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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流動人口犯罪 十大特點論文》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nèi)容在學術論文-天天文庫。
1、試析流動人口犯罪十大特點論文..改革開放以來,大批農(nóng)村剩余勞動力離開農(nóng)村流入城市和經(jīng)濟比較發(fā)達的地區(qū),形成了一股強大的北上南下的流動人口潮。目前,我國的流動人口已達1億多。二十多年的實踐表明,大量出現(xiàn)的流動人口對我國經(jīng)濟的高速發(fā)展,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不容否認,流動人口的出現(xiàn)也引發(fā)了一系列的社會治安問題。可以這樣說,流動人口犯罪業(yè)已構(gòu)成了對城市尤其是沿海經(jīng)濟發(fā)達地區(qū)社會治安的主要威脅..,因而研究流動人口及其犯罪顯得十分必要,而且相當緊迫。本文著重分析流動人口犯罪的特點:一、在違法犯罪人數(shù)中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大據(jù)調(diào)查,流動人口中的犯罪分子在全部案犯中的比例,1985年為15%
2、,1987年17%,1988年為18%。1990年與1985年比,流動人口中的犯罪分子增長了1.5倍,沿海省份及大城市流動人口作案更為嚴重。廣東省是我國流動人口作案最為突出的省份。該省1980年流動人口犯罪只占6.6%,1988年上升到29.6%;1980年流動人口案犯為2200多人,1988年已接近1萬人。北京市的流動人口犯罪,1985年比1984年上升了33.5%,1987年比1986年上升了39%。北京市流動人口中的犯罪分子占全部案犯的比例,1984年為7.9%,1986年為15.3%,1987年為21.7%。再從影響較大的刑事案件來看,80年代末,我國刑事案犯中,流動人口約占
3、1/5.到了90年代,隨著流動人口規(guī)模的迅速擴大,流動人口犯罪數(shù)量更是直線上升。據(jù)公安部門統(tǒng)計,1993年,福建省廈門市查獲流動人口犯罪案件占刑事案件總數(shù)的62%,大要案占82%;北京市查獲流動人口案犯占抓獲各類案犯總數(shù)的44%,江蘇省蘇州市更占到61%;到了1994年,全國公安機關查獲流動人口的違法犯罪人員共56.9萬人,其違法犯罪率高達12.8%,而同期全國共抓獲各類違法犯罪人員409.5萬人,違法犯罪率3.4%,相比之下,流動人口犯罪率高出全國平均犯罪率8.4個百分點。在不少大中城市,流動人口犯罪案件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0%以上。據(jù)1994年統(tǒng)計,流動人口犯罪占當?shù)厝啃淌掳讣?/p>
4、的比例,北京市為46.2%,上海市為53.6%,天津市為30%,廣州市為69.2%,西安市為53%,重慶市為53.9%,杭州市為50%,溫州市為48.6%,南京市為47%,東莞市為85.4%,深圳市為97%。據(jù)有關資料,廣東省的重大案件,有70%以上是流動人口所為(包括港、澳、臺過境犯罪)①。所有調(diào)查表明,流動人口中的犯罪分子在違法犯罪中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大,在90年代,這種比例更是直線上升。二、作案的內(nèi)容多以殺人、盜竊、搶劫、賣淫、嫖娼、制黃販黃、販毒等犯罪為主流動人口中農(nóng)民占絕大多數(shù),文化程度偏低,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85.1%,其中初中文化程度占49.9%,小學文化程度占27
5、.1%,不識字或識字很少占8.1%,而高中文化程度占11.1%,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僅占3.7%。這種知識結(jié)構(gòu)決定了流動人口中的犯罪分子難以在金融、計算機、稅收等領域犯罪,而多實施殺人、盜竊、搶劫、詐騙、賣淫、嫖娼、制黃販黃、販毒等犯罪行為。抽樣調(diào)查表明,流動人口中的犯罪分子中,盜竊、搶劫、詐騙案犯占70%以上。從查獲的“七害”案件看,在廣州賣淫的婦女、以色情招徠顧客的“三陪”女郎,90%以上是外來人,制販黃色影視書刊的案件,60%以上是外來人所為,販毒分子90%以上也是外來流動人口。三、往往以地緣或親緣為紐帶結(jié)成團伙實施犯罪大量的流動人口來自農(nóng)村,往往是靠親戚的介紹才流出農(nóng)村的。這種獨
6、特的流動方式,使流動人口帶有濃厚的地域性和鄉(xiāng)土觀念,具有好抱團、排外的心理。在犯罪活動中,這些人也往往利用同村、同鄉(xiāng)、同縣的較為有利的地緣、親緣為紐帶,拉幫結(jié)伙組成松散的或是緊密的團伙進行犯罪,形成諸如盜竊團伙,詐騙團伙,搶劫團伙,流氓團伙,拐賣婦女、兒童團伙,制販黃團伙,販毒團伙以及協(xié)助銷贓團伙來危害社會。團伙成員依仗人多勢眾,相互壯膽,因而大案不斷。如湖南長沙家電鋁塑市場1200多名經(jīng)營戶中,90%以上是湖南漣源人,其中不少人結(jié)成漣源幫,欺行霸市,成為較大的社會治安隱患。調(diào)查表明,流動人口中犯罪分子共同作案的比例均超過常住人口案犯的比例。1985年抽樣,常住人口案犯共同作案占24
7、%,流動人口案犯共同作案占28%;1987年抽樣,常住人口案犯共同作案占31%,流動人中案犯共同作案占40%;1988年抽樣,常住人口案犯共同作案占34%;流動人口案犯共同作案占40%。尤其在詐騙案中,流動人口共同作案的比例較高。1987年抽樣,流動人口在詐騙案件中共同作案的比例約占50%,同年常住人口案犯在詐騙案中共同作案的比例只有30%②。四、利用發(fā)達的交通條件流竄犯罪的趨勢明顯商品經(jīng)濟的大發(fā)展,人、財、物的大流動,以及交通路線的擴展、現(xiàn)代化交通工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