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描述: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研究報告》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教育資源-天天文庫。
1、.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研究信訪制度作為密切黨和政府與群眾血肉聯(lián)系的重要制度,在反映人民呼聲,解決各類爭議,化解糾紛矛盾,維護公眾合法權益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社會結構及利益格局的深刻變化,人民的利益訴求及表達方式呈現(xiàn)出多元多樣多變的態(tài)勢。信訪實踐也出現(xiàn)了新的變化。由于多種原因,許多涉法涉訴案件也通過信訪渠道來解決,甚至成為越來越多當事人的首選,大有取代司法途徑,成為解決社會矛盾主渠道的趨勢,形成“信訪不信法”的不正?,F(xiàn)象。那么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種不正常的現(xiàn)象?是什么原因導致本應通過法律途徑
2、解決的涉法涉訴案件變成信訪案件且不斷增加呢?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一、傳統(tǒng)歷史文化的影響。長期以來,我國的封建統(tǒng)治體制表現(xiàn)為高度的中央集權和權力一元體制,從皇帝到地方各級官員都是行政、軍事、司法等國家權力獨攬于一身。再加上一些文藝作品中的“清官”、“包青天”等形象,使得人們認為,找到了各級黨政官員就是找到了解決一切問題的根本,所以把一些涉法涉訴的矛盾糾紛通過信訪的形式找到黨政機關和領導來解決。這是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增多的一個重要原因之一?!疤苹郯浮钡闹鹘蔷褪窍胪ㄟ^持續(xù)不斷的上訪遇到一位“清官”
3、來解決自己的問題,所以上訪時間達到數(shù)年。二、現(xiàn)行政治體制的原因。由于我國政治體制改革還未完全到位,依法治國方略沒得到全面落實...,目前各級各單位的權力往往集中在一把手一人身上,特別是地方政府權力往往集中黨委書記和行政首長等少數(shù)幾個人身上。所以,領導批示可以迅速解決問題,領導的級別越高、批示越明確,解決問題就越快。據(jù)統(tǒng)計,有領導批示或上級督辦的信訪案件有90%以上得到解決,致使部分信訪群眾產(chǎn)生了嚴重的“信上(級)不信下(級)”、“信大(官)不信?。ü伲钡腻e誤思想。于是,一些人開始對領導批示充滿期待
4、,導致千軍萬馬齊涌黨委政府尋求“信訪直通車”,加劇了信訪潮。三、現(xiàn)行司法程序較為繁瑣復雜,耗時長,成本高。一些案件走司法程序時,法院需要按照司法程序立案、取證、調查、審理,一個案件審理或調解完畢至少需要幾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不僅如此,當事人還得支付律師費、訴訟費、鑒定費、證據(jù)或財產(chǎn)保全費、執(zhí)行費等多種費用。另外還有一些隱性的灰色支出,更加大了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成本。另外,就算是得到了公正的判決由于法律的強制執(zhí)行能力有限,長期得不到執(zhí)行,往往得不到應有的賠償,這就是民間廣為流傳的俗語---贏了官司
5、輸了錢,代表公平正義的法院審判書成為白紙。接二連三的“法律白條”,讓群眾心寒,使得群眾不相信能夠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而上訪相對來說是一個非程序化的過程,不受時間、步驟、方式的限制,也不用支付律師費和訴訟費,同時一旦有結果必定兌現(xiàn)。鑒于此,信訪自然成為首選。筆者親身經(jīng)歷了一個真實的案件,我縣某鎮(zhèn)一農(nóng)民工在十堰某城建公司工作。2011年10月在該公司承建的工程項目工地干活時摔傷,經(jīng)診斷為雙腳足根部及踝關節(jié)粉碎性骨折,住院48天后...出院。2012年8月份,十堰市人社局認定該農(nóng)民工受事故為工傷。201
6、2年9月,十堰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認定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捌級傷殘。在向某城建公司申請支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時遭遇到了許多的波折。該公司在送達日期等環(huán)節(jié)上作文章,并通過對工傷認定書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程序,直到2013年7月初,農(nóng)民工才拿到勞動仲裁裁決書。但是該公司又對裁決書提起了民事訴訟,現(xiàn)在官司正在進行之中。這個農(nóng)民工何時能拿到賠償款,還是一個遙遠的未知數(shù)。案發(fā)兩年后都沒能得到賠償,誰還敢走法律這條途徑?四、司法獨立的體制尚未完全形成。當前法院雖然是相對獨立的司法機關,但是院長等人員的任命都
7、是由人大、組織部門等單位運作,因而在審判中,判決結果往往受到人為因素的干擾。曾經(jīng)看到過一個報道,某縣法院根據(jù)縣領導的指示,在全縣范圍內不得受理民告“官”等敏感案件。對此類問題,當事人要維護自身權益,就只有上訪一條路可走。另外,司法獨立審判權沒得到完全尊重?,F(xiàn)實中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干預司法等問題仍然存在,一些司法裁決因種種干擾而無法履行。突出表現(xiàn)在土地補償、拆遷、勞資糾紛、欠繳勞動、醫(yī)療保險等民生方面,許多案件長期積壓,造成許多矛盾當事人別無選擇,只能上訪,而通過上訪也確實解決了問題,并且存在著“大
8、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怪圈,誘導了部分權益人尋求法律程序以外的上訪解決問題。五、政府權力過于集中。雖然我國政府進行了一系列的機構改革,現(xiàn)在也在致力于“服務型政府”...的建設。但總體來說,目前,政府的職權、權力仍然較為集中,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和執(zhí)法過程中,不適當?shù)貜娀?、擴大本部門及其成員的職權,鞏固、擴大本部門的可控制資源,在這期間,不可避免地會產(chǎn)生很多矛盾。同時,由于管理的范圍過于寬廣,老百姓往往會產(chǎn)生一種錯覺,即:政府是任何事物的責任主體,充當著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