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描述:
《信用衍生工具的發(fā)展及其在我國的應用前景分析》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學術論文-天天文庫。
1、單個違約互換費用的平均值。但是當一籃子資產中多個參考資產之間不是完全獨立時,一籃子信用互換的優(yōu)勢就顯現(xiàn)出來了,參考資產不完全獨立則意味著一個參考資產的違約有可能引起另外一個參考資產也發(fā)生違約,這時一籃子資產的違約風險就小于單個資產違約風險的平均值,因此其費用也要相對較小,但是其對總資產的信用保護卻絲毫沒有減弱。其交易結構圖2.4。定期支付賣方買方風險承擔方風險出賣方或有支付資產收益N個中的一個違約則支付;N個都不違約則不支付
N個參考資產圖2.4一籃子互換交易結構圖2.2.2期權類工具期權是一種
2、規(guī)定了持有者有權在某一確定時間以某一確定的價格(執(zhí)行價格)購買標的資產的合約,主要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兩種,其收益情況可用下圖表示:凈收益凈收益標的資產價格期權價格標的資產價格期權價執(zhí)行價格執(zhí)行價格看漲期權損益狀況看跌期權損益狀況圖2.5期權損益圖62.2.2信用價差期權信用價差期權(CreditSpreadOption)是目前比較復雜的一種信用衍生工具,它是指以信用價差為標的資產的期權合約。而所謂的信用價差(CreditSpread)是指某種資產與相應的無信用風險資產的收益率差額。而這種收益
3、率差額其實表現(xiàn)了標的資產的信用變化情況,因為:在市場利率變動的時候,這種資產與無信用風險資產的收益率是同向變動的假設下,利差變動的原因必定是這種資產的收益率產生了相應的變化,而收益率的變化則可能是由該資產信用的變化所引起的,因此兩種資產收益率的差額從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應出該資產的信用變化情況。期權費賣方買方風險承擔方風險出賣方或有支付資產收益取決于信用差價的變化
參考資產圖2.6信用價差期權交易結構圖對于看漲信用價差期權來說,當信用價差增大時,其實反應的是標的資產的信用狀況的惡化,而看漲信用價差期
4、權在這種情況下的收益是正的,因此可以彌補信用狀況惡化帶來的損失,對于看跌信用價差期權來說也有同樣的道理,這就是信用價差期權用來管理信用風險的原理。其交易結構見圖2.6。2.2.3信用違約期權信用違約期權(CreditDefaultOption)是一種買方通過向賣方交付期權費換取在未來貸款違約事件發(fā)生時獲得賣方支付或者清償權利的合約。期權的買方為風險的出賣方,期權的賣方則是風險的承擔方。信用違約期權與信用價差期權的不同就在于或有支付的支付條件上,信用價差期權取決于信用差價的變化,而信用違約期權則取
5、決于信用違約的情況。在信用事件發(fā)生后,期權的買方肯定會執(zhí)行期權以獲得償付,所以從結構形式上來看,信用違約期權與信用違約互換的區(qū)別并不是很大。兩者只是在費用的支付方面有些許差別,即信用違約互換的買方可以以貸款本金為基數(shù),并按交易雙方事先商定的基點支付費用,而信用違約期權支付的則是標準合約的期權費。另外,信用違約互換是在合約有效期內定期的多7次支付,而信用違約期權則是一次性支付期權費。2.2.2證券化類工具信用關聯(lián)票據(jù)(CreditLinkedNote,CLN)是一種跟信用相掛鉤的金融票據(jù),規(guī)定票據(jù)
6、的還本付息取決于參考資產的信用,如果參考資產出現(xiàn)違約則該票據(jù)得不到全額的本金償還和利息支付,其本質是一種固定收益證券和信用違約互換相結合的信用衍生工具。CLN的發(fā)行方將參考資產的違約風險轉移到CLN的買方手中,相當于信用違約互換的賣方將這種互換資產做了一個資產證券化,又將風險轉移給票據(jù)的買方了。而這種票據(jù)的收益率是大于普通固定收益證券的,因為買方承擔的不僅僅是參考資產的違約風險還同時承擔了CLN發(fā)行方的信用風險,因而其利息的支付肯定會包含對這兩種風險的補償,當然也可以由風險出賣方直接發(fā)行信用關聯(lián)
7、票據(jù),并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償付。其交易結構圖見圖2.7。風險出賣方也可由風險票據(jù)發(fā)行方出賣方直接發(fā)行票據(jù)定期支付票據(jù)發(fā)行方風險出賣方或有支付本金利息+
信用事件發(fā)生本金或殘值資產收益
時支付殘值=本金-或有支票據(jù)購買方風險承擔方付;否則支付全額本金參考資產圖2.7信用關聯(lián)票據(jù)交易結構圖8第3章信用衍生工具在西方國家的應用2.2.2國外信用衍生工具的產生和發(fā)展3.1.1信用衍生工具的產生信用衍生工具的概念是1992年在巴黎ISDA(國際互換與衍生產品協(xié)會)年會上提出的。第一筆信用衍生產品交易誕生于1
8、993年日本信孚銀行(BankersTrust)。當時日本存在嚴重的房地產泡沫,日本銀行擁有大量的房地產信貸,而信孚銀行則擁有大量的對日本銀行的風險敞口,同時信孚銀行由于種種原因又不得不對其存款客戶按高利率支付利息,從而導致其資產情況危機重重、成本收益嚴重不匹配。為了擺脫困境,信孚銀行創(chuàng)造了一份史無前例的交易合約:由信孚銀行向對方支付固定費用,而對方承諾在特定違約事件發(fā)生后負責對信孚銀行進行補償,即由對方對日本銀行的違約行為給以“保護”。這份合約當時被稱為“信用互換”,被認為是金融界最早的信用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