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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依法行政面臨的挑戰(zhàn)與對策》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nèi)容在應用文檔-天天文庫。
1、我國依法行政面臨的挑戰(zhàn)與對策編者按: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也是我國現(xiàn)行憲法頒布施行的紀念日。在這一特殊的日子,法治的理念自然為我們所關注。為此,本欄目特約請國務院法制辦的林廣華就我國依法行政的情況做一闡述,并就目前面臨的挑戰(zhàn)提出相應的對策,以期對不斷推進依法行政的進程,實現(xiàn)依法治國的宏偉方略有所裨益。依法行政是法治的關鍵和核心,其目的在于合理配置行政權力,有效規(guī)范行政權力的運作,從而為公民權利的行使提供充分保障,實現(xiàn)公平、正義、自由、秩序等價值目標。實質意義上的法治不僅要求法的權威性和依法而治的法的工具價
2、值,而且強調(diào)立法對普遍認同的價值理念的追求、法的內(nèi)容的合理性等法的實質理性。法治已經(jīng)演進為一個綜合概念,它融匯了民主、自由、平等、人權等諸多價值觀念,包含著法律至上、民主政治、權力制約、司法獨立、依法行政等豐富的制度意蘊,其核心則是依法行使國家權力。幾個世紀以來,法治理論與實踐對政府權力予以高度關注,這與行政權力作用范圍的廣泛性、與人們生活聯(lián)系的直接性密切相關。二十世紀以來,行政權在很多國家的權力結構中極度擴張的事實,不斷提醒人們,對行政權力的制約是國家權力制約的重中之重。在我國,依法行政尚處在初級階段,行政法
3、治還面臨十分艱巨的任務,無論是觀念上還是制度上都面臨著挑戰(zhàn)。因此,依法行政是一場深刻的觀念更新和制度變革。當前,我國依法行政面臨的挑戰(zhàn)主要體現(xiàn)在四個方面:一、在思想意識方面,有些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有些領導干部的觀念與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適應鄧小平同志指出:“舊中國留給我們的,封建專制傳統(tǒng)比較多,民主法律傳統(tǒng)很少。解放以后,我們也沒有自覺地、系統(tǒng)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各項制度,法制很不完備,也很不受重視,特權現(xiàn)象有時受到限制、批評和打擊,有時又重新滋長?!庇捎谖覈狈σ婪ㄖ螄?、依法行政的傳統(tǒng),人們的民主法制觀
4、念淡薄,特別是一些非常有害的觀念或思想,嚴重阻礙著依法行政的實現(xiàn)。它們是:第一,人治觀念。有些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有些領導干部對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到位,有的是不重視,總認為依法行政不管用,按法定程序辦事太麻煩。因此,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依法行政還多是說在嘴上、寫在紙上,并沒有真正落實到行動上;有些領導干部甚至“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置法律于不顧。第二,治民不治官的觀念。有些領導干部往往把自己擺在了超越法律之上的位置,總習慣地認為法律只管老百姓,忘記了自己同樣需要接受法律的約束,從而無視法律的規(guī)定。第三
5、,法律工具主義觀念。將法律僅視為一種治人的工具,而不具有法律的目標價值觀念。甚至認為,當對自己有利時就拿來適用,對自己不利時就不執(zhí)行。這些都嚴重阻礙了依法行政觀念的根植和依法行政方略的推行。因此,實行依法行政必須要大力培養(yǎng)和增強全民的法治觀念,重點是抓好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行政領導干部和執(zhí)法人員的法治觀念建設,切實地進行為依法行政所要求的觀念更新。1.樹立法治觀念。為此,必須明確:第一,憲法至上。法治的實質是憲治,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憲法至上是法治的最高體現(xiàn),是中國法治建設的靈魂。第二,法律具有極大權威。任何
6、組織和個人必須嚴格依法辦事,而不允許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第三,法大于權。任何人不得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權亂法、以權廢法。第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樹立權力制約觀念。不受制約的權力,必然會被濫用,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人類歷史證明了的真理。3.樹立人權觀念。作為社會主義國家,作為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執(zhí)政黨,必須把保護人民的權利作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發(fā)點和歸宿。社會主義最講公平、最重視保護人民的權利。我們應該理直氣壯地講人權,高舉人權的旗幟。4.矯正法律工具主義觀念,樹立法律工具主義與法律目標主義并重的觀
7、念。將法律視作既管老百姓又管政府的同時,結合法律目的,把依法行政、依法治國的重心轉向人民權利的保障及正義的實現(xiàn),應是我國實行依法行政、依法治國的策略選擇。二、在行政立法方面,有關行政立法空白較多,所立之法缺陷較大目前,以憲法為核心和基礎的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框架已初步形成,國家的政治生活、經(jīng)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的主要方面已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但與改革開放和市場經(jīng)濟發(fā)展的要求相比,我國的行政法制建設還比較滯后,行政管理的某些方面還存在立法空白,立法質量也有待于進一步提高。突出表現(xiàn)在現(xiàn)存的法律、法規(guī)與規(guī)章之間缺乏協(xié)調(diào)
8、和統(tǒng)一,使行政執(zhí)法者難以適從;有些法律、法規(guī)的一些條款太原則,不便操作和畸輕畸重;還有一些法律、法規(guī)對某些行政機關設置的職權過大,尤其對自由裁量權,往往規(guī)定的幅度過大,并且沒有顧及到公民權利一旦受到侵害后的法律責任,容易造成少數(shù)行政執(zhí)法人員毫無顧忌地濫用行政權;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很不健全,沒有實現(xiàn)行政程序法律化,嚴重影響了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因此,我們必須進一步完善行政法律體系,為依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