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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合同審查業(yè)務操作指引》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應用文檔-天天文庫。
1、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辦理合同審查業(yè)務操作指引(2011-10-1410:24:28)為對律師從事《合同法》項下的合同審查業(yè)務提供基本參考依據,從而保證工作質量、回避執(zhí)業(yè)風險,特提供本指引供業(yè)務過程中參考。第1條本指引的定義及提示1.1本指引所稱之合同審查業(yè)務,系指律師接受當事人委托,就其送審的合同根據委托人的要求及律師的專業(yè)判斷,通過檢查、核對、分析等方法,就合同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及其他缺陷提出意見供委托人進行決策或商務談判時參考的專業(yè)活動,不包括對文本進行修改。1.2本指引所稱之委托人,包括將合同提交律師進行審查的當事人或作為合同
2、主體一方的當事人。本指引所稱之相對人,系指待審合同中,除委托人一方外的利益相對方。1.3本指引所稱之交易目的,系指委托人送審合同所在的交易中,委托人進行交易的真正動機或想要達到的經濟方面等目標。1.4本指引所稱之買方,系指通過支付價款或酬金的方式,取得財產、工作成果、服務的交易方;本指引所稱之賣方,系指通過轉移財產或完成工作、提供服務的方式,換取價款或酬金的交易方。1.5本指引中所描述的各項工作,側重于從買方的立場對賣方及賣方提交的合同進行審查。在實際工作中,應充分注意買賣雙方在風險與責任上的不對等性。1.6本指引所描述的工作內容
3、,僅作為律師從事合同審查業(yè)務操作時的參考,不作為評判律師執(zhí)業(yè)能力及過錯的依據。第2條合同審查中的特別事項2.1合同審查業(yè)務一般僅對合同中存在的問題基于法律的規(guī)定及律師的判斷提供意見,并不進行條款的修改。除非是以糾正個別措詞或筆誤的方式提供審查意見,否則對于條款的修改屬于合同修改業(yè)務。2.2律師在審查中應當注意,除了國家法律、國務院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所屬部門規(guī)章外,還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及地方政府規(guī)章。這些地方性法規(guī)及各類規(guī)章未必導致合同無效,但可能導致當事人受到行政處罰或承擔不利的訴訟結果,因此必須充分注意相關法
4、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涉及面。除此之外,對于無名合同的內容及合同法分則中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合同內容,在進行審查應注意合同法總則以及民法通則等法律規(guī)范中的規(guī)定,并依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參照合同法分則中關于買賣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2.3律師在合同審查過程中應勤勉盡責,努力發(fā)現并提示委托人合同中所存在的對其不利的條款,特別是嚴重不利的條款或重大權益未予約定的情況、存在嚴重瑕疵可能導致合同或其部分條款無效的情況,避免脫離法律規(guī)定的主觀判斷,以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并防止發(fā)生執(zhí)業(yè)風險。但是否接受該等條款應由委托人自行決定。2.4合同中的各類價格、質量要求、期限約定
5、等總體上屬于商務條款,應提醒委托人自行確定。但律師應當注意各類商務條款的明確性及對于委托人不利的情況,如價格所包括的對價內容,以及圍繞交易目的所需關注的質量標準或特別要求、驗收規(guī)范等,提醒委托人注意其中的不利因素。2.55審查結論必須依據法律及事實,而且必須結合合同目的、其他約定全面理解合同條款的法律意義后方可作出。除非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及委托人提供的基本事實作為依據,不得以主觀臆斷得出武斷的結論,防止因此而產生執(zhí)業(yè)過錯。第3條合同送審稿的接收3.1律師在接收合同送審稿及輔助性的背景文件、參考文件時,應盡可能避免接收原件,以免造成管
6、理上的不便或造成遺失、破損、污染。如必須接收原件,且委托人在移交時要求律師簽收,則相關原件在歸還時一定要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的工作人員簽收。3.2如有可能,應要求委托人提交電子文檔,以便于保管和修改,并易于保持版面的整潔。接收以電子文檔方式送審的合同以及輔助性的背景文件、參考文件時,應將來稿的文件名另存為標準的文件名,包括委托人的字號、文件性質、遞交日期,以便日后管理。3.3如果委托人有保密要求,可選擇與委托人簽訂保密協議后再開始工作。該保密協議應當包括保密的事項、范圍、期限等內容。委托人要求在審查后歸還文件的,應記錄并由雙方簽收交接
7、及歸還情況。第4條對于送審目的的了解4.1在接收委托人提交的文檔及背景文件、參考文件時,應主動詢問委托人送審合同的形成背景、合同提供方、委托人在交易中是否強勢等信息,尤其要使委托人明確交易所要達到的目的、主要的問題所在、以便于判斷工作內容、工作重點等問題,以便進行判斷。4.2如果需要,應針對委托人的送審合同稿及背景情況,要求委托人提供合同所需的附件、合同中所提到的文件、委托人的工商登記情況等,以便于得出正確的合同審查意見。對于以郵件方式送審的電子文檔,可事先約定由委托人在提交的同時,隨郵件提供審查要點、工作目標、背景情況等信息,以
8、便開展審查工作。4.3如果委托人未對送審稿提交背景說明及工作目標說明,律師可根據需要按自己的判斷去審查合同,也可主動向委托人詢問交易背景、工作目標等信息,以便于完成工作。第5條對于來稿的一般處理原則5.1對于委托人送審的電子文稿,應另存為規(guī)范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