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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須知》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應用文檔-天天文庫。
1、杭州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須知一、杭州公共自行車的租用對象原則為16周歲(含)以上至70周歲(含)以下,具有熟練自行車騎行能力的需求者。凡不符合上述條件(包括醉酒者、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礙者等),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車。二、凡符合上述租用條件者,可憑已申領的杭州公交IC卡(開通公交功能的市民卡),卡內(電子錢包區(qū))具有200元以上資費的,可持該卡在本公司設置的所有固定標準式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點辦理租車或還車,并結算費用。三、符合租用條件的中外游客及未持有公交IC卡的市民等,也可在各固定標準式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點及杭州公交IC卡發(fā)售、充值點
2、,憑本人身份證及有效證件,繳300元現(xiàn)金后(其中200元為租車信用保證金,100元為預存資費),辦理杭州公共自行車租用IC卡(Z卡),憑卡租車、還車及結算費用(移動便捷式租用服務點暫采取直接收取300元信用保證金方式租用,隨用隨租,還車后結算退還信用保證金)。四、杭州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點分為固定標準式租用服務點和移動便捷式租用服務點。其中:固定標準式租用服務點采用智能化管理,實行“通租通還”;移動便捷式租用服務點試運行期間,采用人工方式,所租車輛只允許在原租車服務點歸還。五、各租用服務點的服務時間為6∶30時~20∶30時。由于
3、季節(jié)和客流變化,各服務點可作相應調整。服務時間的調整將通過媒體進行公布,并在各服務點進行告示。六、杭州公交各類IC卡申購使用的具體辦法,見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發(fā)布的《杭州公交射頻式IC卡申購使用須知》等相關規(guī)定。七、為確保公共資源的效率和系統(tǒng)的有序運行,每張具有租用公共自行車功能的IC卡,只允許同時存在租用1輛公共自行車的行為。所租車輛不得轉借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租車者承擔。八、租車時,需將具有租車功能的IC卡,放入租用服務點的“租用服務機”IC卡放置處,按顯示屏提示菜單,選擇相應按鈕后,顯示屏會自動顯示可租用
4、的公共自行車停放的車位及車號(租車者應記住該車位號),取回IC卡,并在90秒內找到顯示對應的車位(超過時間租車者可告知服務人員,由服務人員給予再次開鎖),按下車位上的鎖止器按鈕,公共自行車便脫離鎖止裝置,即可使用。公共自行車租用起始時間,從租車者按“確認”鍵開始,由系統(tǒng)計時器自動計時(移動便捷式租用服務點租車流程另行制定公布)。十、租車者應樹立“隨租隨用,用后速還”的用車理念,及時歸還租用的公共自行車。還車時,需將租車時的IC卡放入租用服務點的“租用服務機”的IC卡放置處,依照顯示屏上的菜單提示操作,顯示屏上會顯示還車的指定車位
5、。此時,租車者應取回放置處內的IC卡,并在90秒時間內,將所歸還的公共自行車推入車棚內所對應的車位(超過時間應當按原流程重新操作一次),當確認所歸還的公共自行車被鎖止后,租車者應及時再將租車時的IC卡,放入“租用服務機”IC卡放置處內(前面已有人在服務機上操作時,可排隊等候),依照顯示屏上的菜單提示操作,由“租用服務機”完成計費結算及返款處理,待系統(tǒng)提示可取回IC卡時,便可取回您的IC卡(移動便捷式租用服務點還車流程另行制定公布)。十一、IC卡在“租用服務機”放置處內進行數(shù)據(jù)處理時,請勿移動,以確保正確讀取數(shù)據(jù)和進行費用結算。凡
6、租車者未按規(guī)定程序操作,發(fā)生的費用由租車者自行承擔。當系統(tǒng)故障時,服務人員應及時采取人工方式,保障租車和還車。十二、計費方法和結算標準:公共自行車實行60分鐘內免費租用;60分鐘以上至120分鐘(含),收取1元租車服務費;120分鐘以上至180分鐘(含),收取2元租車服務費;超過180分鐘以上的時間,按每小時3元計費(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租車費用將在還車時,分段計費,從所租車輛的IC卡中結算扣取。十三、凡乘公交車刷卡起的90分鐘內,租用公共自行車的,租車者的免費時間可延長為90分鐘,計費結算時間也將相應順延。十四、租車者必
7、須在當天服務點營業(yè)時間內將所租車輛歸還。遇特殊原因超過營業(yè)時間的,可致電本公司85331122服務熱線,應及時按所告知的指定服務點將車歸還,并按規(guī)定結算相關費用。杭州公共自行車租用IC卡(Z卡)申購使用須知一、Z卡的申購、充值1、Z卡是以方便無公交IC卡的市民和中外游客而新增的杭州公交IC卡卡種。該卡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公共自行車的租用。2、Z卡申購需憑本人有效證件在公交IC卡發(fā)售中心或固定標準式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點辦理,辦理時須填寫《IC卡申領單》,一次繳納300元現(xiàn)金(其中200元作為公共自行車租用信用保證金,100元存入該卡電
8、子錢包區(qū)作消費資費),使用時按規(guī)定刷卡結算。3、Z卡可反復充值使用,可在杭州公交所有充值網(wǎng)點進行充值,卡內最高充值額為2000元,每次最低充值額為50元。二、Z卡的使用范圍及須知1、該卡除可租用公共自行車外,還具有乘坐公交車、水上巴士和已安裝IC卡POS機的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