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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川國土資發(fā)[2004]240號2、國土資發(fā)[2004]69號四川省國土資源廳文件川國土資發(fā)[2004]240號關于轉發(fā)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有關單位:為切實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4]35號)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4號)、《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7號)的有關規(guī)定,國土資源部下發(fā)了《關于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04]69號),對開
2、展和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F結合四川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希嚴格遵照執(zhí)行。一、在下列情況下必須開展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一)在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內進行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在其可行性研究階段都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二)編制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內的城市總體規(guī)劃、村莊和集鎮(zhèn)規(guī)劃時,必須對規(guī)劃區(qū)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凡不按規(guī)定進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并提交評估報告的,國土資源部門不得通過建設用地預審,不得批準供地、用地。違反此規(guī)定的,根據《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
3、的通知》(國辦發(fā)[2004]35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川府辦發(fā)電[2001]27號),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二、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實行分級制度評估工作級別按照建設項目的重要性和地質環(huán)境條件復雜程度分為三級。具體分級標準和評估技術要求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04]69號)文所附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試行)》執(zhí)行。三、對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單位實行資質認證制度嚴禁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在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正式頒布之前,一級評估暫
4、由獲得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級資質證書的單位進行;二級評估暫由獲得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甲、乙級資質證書的單位進行;三級評估暫由獲得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甲、乙、丙級資質證書或四川省國土資源廳頒發(fā)的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丙級資質證書的單位進行;評估項目(任務)委托書必須委托具相應級別評估資質的評估單位進行;項目承擔人員亦必須具有相應級別評估資質的評估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單位必須加強對評估資質的管理,嚴格遵守《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二十三條的有關規(guī)定。四、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實行專家審查制度各評估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
5、(國土資發(fā)[2004]69號)文所附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試行)》對評估報告的質量把關,加強評估報告的自審(內審)工作。評估報告正式提交以前報告責任欄須由相應人員親筆簽字(簽章)。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評審專家須是省國土資源廳或項目所在地市(州)的專家?guī)斐蓡T,專家資格條件應嚴格按照(國土資發(fā)[2004]69號)文執(zhí)行,不具備專家資格條件的不得從事評審工作。對評審專家實行回避制度,嚴禁邀請本單位或與本單位有經濟聯系的專家參加評審工作。對不符合上述專家審查制度的評估報告不予備案。所有擬提交的評估報告均由評估單位自行邀請省、市(州)專家?guī)熘械牡刭|災害防治專家進行技術審核,并
6、由專家組提出書面意見。市(州)專家?guī)熘械膶<抑荒軈⒓尤壴u估報告的評審工作。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對本轄區(qū)內評估報告的審查專家資格條件嚴格把關,并建立動態(tài)的專家?guī)?。專家履歷、專業(yè)特長、工作業(yè)績、職稱證書等有關資格條件應統(tǒng)一報省廳備查并公布。對不按技術要求開展評估工作、定級不合格的評估單位,將予以警告、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報請國土資源廳取消資質證書等處分。五、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實行備案登記制度對所有的建設用地地質災害評估報告均實行備案登記制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應自提交后的一個月內,備齊相關登記材料到國土資源廳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工作由評估工作的具體承擔單位負責進行。對于不按
7、規(guī)定時間或要求完成備案工作的,將追究評估單位的責任。對符合備案要求的評估報告,承擔該項備案工作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理工作部門應及時備案。為便于與土地審批工作相銜接,對我省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zhèn)浒傅怯浌ぷ髯魅缦乱螅核械慕ㄔO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一級評估報告均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并轉報國土資源部備查;土地利用規(guī)劃區(qū)(單獨選址)的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二、三級評估報告經市、州國土資源局負責地質環(huán)境管理工作的部門簽署意見后,5個工作日內報省國家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