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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虛假新聞的成因及對策》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網絡虛假新聞的成因及對策摘要:網絡虛假新聞出現的成因有商家有意識的商業(yè)炒作、某些網站不負責任地一味獵奇、草根網民的網絡流言、網絡記者和編輯不遵守職業(yè)操守等,本文據此提出治理網絡虛假新聞的對策,包括要切實完善相關政策規(guī)范,用法規(guī)來“封殺”造假者,加人造假新聞的媒體問責制,強化對編輯、記者的管理,提高其識別虛假新聞的能力,加強網絡新聞業(yè)界的行業(yè)自律和行業(yè)規(guī)范建設等。關鍵詞:網絡虛假新聞成因對策據中國社科院2009年12月發(fā)布的《2009年中國互聯網輿情分析報告》披露,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國網民達到3.38億,僅半年吋間就增長了4000萬人;全國互聯網
2、普及率25.5%,超過世界平均水平。但是大量的網絡虛假新聞卻讓廣大網民很受傷。據美國南加州人學安南堡傳播學院未來數字研究中心和全球13個研究機構聯合發(fā)布的《世界互聯網項目報告2009》指出,中國互聯網用戶是最“多疑”的。在調查涉及的10個國家和地區(qū)中,有超過40%的網民認為網上信息中只有一半,甚至不到一半是可信的。其中名列榜首的便是中國,占據城市網民的70%持有這種觀點。因此如何治理網絡虛假新聞,是各界共同面臨的問題。網絡虛假新聞的成因商家有意識的商業(yè)炒作。2008年11月30“晉商包機進京抄底團購豪宅”、“山西煤老板包專機進京購豪宅選購300萬至1()
3、0()萬元樓盤”等相關新聞在網絡上開始熱炒,隨之不少媒體紛紛跟進。山西晚報社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發(fā)現事實并非如此——沒有一個人是煤老板;也不存在包機,而且買的還是低價折扣票;是看房團而不是購房團……但對丁?事實的真相,卻幾乎沒有人去追究,記者接觸到的當事者除了表示憤慨外,都沒有提出要進一步交涉。而“煤老板包專機購豪宅”的傳播,卻被評價為“一次地產營銷的成功案例”。其實,近年來,類似這樣由媒體發(fā)起、組織的商業(yè)炒作不勝枚舉,但新聞界卻見怪不怪,習以為常,甚至以能分一杯羹為幸事。某些網站不負責任,一味獵奇。提高點擊率,是每個網絡媒體都追求的,問題是要靠什么來提
4、高點擊率。一些網絡媒體不是在提高新聞的內在價值和做好信息服務上下工夫,而是盲目地追求新、奇、怪、異、特,以達到嘩眾取寵或聳人聽聞的效果,而這正好為假新聞的滋生提供了土壤。某些網絡媒體為吸引網民的點擊率,在網上尋找“獵奇新聞”予以轉發(fā),使網站成為虛假新聞的“轉運站”。還有,某些地方網站盲目輕信門戶網站,對門戶網站上的虛假新聞不加質疑,跟風轉發(fā),造成虛假新聞惡性循環(huán)傳播;某些虛假新聞“寫手”在互聯網上直接發(fā)布胡編亂造的離奇“新聞”,也被某些網站照搬照轉;國內某些網站盲目輕信并轉發(fā)國外網站上發(fā)布的虛假新聞,成了國外虛假新聞的“傳聲筒”。草根網民的網絡流言。流言
5、作為一種非止式傳播渠道,在社會遭遇重大變故或突發(fā)事件時,總是非常活躍,是人們在特殊社會情境下獲取信息的一個重要來源。不過,在傳統(tǒng)社會中,流言主要依存于口口相傳的人際傳播,嚴重的信息損耗和變形,使流言常常淪為虛假信息的同義語。在互聯網普及的今天,網絡已經成為流言傳播的重要載體。流言從口頭傳播,被轉換成相對規(guī)范的文字傳播,易復制性也使互聯網信息的損耗大大降低,另外,互聯網時代的正式傳播渠道相比于傳統(tǒng)社會也顯得異常發(fā)達。流言在網絡的強人力量下流傳得更廣,影響也史大。網絡記者、編輯不遵守職業(yè)操守。國內虛假網絡新聞屮有影響的一條消息是:2004年8月29日凌晨,雅
6、典奧運會女排決賽正在緊張進行時,我國某著名門戶網站體育頻道上突然出現一條消息:“女排姑娘奮戰(zhàn)不敵俄羅斯,20年奧運冠軍夢惜未能圓?!比珖S多網站紛紛轉發(fā)。然而事實真相卻是:中國女排隨后拿下了闊別多年的奧運金牌!該網站當天川午在網上公開道歉中透露:女排決賽尚未結束,該網站的記者就已經預先寫好了不同結局的兩種稿件;編輯提前做好了模板預備代碼,只是由于緊張出現誤操作,誤將有關“女排失利”的模板預備代碼發(fā)布了。治理網絡虛假新聞的“藥方”事實上,由于網絡的強大影響力,國外的網絡虛假新聞也十分普遍,西方社會也對網絡虛假新聞頭痛不已,各方面都采取各種方法,降低虛假新聞
7、出現的頻率,通常的做法包括采用法律手段和技術手段等硬手段嚴格禁止、參編人員的職業(yè)操守約朿、互聯網從業(yè)者行業(yè)自律等。同樣,我國網絡新聞“打假”,不外乎政府強制管理,媒體、行業(yè)自律以及從業(yè)人員自我能力提高三個方面。要切實完善相關政策規(guī)范,用法規(guī)來“封殺”造假者。為保持干凈的互聯網,國務院、信息產業(yè)部、公安部等部門相繼制定出二十幾部條例和法規(guī)來規(guī)范網絡傳播,然而,對于網絡虛假新聞,有的雖然主要情節(jié)失實,但尚不構成名譽侵權;有的純屬子虛烏有、沒有特定指向的當事人,按《民事訴訟法》“不告不理”的原則,使得這些虛假新聞的制造者和傳播者在逃避法律制裁時游刃有余。因此,
8、我國應該盡快完善有關整治和打擊虛假新聞的法律法規(guī),使網絡媒體及其從業(yè)人員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