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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留守兒童研究的文獻綜述》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我國農村留守兒童研究的文獻綜述自改革開放以來,經(jīng)濟社會得到持續(xù)發(fā)展,社會轉型和城市化發(fā)展使得中西部與東部地區(qū)經(jīng)濟落差拉大,人口遷移和流動日益頻繁,大量農村中青年為了改變生活困境、提高生活質量而遠赴發(fā)達地區(qū)務工,而他們的子女則因為多方面原因滯留家中,因而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弱勢群體——留守兒童。根據(jù)《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數(shù)據(jù)推算,目前全國農村留守兒童數(shù)量為6102.55萬,占農村兒童總數(shù)的37.7%,占全國兒童總數(shù)的21.88%。與2005年全國1%抽樣調查估算數(shù)據(jù)相比,5年間全國農村留守
2、兒童增加約242萬。父母的遠離深刻影響著這些兒童的生活與學習,嚴重影響他們的身心健康發(fā)展,本綜述搜集整理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對農村留守兒童的研究,初步進行一個梳理,希望有利于理清目前的研究現(xiàn)狀及存在的不足,以方便后續(xù)學者的研究。一、概念界定雖然社會各界給予農村留守兒童高度關注,并且進行多角度的報道,然而就“留守兒童”這一概念仍然缺少清晰的界定和明確的定義(潘璐葉敬忠,2009),根據(jù)不同的研究實地取樣情況,以及不同的研究著眼點,對留守兒童的概念也有著不一樣的定義。(一)留守兒童概念界定的共識就概念而言,學
3、者均認為留守兒童是由于父母外出打工而不能與父母在一起生活,被留在農村家鄉(xiāng)的兒童。有學者專門就留守兒童的概念進行研究,指出目前國內對留守兒童的概念界定是以流動兒童為參照的,同時指出,留守兒童比流動兒童復雜的多,因開闊視野,從多個維度來界定留守兒童的概念(林培森袁愛玲,2007)。(一)留守兒童概念界定的分歧當前對于留守兒童的的概念主要是圍繞以下幾個方面來定義。1.父母外出現(xiàn)象現(xiàn)有的研究對于這一標準說法不一,有學者認為是其父母雙方長年外出而被留在家鄉(xiāng)的兒童才可稱為留守兒童;當然大多數(shù)學者認為,父雙方只要有
4、一方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家鄉(xiāng),并需要其他人照顧的孩子就可稱為留守(羅靜等,2009)。2.留守時間就留守時間而言,研究者也有不同的角度。有的學者描述過于模糊,如范方用到的是長年外出這一詞;也有學者用了具體時間,呂紹清則以半年作為標準。然而究竟是以一個累加的時間還是一個連續(xù)性的時間,并沒有明確的研究。3.兒童年齡維度現(xiàn)有研究對于兒童年齡維度的使用差別較大,丁杰、吳霓等認為在6~16周歲之間;呂紹清則認為在讀初中或小學階段;范方認為在未成年階段;段成榮、周福林認為在14歲以下;于小燕則認為在4~16周歲之間。
5、4.留守地域留守地域是其留守狀態(tài)的一個體現(xiàn)(潘璐葉敬忠,2009)。一般人認為只有農村才有留守兒童,但一些學者認為不能簡單地將農村留守兒童與留守兒童的概念混淆,因為城市中依然有留守兒童的存在(呂紹清,2006)。(一)農村留守兒童概念的界定留守兒童問題已經(jīng)成為國家構建和諧社會進程中必須要面對和妥善處理的社會問題,考慮到目前對農村留守兒童概念界定中一些基本特征尚不統(tǒng)一和明確,本文將先嘗試對其進行初步界定,以方便后續(xù)述評。參照《聯(lián)合國兒童公約權利》的規(guī)定,本文將留守兒童的年齡階段界定為0~18周歲。就農村
6、而言,農村比較顯著的季節(jié)性返鄉(xiāng)有三到四個月的時間間隔,因此可以認定,三個月以上不能見到父母其中一方或者父母雙方的可稱為留守。因此,本文對農村留守兒童的界定是:農村地區(qū)未滿十八周歲因父母一方或父母雙方在外長期務工(超過三個月)而留在家鄉(xiāng)交由他人監(jiān)護的兒童。一、國外研究現(xiàn)狀就國外而言,更多類似研究是從移民角度去考慮的,研究表明移民家庭中兒童會具有更多心理問題行為和更高的犯罪行為(Magwaza,1994);也有研究表明,移民國外的兒童在自律、權威、孤立、拒絕、疏遠、幻想等方面呈高相關(Baptiste,1
7、997)。然而國外并沒有類似中國一般出現(xiàn)大規(guī)模留守兒童的問題,涉及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研究相對少許多。就留守兒童對策而言,有美國學者提出,可以開展團體咨詢和治療,開設父母教育課程,加強學校之間的連通性,給兒童推薦書籍以及提供生活上的“代理媽媽”等(Bond,1998;Murray,2003;Tully,2007)。一、國內研究現(xiàn)狀(一)多學科化研究1.各學科研究概述就社會學而言,更多地注重農村留守兒童的價值觀取向(高中建,2008)、社會化功能以及社會治安問題(張德乾,2007);就人口學而言,更關注留守
8、兒童群體的研究領域;醫(yī)學則關注留守兒童的貧血患病情況及飲食習慣(文育鋒,2008);法學則聚焦于留守兒童的監(jiān)護問題和法律保護(周鑫,2007);2.教育學角度就學業(yè)與校園關系方面,研究表明父母的離開,尤其是母親的離開,學業(yè)成績確有顯著下降(吳霓,2004);學習態(tài)度不端正,學習成績容易下滑(葉敬忠,2005);學習習慣不良,學習興趣不高(莊美芳,2006;范先佐,2005)。就道德發(fā)展與師生關系方面,有研究表明,農村留守兒童在不和諧師生關系方面、不和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