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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術語的英漢翻譯》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nèi)容在教育資源-天天文庫。
1、法律術語的英漢翻譯張恩華摘要:在法律術語英漢翻譯這個翻譯領域中的難題中,譯者通常會面臨兩大挑戰(zhàn):一是法律翻譯要求語言功能上的對等和法律功能的對等;二是法律術語英漢翻譯中經(jīng)常沒有確切對等詞,而是出現(xiàn)了接近對等、部分對等或完全不對等等情況。本文探討了這些不完全對等的現(xiàn)象,并提出了相應的翻譯方法:使用功能對等詞、擴充詞義、釋義、使用非法律專業(yè)用語的中性詞、借譯或創(chuàng)造新詞等。Abstract:InthefieldofEnglish—Chinesetranslationoflegalterminology,translatorsareoftenfacedwithtwomajorchal
2、lenges:Firstly,legaltranslationrequiresequivalencebothinlinguisticfunctionsandinlegalfunctions.Secondly,noexactequivalencebutnearequivalence,partialequivalenceandnon-equivalencecanbefoundinEnglish-Chinesetranslationoflegalterminology.Thisarticleaimstoexploretheabsenceofexactequivalenceandso
3、mewaystodealwithit,suchastheuseoffunctionalequivalent,lexicalexpansion,paraphrase,neutralterm,borrowingandneologism.關鍵詞:法律翻譯;法律術語;不完全對等;確切對等詞;Keywords:legaltranslation;legalterminology;non-equivalence;exactequivalent術語翻譯是翻譯特定目的文本的譯者經(jīng)常面對的一個障礙。法律文本屬于特定目的文本,具有特殊地位,其語言具有莊重、嚴謹?shù)忍攸c。因此,法律文本的翻譯不可避免地
4、要解決術語的翻譯問題。法律翻譯不僅要求語言功能上的對等,還要求法律功能上的對等。法律功能對等就是源語和譯入語在法律上所起的作用和效果是相同的。這樣,譯入語才能準確地表達原語的真正涵義,才能盡可能減少譯文意思的走失。由于中國和英美國家屬于不同法律體系,在翻譯工作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不同法律制度中的法律概念,這些概念會產(chǎn)生功能上的不對等,給譯者的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沙爾切維奇將法律術語翻譯中缺乏確切對等詞的情況分成了接近對等,部分對等和完全不對等。在法律術語英漢翻譯中,如果漢語中確實沒有確切對等詞,譯者在忠實于原文的前提下,可以嘗試靈活地使用功能對等詞、擴充詞義、釋義、使用非法律
5、專業(yè)用語的中性詞、借譯或創(chuàng)造新詞等方法?! ∈褂霉δ軐Φ仍~ 根據(jù)沙爾切維奇的定義,“功能對等詞指的是譯入語法律體系中與源語法律體系某一個特定概念有相同功能的概念?!?功能對等詞通常在沒有確切對等詞的情況下使用,在此情況下,功能對等詞的選擇取決于譯入語與源語中術語的概念在功能上是否對等?! ±纾械脑~典將jail和prison都譯成“監(jiān)獄”,不加區(qū)分,但有的字典卻對它們作了區(qū)分,例如《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對jail的翻譯是“監(jiān)獄”,對prison的翻譯則是“監(jiān)獄;看守所”?!洞笥h詞典》也將jail譯為“監(jiān)獄”,對prison的翻譯則是:1.拘留所、看守所;2.(州政府及
6、聯(lián)邦政府的)監(jiān)獄。《英漢法律詞典》同樣將jail譯成“監(jiān)獄”,而將prison翻譯為“牢獄;看守所、拘留所”。這兩個術語的漢語功能對等詞到底是什么呢?據(jù)<<實用法律詞典>>可知,jail和prison的功能對等詞不同,jail更接近中國的“看守所、拘留所”,prison則應該是“監(jiān)獄”?! 】梢姡x擇最接近的功能對等詞,可以保證法律術語英漢翻譯在沒有絕對對等詞的情況下獲得較準確的翻譯?! U充詞義有時因為某個漢語功能對等詞的必要特征與英語源術語的必要特征不同,該漢語功能對等詞便不能用來翻譯源術語,譯者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采用擴充詞義的方法限定或擴大該功能對等詞的意義以彌補術語之間
7、的不一致。擴充詞義有兩種情況:如果譯入語中某個功能對等詞的意義比源術語的意義寬,譯者可以確定或縮小該功能對等詞的意義范圍;而對于意義比源術語較窄的功能對等詞譯者則可以通過擴充詞義擴大它的含義。這樣做可以使譯入語的概念與源語中的概念相對應。例如,在翻譯barrister時,譯者就碰到這樣的問題:漢語中“律師”的含義比這個英語術語的含義范圍大。有些字典把其譯為“專門律師、大律師”,實際上就是采用了縮小功能對等詞意義的方法。雖然這樣翻譯有不足之處,因為“專門律師、大律師”這些概念在我國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