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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boo和boot模式及其主要形式》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行業(yè)資料-天天文庫。
1、一、BOT、BOO和BOOT?能源、交通和通訊領域基礎設施建設發(fā)展的不足,對一些發(fā)展中國家來說是亟待解決的問題。利用BOT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政府由于種種原因,不能滿足基礎設施建設龐大資金需求的矛盾。?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移交,在標準的BOT方式中,私人財團或國外財團自己融資來設計、建設基礎設施項目。項目開發(fā)商根據事先約定,經營一段時間以收回投資。經營期滿,項目所有權或經營權將被轉讓給東道國政府。BOT融資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政府或所屬機構對項目的建設和經營提供一種特許權協
2、議(ConcessionAgreement)作為項目融資的基礎。由本國公司或者外國公司作為項目的投資者和經營者安排融資,承擔風險,開發(fā)建設項目,并在有限的時間內經營項目獲取商業(yè)利潤,最后,根據協議將該項目轉讓給相應的政府機構。有時,BOT模式被稱為“暫時私有化”過程(Tempo-raryPrivatization)。?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設-擁有-經營,承包商根據政府賦予的特許權,建設并經營某項產業(yè)項目,但是并不將此項基礎產業(yè)項目移交給公共部門。?BOOT(Build-Own-Operate-Tr
3、ansfer)建設-擁有-經營-轉讓,則是私人合伙或某國際財團融資建設基礎產業(yè)項目,項目建成后,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擁有所有權并進行經營,期滿后將項目移交給政府。?1、BOT與BOO?相同點:BOT和BOO模式最重要的相同之處在于它們都是利用私人投資承擔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在這兩種融資模式中,私人投資者根據東道國政府或政府機構授予的特許協議(concessioncontract)或許可證(license),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授權項目的設計、融資、建設及經營。在特許期,項目公司擁有項目的占有權、收益權以及為特許項目進行投融資、工程設計、
4、施工建設、設備采購、運營管理和合理收費等的權利,并承擔對項目設施進行維修、保養(yǎng)的義務。在我國,為保證特許權項目的順利實施,在特許期內,如因我國政府政策調整因素影響,使項目公司受到重大損失的,允許項目公司合理提高經營收費或延長項目公司特許期;對于項目公司償還貸款本金、利息或紅利所需要的外匯,國家保證兌換和外匯出境。但是,項目公司也要承擔投融資以及建設、采購設備、維護等方面的風險,政府不提供固定投資回報率的保證,國內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也不為其融資提供擔保。?不同點:BOT與BOO模式最大的不同之處在于:在BOT項目中,項目公司
5、在特許期結束后必須將項目設施交還給政府,而在BOO項目中,項目公司有權不受任何時間限制地擁有并經營項目設施。從BOT的字面含義,也可以推斷出基礎設施國家獨有的含義:作為私人投資者在經濟利益驅動下,本著高風險,高回報的原則,投資于基礎設施的開發(fā)建設。為收回投資并獲得投資回報,私人投資者被授權在項目建成后的一定期限內對項目享有經營權,并獲得經營收入。期限屆滿后,將項目設施經營權無償移交給項目東道國政府。由此可見,項目設施最終經營權仍然掌握在國家手中,而且在BOT項目整個運作過程中,私人投資者自始至終都沒有對項目的所有權。說到底,
6、BOT模式不過是政府利用私人投資者在一定期限內對項目設施擁有經營權,但該基礎設施的本質屬性沒有任何改變。換句話說,運用BOT方式,項目發(fā)起者可擁有一段確定的時間以獲得實際的收入來彌補其投資,之后,項目交還給政府。而BOO方式,項目的所有權不再交還給政府。2、BOOT與BOT、BOO?BOOT與BOT的區(qū)別有二:一是所有權的區(qū)別。BOT方式,項目建成后,私人只擁有所建成項目的經營權;而BOOT方式,在項目建成后,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私人既有經營權,也有所有權。二是時間上的差別。采取BOT方式,從項目建成到移交給政府這一段時間一般比
7、采取BOOT方式短一些。?每一種BOT形式及其變形,都體現了對于基礎設施部分政府所愿意提供的私有化程度。BOT意味著一種很低的私有化程度,因為項目設施的所有權并不轉移給私人。BOOT代表了一種居中的私有化程度,因為設施的所有權在一定有限的時間內轉給私人。最后,就項目設施沒有任何時間限制地被私有化并轉移給私人而言,BOO代表的是一種最高級別的私有化。?換句話說,一國政府所采納的建設基礎設施的不同模式,反映出其所愿意接受的使某一行業(yè)私有化的不同程度。由于基礎設施項目通常直接對社會產生影響,并且要使用到公共資源,諸如土地、公路、鐵
8、路、管道、廣播電視網等等。因此,基礎設施的私有化是一個特別重要的問題。?對于運輸項目(如收費公路、收費橋梁、鐵路等)都是采用BOT方式,因為政府通常不愿將運輸網的私有權轉交給私人。在動力生產項目方面,通常會采用BOT、BOOT或BOO方式。一些國家很重視發(fā)電,因此,只會和私人簽署B(yǎng)OT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