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描述:
《針織品防螨蟲劑,床墊防螨劑,防螨蟲過敏整理劑,防螨整理劑,布料防螨劑》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應用文檔-天天文庫。
1、在室溫和濕潤的環(huán)境下,家用紡織品成為螨蟲滋生的場所;枕頭、床墊不可能經常清洗;地毯容易吸塵,螨蟲只是被普通的清洗和吸塵去除一部分,殘留的部分仍然會繁殖出更多的病原體。防螨蟲整理劑MITE是種針對家用紡織品研發(fā)的具有廣泛衛(wèi)生保護作用的助劑,可用于棉、絲、毛、滌綸、錦綸及其混紡織物的高效持久型防螨蟲整理。它在織物表面形成防蟲藥膜,對螨蟲具有高效、快速的驅避作用,使螨蟲的增殖、產生異味都成為不可能。防螨蟲整理劑MITE可廣泛用于整理床上用紡織品、針織品,地毯、窗簾等裝飾用布。中國疾病控制中心及日本紡織檢查協(xié)會等全球多家權威檢測
2、機構一致證明:MITE具有高效的螨蟲驅避率,符合美國、日本和中國的有關標準等。赫特公司提供世界著名的HERST吊牌,并免費提供織物抗菌性能測試。韓笑后整理劑的生態(tài)環(huán)保問題分析陳榮圻上海紡織印染職工大學【摘要】紡織品后整理加工是一個典型的化學處理過程,后整理劑中有一些品種有可能危及人體健康或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本文對已經知曉化學結構并經安全性試驗的后整理劑進行綜合分析,并提出安全的后整理品種。?1引言紡織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會接觸到各種各樣的化學品,特別是后整理加工種類繁多的后整理劑,它們很有可能或多或少地含有或產生對人體有害
3、物質或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當人們使用和穿著這些紡織品和服裝時,殘留在紡織產品上的有害物質就有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崇尚綠色已經成為一種世界性的消費浪潮,生產和銷售能夠滿足人們健康安全要求的產品不僅成為業(yè)界的共識,也已成為企業(yè)提高市場競爭能力的有效手段。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紡織品生產和出口大國,大力發(fā)展生態(tài)紡織品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生態(tài)紡織品雖然目前尚無確切的定義,也無國際統(tǒng)一的質量控制標準,但在國際貿易領域中,其中一些安全技術要求己經成為合同的基本條款。因此,從法規(guī)對紡織品提出安全方面的基本技術要求,使紡織品生產、流通和消費
4、過程中能夠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就顯得十分必要。1·1國際國內主要生態(tài)紡織品法規(guī)概述國際生態(tài)紡織品法規(guī)眾多,但以歐洲為主,最為知名的是“國際生態(tài)紡織品研究和檢驗協(xié)會”的Oeko-TexStandardl00和歐盟的Eco-Label中的生態(tài)紡織品。前者是國際性民間組織,其技術標準是商業(yè)性的,后者由歐盟委員會發(fā)布,各成員國作為本國政令,屬政府行為。Oeko-TexStandardl00自1992年公布第一版以后,歷經1995年,1997,1999年和2002年2月9日的2002年版本,框架已定型,2003年,2004年和
5、2005年作了部份修訂[1,2]。Oeko-TexStandardl00主要是限制紡織品最終產品的有害化學物質,由于考慮得較全面,因此有較高的知名度。它的技術要求和檢測項目有十四個。其中涉及后整理劑的有:甲醛、可萃取重金屬,五(四)氯苯酚、鄰苯二甲酸酯、致癌芳胺、氯化苯和氯化甲苯,抗菌整理,阻燃整理,可揮發(fā)物和氣味等。生態(tài)標簽(Eco-Label)由歐盟委員會根據880/92建立的。Eco-Label的生態(tài)紡織品標準最早是根據1999年2月17日歐盟委員會1999/178/EC法令而建立的,2002年作了修改。2002年
6、5月15日發(fā)布了2002/1371/EC法令成為紡織品生態(tài)的新標準,分為紡織纖維標準,紡織加工和化學品標準和使用標準的適用性等三個主要類目。明確提出降低水污染,限制危害性物質,覆蓋產品的全部生產鏈。其中大部份與Oeko-TexStandardl00相同,但對助劑,禁用以下表面活性劑以及由它們組成的制劑或配方: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直鏈烷基苯磺酸鹽(LAS)、雙(氫化牛油烷基)二甲基氯化銨(DTDMAC)、二硬脂基二甲基氯化銨(DSDMAC),二(硬化牛油)二甲基氯化銨(DHTDMAC)、乙二胺四乙酸(EDTA)和
7、乙烯三胺五乙酸(DTPA)。不能使用生物降解率低于95%的洗滌劑、柔軟劑和蟄合劑。AOX值直接排放標準100μg/L,間接排放標準為0.5mg/L。鹵化防縮整理不能用于羊毛及其它纖維[2]。2002年11月22日,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發(fā)布GB/T1885-2002《生態(tài)紡織品技術要求》,基本上參照了Oeko-TexStandardl00的2002年版本,作為導向性標準[2]。2003年11月27日又發(fā)布了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作為強制性標準,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4]。1
8、·2后整理劑的生態(tài)評估由于后整理劑的分子結構式和復配成份的不透明性,增加了對后整理劑的禁用和限量使用的難度,只是對某些知曉分子結構式的非復配單一成份的后整理劑,經過毒理性試驗提出禁用或限量使用。一般認為可從以下幾點來衡量:(1)產品分子結構是否符合環(huán)保法規(guī)技術要求;(2)產品應用于紡織品上是否殘留有毒和有有害物質,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