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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詩經(jīng)中的女性意識》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淺論《詩經(jīng)》中的女性意識專業(yè)名稱:對外漢語學生姓名:師克清指導教師:許琰[內容摘要]研究《詩經(jīng)》中的女性,是了解周人生活真實面貌的重要手段。而對女性意識的研究是了解詩經(jīng)時代女性的重要切入口,本文從文獻學、民俗學、文化學角度,具體分析《詩經(jīng)》文本中的女性意識及其產(chǎn)生根源。首先介紹了詩經(jīng)吋代女性意識產(chǎn)生的社會根源,分別為:原始群婚風俗的殘余,具體表現(xiàn)在婚姻制度上就是對偶婚的存在;周代周公制禮,禮制初成,但對女性的約束相對來講沒冇后世那樣嚴格,女性擁冇相對的自由;社會rti母權制走向父權制時女性主導地位的失落,典型表現(xiàn)為尊男卑女,重男輕女;戰(zhàn)爭徭役。其次從《詩經(jīng)》文本本身具體分析了詩經(jīng)時代的
2、女性意識,從四個角度即情愛意識、牛育意識、反抗意識以及思夫意識來闡述。[關鍵詞]女性意識;社會根源;《詩經(jīng)》翻開《詩經(jīng)》便進入一個久遠的吋代?!对娊?jīng)》屮的作品全部是周代的,最早的是西周初年,最晚的也在孔子之前,上下跨越五六百年,其寫作年代還在人類社會由野蠻進入文明的初期。但那三百多篇絕唱卻是極富魅力,在千載流傳屮長盛不衰,其中描寫的女性形象更是光彩奪目?!对娊?jīng)》的作品雖有文人模擬女子口吻寫成,但大多為女性詩人所作,她們是民間歌謠的作者,雖絕大多數(shù)無姓名可考,但作為女性參與創(chuàng)作的文木,其女性意識卻是非常濃郁的,甚至可輕易將之與男性詩人的作品區(qū)分出來。從數(shù)量上看,《詩經(jīng)》中描寫女性及其情感
3、世界的篇章超過半數(shù)。從立意上看,談及女性的作品呈現(xiàn)出細膩真摯的情感Z美,或含蓄婉曲,或真情直露,或嬉笑怒罵,或旁敲側擊,可謂女性內心情感的全方位外化。從表達上看,其文字的視覺沖擊力和感染力總體上似乎更勝男性詩人一籌。女性話語者又遠比男性大膽、直率。她們的內心世界在毫無遮掩的情況下展現(xiàn),無論相思離別還是怨恨戀慕,均能直言無隱,就連自己與男子的私情、幽約也毫不諱言,直率的性格使她們牢牢掌握了話語主動權。“何謂女性意識?眾說紛紜,但都離不開兩點,一是從女性立場出發(fā)審視女性自我與外部世界即男權中心社會的關系。二是以女性眼光看待女性自我即女人內部世界?!?在《詩經(jīng)》屮,女性意識多從愛情婚姻詩小體
4、現(xiàn)出來。以愛情婚姻為主題的詩,在《詩經(jīng)》中居于十分突出的地位,朱熹說:“凡詩Z所謂風者,多處于里巷歌謠之作,所謂男女相與詠歌,各言其情者也”。2聞一多曾提出,“要用《詩經(jīng)》吋代的眼光去讀《詩經(jīng)》。用'詩'的眼光讀《詩經(jīng)》,以達到'求真求美'之目的”。'所以研究詩經(jīng)中的女性意識,不僅要從詩經(jīng)時代女性意識產(chǎn)生的社會根源分析,而且要從《詩經(jīng)》文本本身,即從“詩”的角度去分析,下文就將從這兩方面具體分析《詩經(jīng)》中的女性意識。一、《詩經(jīng)》中女性意識產(chǎn)生的社會根源(-)原始群婚風俗的殘余毫無疑問婚姻形態(tài)對女性意識尤其是女性的情愛與生育意識的影響是至關重要的,在概述詩經(jīng)時代也就是西周至春秋吋期主要的
5、婚姻形態(tài)之詢,先簡單介紹一下從原始社會開始人類婚姻的演化過程。我們知道,人類經(jīng)歷了原始群婚、血族混、亞血族婚、對偶婚這些階段然后到一夫一妻制,傳統(tǒng)的婚姻形態(tài)最后定型。對于原始早期階段的婚姻形態(tài),《呂氏春秋?侍君蘭》屮這樣描述“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而不知父,無親戚兄弟男女Z別,無上下長幼Z道,無進退揖讓之禮?!保以想象在數(shù)萬年前,生產(chǎn)力極其低下,為了生存人類以群居方式生活于極其有限的空間,人與人的交往也極其有限。這個時期人類有的只是生存的本能反應,不可能有對兩性關系的約束與規(guī)范,在兩性關系上,更多的是基于本能,基于物種繁衍的需要?!读凶?湯問》記載遠古時代“男女雜游,不媒
6、不聘。”5這種亂婚沒有特定的兩性規(guī)范,構不成家族、親族,這種蒙昧時期沒冇任何規(guī)范約束的兩性結合我們稱為原始群婚。后來經(jīng)過血族婚與亞血族婚的的發(fā)展演變,對偶婚出現(xiàn)了。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與國家的起源》一?書中這樣描述對偶婚:“一個男子在許多個妻子中有一個主妻(還不能稱為愛妻),而他對女子來說,也是她許多丈夫屮的一個主夫?!?對偶婚仍是多夫多妻的生活,所生了女依然屈于女方氏族,但相對于Z麗的婚姻形態(tài),已經(jīng)有了更進一步的約束和規(guī)范,是向一夫一妻制過度的婚姻形態(tài)。西周吋期,進入封建社會,父權制的被確立致使婚姻形態(tài)也發(fā)生了根木性的變化,中原地區(qū)在婚制上已經(jīng)擺脫蒙昧時代的群婚制和野蠻時代的對偶婚
7、制,進入了一夫一妻制的文明時代??梢哉f,到一夫一妻制,傳統(tǒng)和真正意義上的婚姻形態(tài)最后定型。雖則如此,由于酋周是由野蠻向文明過度的階段,婚制也呈野蠻向文明的逐漸過度的形態(tài),而不是突變。群婚風俗的殘余在當時社會并沒有完全消除,這一點體現(xiàn)在《詩經(jīng)》篇章中便是對“仲春三月,令會男女的野合婚”的描寫上。野合是指男女在野外相識,自由幽會甚至可以直接結合的一種行為。野合帶有原始群婚的痕跡,是原始群婚的殘留,它對兩性關系的約束很小,只要男女雙方愿意便可在野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