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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MART原則在績效管理中的應用smart原則來源于目標管理。目標管理是實施績效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實施目標管理管理不但有利于員工工作,也為績效考核制定了清晰的計劃。smart原則在績效管理的應用中,有很多重要的原則。一、SMART原則由來——目標管理目標管理(MBO)是使經理的工作變被動為主動的一個很好的手段,實施目標管理不但是有利于員工更加明確高效地工作,更是為未來的績效考核制定了目標和考核標準,使考核更加科學化、規(guī)范化,更能保證考核的公開、公平與公正。畢竟,沒有目標你是無法考核員工的。目標管理由管理學大師Pe
2、terDrucker提出,首先出現(xiàn)于他的著作《管理實踐》(ThePracticeofManagement)一書中,該書于1954年出版。根據(jù)Drucker的說法,管理人員一定要避免“活動陷阱”(ActivityTrap)——不能只顧低頭拉車,而不抬頭看路,最終忘了自己的主要目標。MBO的一個重要概念是企業(yè)戰(zhàn)略規(guī)劃不能僅由幾個高管來執(zhí)行,所有管理人員都應該參與進來,這將更有利于戰(zhàn)略的執(zhí)行。另一個相關概念是,企業(yè)要設計一個完整的績效系統(tǒng),它將幫助企業(yè)實現(xiàn)高效運作。由此,可以將目標管理視為ValueBasedManage
3、ment(價值管理)的前身。制定目標看似一件簡單的事情,每個人都有過制定目標的經歷,但是如果上升到技術的層面,經理和主管必須學習并掌握SMART原則。二、解析SMART原則SMART原則:目標必須是具體的(Specific),目標必須是可以衡量的(Measurable),目標必須是可以達到的(Attainable),目標必須和崗位職責具有相關性(Relevant),目標必須具有明確的截止期限(Time-based)特別注明:有的如此解釋此原則——S代表具體(Specific),指績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標,不能籠
4、統(tǒng);——M代表可度量(Measurable),指績效指標是數(shù)量化或者行為化的,驗證這些績效指標的數(shù)據(jù)或者信息是可以獲得的;——A代表可實現(xiàn)(Attainable),指績效指標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可以實現(xiàn),避免設立過高或過低的目標;——R代表現(xiàn)實性(Realistic),指績效指標是實實在在的,可以證明和觀察;——T代表有時限(Timebound),注重完成績效指標的特定期限SMART原則一S(Specific)——明確性所謂明確就是要用具體的語言清楚地說明要達成的行為標準。明確的目標幾乎是所有成功團隊的一致特點。很多
5、團隊不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為目標定的模棱兩可,或沒有將目標有效的傳達給相關成員。示例:目標——“增強客戶意識”。這種對目標的描述就很不明確,因為增強客戶意識有許多具體做法,如:減少客戶投訴,過去客戶投訴率是3%,現(xiàn)在把它減低到1.5%或1%.提升服務的速度,使用規(guī)范禮貌的用語,采用規(guī)范的服務流程,也是客戶意識的一個方面。有這么多增強客戶意識的做法,我們所說的“增強客戶意識”到底指哪一塊?不明確就沒有辦法評判、衡量。所以建議這樣修改,比方說,我們將在月底前把前臺收銀的速度提升至正常的標準,這個正常的標準可能是兩分
6、鐘,也可能是一分鐘,或分時段來確定標準。實施要求:目標設置要有項目、衡量標準、達成措施、完成期限以及資源要求(5W2H),使考核人能夠很清晰的看到部門或科室月計劃要做哪些那些事情,計劃完成到什么樣的程度。SMART原則二M(Measurable)——衡量性衡量性就是指目標應該是明確的,而不是模糊的。應該有一組明確的數(shù)據(jù),作為衡量是否達成目標的依據(jù)。如果制定的目標沒有辦法衡量,就無法判斷這個目標是否實現(xiàn)。比如領導有一天問“這個目標離實現(xiàn)大概有多遠?”團隊成員的回答是“我們早實現(xiàn)了”。這就是領導和下屬對團隊目標所產生的
7、一種分歧。原因就在于沒有給他一個定量的可以衡量的分析數(shù)據(jù)。(但并不是所有的目標可以衡量,有時也會有例外,比如說大方向性質的目標就難以衡量。)示例:“為所有的老員工安排進一步的管理培訓”。進一步是一個既不明確也不容易衡量的概念,到底指什么?是不是只要安排了這個培訓,不管誰講,也不管效果好壞都叫“進一步”?改進一下:準確地說,在什么時間完成對所有老員工關于某個主題的培訓,并且在這個課程結束后,學員的評分在85分以上,低于85分就認為效果不理想,高于85分就是所期待的結果。這樣目標變得可以衡量。實施要求:目標的衡量標準遵
8、循“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質化”。使制定人與考核人有一個統(tǒng)一的、標準的、清晰的可度量的標尺,杜絕在目標設置中使用形容詞等概念模糊、無法衡量的描述。對于目標的可衡量性應該首先從數(shù)量、質量、成本、時間、上級或客戶的滿意程度五個方面來進行,如果仍不能進行衡量,其次可考慮將目標細化,細化成分目標后再從以上五個方面衡量,如果仍不能衡量,還可以將完成目標的工作進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