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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財政稅收論文范文-淺議不可不知的捐贈稅籌法word版下載》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nèi)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捐贈財政稅收論文范文:淺議不可不知的捐贈稅籌法word版下載導讀:本論文是一篇關于不可不知的捐贈稅籌法的優(yōu)秀論文范文,對正在寫有關于捐贈論文的寫作者有一定的參考和指導作用,論文片段:得仍為5000元,在無捐贈情況下,則4月應納稅額為=(5000-1600)X15%-125=385元。如果柳女士轉(zhuǎn)變做法,3月捐贈1020元,剩余980元改在4月捐贈。按規(guī)定,980元屬于30%以內(nèi)的捐贈額可直接扣除,則4月柳女士應納稅額為:(5000-1600-980)X15%—125=238元。由此可見,同樣是捐贈2000元,但重新安排捐
2、贈額后,柳女士可以少繳稅385-238=147元。為了鼓勵公益、救濟性捐贈,國家規(guī)定捐贈者可以將一部分收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抵免部分稅款。對于這樣名利雙收的事,個人應如何在符合稅法規(guī)定的情況下,充分利用、調(diào)整捐贈限額籌劃個稅,達到利國利民更利自己的冃標?全額扣除是首選捐贈者繳納個稅時,如果希望能將捐贈款項全部抵扣,就需要捐贈人選擇合適的捐贈途徑。我國稅法規(guī)定,規(guī)定的一些公益、救濟捐贈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應納稅所得額,其目的是引導納稅人的捐贈方向,在這些方面更好為社會和國家減輕負擔。規(guī)定可以全額扣除的捐贈有將近2
3、0項(相關內(nèi)容參見本刊2006年第8期《享受行善的稅收減相關免》一一編者注),捐贈者應該有所選擇。另外,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10年上海世博會有關稅收政策理由的通知》規(guī)定,從2005年12月31日起,對個人捐贈、贊助給上海世博局的資金、物資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全額扣除。例如王先生2006年3月份取得工資薪金收入6800元,當月通過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對外捐贈2000元。則捐贈支出允許稅前全額扣除:該月王先生應納個人所得稅額=(6800-1600-2000)X15%-125(速算扣除數(shù))二355元,比
4、捐贈前少繳稅300元。限額扣除有技巧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nèi)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yè)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地區(qū)、貧困地區(qū)捐贈的,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nèi)的捐贈額,可以沖抵其應納稅所得額。對于這種無法全額抵扣的情況,捐贈者應該如何籌劃以更多抵扣個稅呢?單一所得:分次安排柳女士2006年3月共取得工資、薪金收入5000元,本月對外捐贈2000元,貝旅允許稅前扣除的捐贈額=(5000-1600)X30%二1020元,其3月應納稅額二(5000—1600—1020)X15%—125=232元。假設柳女士4月的工
5、資、薪金所得仍為5000元,在無捐贈情況下,則4月應納稅額為二(5000—1600)X15%—125二385元。如果柳女士轉(zhuǎn)變做法,3月捐贈1020元,剩余980元改在4月捐贈。按規(guī)定,980元屬于30%以內(nèi)的捐贈額可直接扣除,則4月柳女士應納稅額為:(5000-1600-980)X15%-125=238元。由此可見,同樣是捐贈2000元,但重新安排捐贈額后,柳女士可以少繳稅385—238二147元。多項所得:適當劃分孫先生2006年2月取得工資、薪金所得8800元,特許權使用費所得10000元,稿酬所得4000元。孫先
6、半準備向希望工程捐贈54007Go方案一:全部用特許權使用費向希望工程捐贈5400元。則孫先生該月份納稅情況如下:工薪應納稅額=(8800-1600)X20%—375二1065元;稿酬所得應納稅額=(4000-800)X20%X(1-30%)二448元;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前允許扣除捐贈額二[10000X(1—20%)X30%二2400元,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應納稅額二(10000—2400)X(1-20%)X20%二1216元。合計應納稅額1065+448+1216二2729元。方案二:根據(jù)稅法相關規(guī)定,部分抵扌II的30
7、%的上限計算,工薪所得扣除限額二(8800—1600)X30%二2160元;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扣除限額=2400元;稿酬所得扣除限額:(4000—800)X30%=960元扣除限額合計5520元。孫先生如果對5400元捐贈款進行精心籌劃,根據(jù)各項應稅所得的扌II除限額分別按稅率高低從三項所得中拿出相應數(shù)額進行捐贈。即特許權使用費捐贈2400元,工薪所得捐贈2160元,稿酬所得捐贈840元,那么:工薪所得應納稅額=(8800-1600-2160)X20%—375二633元;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應納稅額二(10000-2400)
8、X(1—20%)X20%二1216元;稿酬所得應納稅額=(4000-800-840)X20%X(1—30%)=330.4元。應納稅額合計633+1216+330?4二2179.4元。顯而易見,通過對捐贈額在多項收入中適當劃分,充分利用扣除限額,孫先生可少納稅2729-2179?4=549?60元。捐贈渠道要選擇稅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