網企業(yè)相繼赴海外上市。由此可見,我國互聯(lián)網行業(yè)無論是從網絡規(guī)模、用戶規(guī)模、產業(yè)規(guī)模來看,還是從國際地位和影響力來評估,無疑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互聯(lián)網大國。圖1.12014年中國網民規(guī)模和互聯(lián)網普及率成績舉世矚目,而問題也日益突出,“信息安全”成2014中國互聯(lián)
4、網大會第一詞。細數(shù)近幾年國內外現(xiàn)狀,國內市場,2014年上半年,有74.1%的網民遭遇信息安全問題,2013年3月至9月全國因信息安全遭受的經濟損失高達196.3億元;國產手機領導品牌小米被曝存在信息安全漏洞并一直疲于解釋;全球層面,繼斯諾登事件曝光后,信息泄露事件層出不窮25,其中不乏有谷歌、微軟、IBM、蘋果這些世界知名大公司,也都因涉嫌泄密而遭到詬病,這使得世界各國對于信息安全問題的重視程度前所未有的增加。綜上所述,個人信息安全及保護問題已經成為互聯(lián)網的社會信息化帶來的最大困擾之一,給網民的財產安全和隱私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威脅。1.2研究目的和意義21世紀,個人計算機幾乎覆
5、蓋每個家庭,網絡技術日新月異,互聯(lián)網在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安全隱患。而我們所說的“安全”也不僅僅局限于系統(tǒng)安全、賬戶安全這些涉及切身物質財富的“安全”,如今慢慢浮現(xiàn)出的又一大安全隱患——網絡個人信息安全,也可稱為“隱私安全”,逐漸被人們所關注和重視。為了更安心地暢游互聯(lián)網,更好地利用網絡改善我們的生活,本文通過查閱資料、案例分析的方式,并結合所學知識,針對網絡個人信息安全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分析個人信息泄露的原因和攻擊手段,再提出對應的保護性建議。對于日益增多的網民朋友們,本文的研究能幫助其更加重視個人信息的安全,建立起安全防范意識,更為積極主動且快速有效地保護自
6、己的個人信息,謹防個人信息在網絡環(huán)境下泄露,保護自身隱私安全。而對于網絡運營商而言,本文意在更清楚地使其認識個人信息的重要性,對其做好用戶的個人信息保護工作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同時,本文也有助于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和完善,如此,不給違法犯罪之人可乘之機,共同營造健康和諧的網絡環(huán)境。1.3國內外研究現(xiàn)狀國內外對個人信息以及個人信息保護的研究均較多,尤其是在技術層面和法律層面的保護上,對網絡中存在的個人信息安全問題(如:網絡中個人信息泄露的原因等)的研究不太全面,也較為零碎。(1)個人信息對于個人信息的定義,學界主要存在兩種觀點:“隱私說”和“識別說”[1]齊愛民.論個人資料[J].
7、法學,2003(8):80-8525。美國的Parent教授就是“隱私說”的代表,他認為個人信息是指信息主體所不愿向外透露的或是個人極其敏感不愿他人知道的信息。Milberg認為個人信息就是個人隱私,而隱私侵犯基本是指個人信息未經授權而進行收集和傳播。A.F.Westin認為隱私是個人、組織或機構有權決定何時、如何將自身更多的信息與他人交流。1995年歐盟頒布的《歐洲聯(lián)盟數(shù)據(jù)保護規(guī)章》,將個人信息定義為“有關一個被識別或可識別的自然人(數(shù)據(jù)主體)的任何信息”。徐敬宏則認為個人信息除了包括能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