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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會員單位參與整治利用網絡等》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學術論文-天天文庫。
1、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會員單位參與整治利用網絡等媒體從事非法證券活動工作指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宗旨和依據】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和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以下簡稱“協(xié)會”)會員單位合法權益,指導會員單位參與整治利用網絡等媒體從事非法證券活動(以下簡稱“整非”),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制訂本指引。第二條【適用范圍】本指引適用于協(xié)會的證券公司會員和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會員。第三條【協(xié)會職責】協(xié)會對會員單位參與“整非”工作進行自律管理。地方證券業(yè)協(xié)會對所在地證券公司及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參與“整非”工作進行指導。第二章利用網絡等媒體從事非法證券活動的主要形式第四條【定義】本指引
2、所稱利用網絡等媒體從事非法證券活動是指無證券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機構或個人利用網絡、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和電話、短信等通信手段以及軟件工具、終端設備等載體,以虛假信息、夸大宣傳、承諾收益等方式,招攬會員或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等直接或間接有償證券咨詢服務活動,或代理客戶從事證券投資理財的經營活動(以下簡稱“非法證券活動”)。第五條【表現形式】非法證券活動的主要形式包括:(一)假冒合法機構名義,招攬會員或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或代理客戶從事證券投資理財活動;(二)以內幕消息、“漲停股”等為誘餌招攬會員或客戶,收取會員費、咨詢費或服務費等;(三)冒充專業(yè)人員
3、或以專家免費診股或免費提供金股為誘餌,招攬會員或客戶,詐取會員費、咨詢費或服務費等;(四)虛假承諾高收益,以保證收益、高額回報為誘餌,向投資者收取會員費、咨詢費或服務費等;(五)以銷售證券咨詢類軟件工具、終端設備,或售后服務、技術培訓等名義變相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yè)務;(六)公開招攬客戶,與不特定投資者簽訂委托協(xié)議,以代客操盤、承諾收益、虧損分擔等為誘餌,從事非法證券委托理財;(七)其他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或非法證券委托理財活動。第六條【信息傳播途徑及方式】非法證券活動信息傳播的主要途徑及方式包括:(一)通過設立網站(包括冒用合法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名義設立名稱相同或相近的網站
4、,使用虛構的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名稱設立的網站等),或者以門戶網站、財經網站、論壇、股吧、博客、微博、QQ、MSN等作為營銷平臺散布非法證券活動信息;(二)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媒體,播出或刊載違規(guī)證券節(jié)目或廣告;(三)通過電話、短信等通訊手段傳播非法證券活動信息;(四)以股民學校、投資者報告會、股市沙龍、專家講座等名義向參會人員散布非法證券活動信息;(五)其他非法證券活動信息傳播途徑及方式。第三章會員單位參與“整非”工作機制第七條【會員職責】會員單位應落實證券監(jiān)管部門及協(xié)會關于“整非”工作的相關要求,積極參與“整非”工作。具體職責包括:(一)關注利用網絡等媒體發(fā)
5、布的假冒、仿冒本單位的非法證券活動信息及非法網站,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二)協(xié)助相關部門的工作,關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所在地區(qū)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上的非法證券活動信息;(三)配合公安機關、工商管理、證券監(jiān)管等部門及協(xié)會對非法證券活動進行查處和打擊;(四)曝光假冒、仿冒本單位的非法證券活動信息和非法網站;(五)在投資者教育中落實“整非”要求;(六)妥善處理公司客戶關于非法證券活動的投訴,幫助客戶維權;(七)針對非法證券活動造成的侵害,采取有效措施維護自身權益;(八)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非法證券活動信息;(九)其他參與“整非”工作相關事項。第八條【工作機制】會員單位應按照本指引的
6、要求,建立健全參與“整非”工作機制,完善本單位參與“整非”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明確相關業(yè)務部門在參與“整非”工作中的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