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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史#8226;文學史實踐#8226;文學史學——文學史元理論的三個》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學術論文-天天文庫。
1、文學史#8226;文學史實踐#8226;文學史學——文學史元理論的三個【內容提要】文學史作為一個概念可分為三個層次:客觀存在的原生態(tài)文學史;由文學史研究與著述構成的文學史實踐;研究文學史內在關聯性的文學史理論。原生態(tài)的文學史構成后兩者的基礎,文學史理論是從文學史實踐中抽象得出,而文學史實踐便是文學史家們在某種文學史理論指導下研究分析與描述文學實踐史的過程。對這三者內在特征的邏輯建構及關系的把握便構成了具有三個層次的文學史理論,亦即文學史哲學。文藝學的研究至少包括三個組成部分,即文學理論、文學批評和文學史①。長期以來,我國的文藝學體系建構比較側重前兩者,而輕視甚至忽視文學史理
2、論。這一方面說明我國的文藝學學科建設尚不完善,同時也是因為目前學術界對文學史理論的研究開展得極不充分。如何在僅具有百年歷程的中國文學史理論和學科建設的基礎上建構出一套科學完整的文學史理論體系,進而指導新世紀的文學史實踐,便成為擺在我們眾多文藝學研究者面前的亟待解決的問題,也是避免當前我國眾多的文學史教材千人一面、低水平重復的關鍵。文學史作為一個概念可分為三個層次:一是文學史,即客觀存在的原生狀態(tài)的文學發(fā)展史,又稱文學實踐史;二是文學史實踐,也就是文學史的研究與撰寫工作;三是文學史理論,即文學史的內在關聯性,是關于文學史學科的理論體系,也就是所謂的文學史學。三者之間的關系如下
3、:文學史,更多的文章稱為文學史本體,它自始至終客觀存在著,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它構成了另兩個層次的基礎。文學史理論是從文學史實踐中抽象出來的,體現出對文學發(fā)展規(guī)律的某種見解。文學史實踐則是文學史家們在某種文學史理論指導下研究分析與描述文學實踐史的過程②。一、文學史客觀存在著的文學史現象是如此的紛繁雜亂,猶如物理學上所說的“紊流”。文學史的發(fā)展進程離不開文學創(chuàng)作者們的種種活動,而每一個作家都有自己獨特的生活道路、個性特點、表述風格,從內容到形式再到語言,總之,在文學領域內到處充滿了特殊性、偶然性、隨機性和可變性。原生態(tài)的文學史具有這樣一些特點:首先它是多發(fā)的、多方向的,因而是
4、非規(guī)范的。“文學的發(fā)展是眾多其他的因素伴生著的,文人們往往以塊團的形式崛起。塊團與塊團間,依據于多重關系,構成一種既競爭又溝通的文化網絡③。其次是同空間上的多發(fā)性、多向性相一致的是文學史的發(fā)展在總體上是無目的的、進退往往是隨機選擇的特點。文學史的發(fā)展有其內在的邏輯進程,但卻不是預成或可以預感到的,更非決定論的。第三是文學史某一新方向的開辟往往是在偶然性、機遇性中,經過艱難的代代相承的努力而曲折地完成的,在總體上無目的的文學史運動中,每一個階段的進程往往又會自成首尾,它是由民族思維的發(fā)展、文學自身發(fā)展的內在要求、社會條件的許可、杰出文學家和理論家的作用等因素迭合而成。第四則是
5、由于每一個時代文學家們的活動在整體上是一種渾淪的勃動,因而文學史是生成的,但又是非線性的,等等。那么,文學發(fā)展到底有無規(guī)律呢?只要我們實事求是地深入到文學史實中去,就不難看到許多在—定條件下反復出現、相互聯系,甚至表現為因果關系的文學現象,對這種種現象的歸納和概括,人們的認識往往就接近了客觀規(guī)律。應當說,文學史的發(fā)展是有規(guī)律可循的,但絕非單一的、平面的。布呂納介認為是體裁發(fā)生了變化,俄國形式主義認為是文學手段發(fā)生了變化,因為每個文學時代、每個文學流派都有一套特有的手段作為其特征,這些手段體現了文學體裁或者潮流的風格。梯尼亞諾夫認為是形式和功能的重新分配構成了文學的可變性,形
6、式改變其功能,功能改變其形式,文學史最迫切的任務便是研究這種可變性,因而他斷言,文學史的基本概念就是體系替代的概念。托多羅夫用三個隱喻來表示文學史的內在規(guī)律性:第一個是植物模式,即文學機體也象一個有生命的機體一樣誕生、開花、衰老并且最終死亡,可變性的規(guī)則就是有生命的機體的規(guī)則。第二個是萬花筒模式,它假定構成文學作品的各種要素是一次給定的,而作品變化的關鍵僅僅在于這些同樣的要素的新組合。第三個是白天和黑夜模式,文學史的變化就是昔日的文學與今日的文學之間的對立運動④。加之文學史的他律論模式從文學的各種外部因素出發(fā)尋找的文學發(fā)展的動因。上述眾多的對文學史發(fā)展動因的歸納均有其特定的
7、立足點和獨特的內涵。其實文學史現象是紛繁復雜、豐富多彩的,我們很難從中抽象出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驗之百代而無訛的規(guī)律,但規(guī)律是客觀存在的,不斷地對此加以認識、歸納和總結,努力追尋科學的文學史規(guī)律便是文學史家們義不容辭的任務。人類歷史是一條不見首尾的滔滔長河,歷史、現實與未來僅是人們習慣的、相對的劃分,其實并沒有絕對的界限。因此,文學史其實就是文學的昔日的生態(tài)史,是文學在一定時代、一定文化體系中的生存狀態(tài),具體包括三個層次:首先是最具體的文本,是后人可見的物化態(tài)的文學,其次是由作品深入到人,到作家、讀者和一切人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