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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畢業(yè)設計(論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功能分類畢業(yè)論文第1章緒論1.1研究背景隨著城市范圍的擴大以及道路交通量的增長,城市道路的布局相應地擴展,路網的系統(tǒng)結構相應增大。結果導致系統(tǒng)內部的關系愈加復雜,矛盾愈加尖銳,如果不強調系統(tǒng)內部的分工與協(xié)作,必將嚴重地削弱系統(tǒng)運行的整體效能。我國城市道路交通現狀的主要問題之一是各類各級道路的性質、功能不明確,路網結構缺乏層次,交通需求與供給不僅在總量上不平衡,而且在結構配置上也存在嚴重的不合理現象,從而嚴重的影響了道路交通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和大大地
2、削減了既有路網系統(tǒng)的總體效能。因此,對于一條道路屬于什么性質、應當具備何種功能,如何才能充分地發(fā)揮它的作用,成為道路與交通相關的規(guī)劃、設計、建設和設計等部門共同關心的問題。本文在國內外現有道路分類的基礎之上,進一步從交通規(guī)劃、建設、管理一體化的角度探討、理清適合我國城市的道路功能分類方法,對我國城市道路的等級進行劃分,并明確不同等級的道路管理功能體系。1.2現狀分析1.2.1國外的分類1933年的《雅典憲章》明確指出,“交通是城市四大功能之一城市道路功能不分是城市交通面臨的重要問題,街道需要進行
3、功能分類,其中車速是道路功能分類的依據”。1942~1944年,艾伯克龍比在支持制訂大倫敦規(guī)劃種首次系統(tǒng)貫徹城市道路功能分類思想。65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畢業(yè)設計(論文)1963年,柯林.布卡南在其專著《城市汽車交通》中明確提出城市道路網分級組成的方法,并被英、美等國的《道路規(guī)劃手冊》采用。美國城市道路依據道路交通流特性、道路兩側用地、道路間距、路網等級結構、交叉口間距、交通流分擔比例、車速限制及停車限制等特征和條件分為高速路和快速路(freewayandexpressway)、主干道(primar
4、yarterial)、次干道(secondaryarterial)、集散道路(collector)與地方道路(local)五個等級。從快速路到地方道路,道路的可達性要求越來越高,但其通過性功能卻越來越低。前蘇聯(lián)城市道路分為高速道路、干道及地方性道路三大類,其中干道又細分為市干道、區(qū)干道及大交通干道三類;地方性道路又細分成居住區(qū)道路、工業(yè)倉庫區(qū)道路、步行街、村鎮(zhèn)道路、村鎮(zhèn)街道、支路六類。日本依據道路的交通功能將城市道路分成高速路、基干道路(包括主干道和干線道路)、輔助道路(次干道)、支路、特殊道路
5、五大類。同時對各類道路提出了具體的技術標準。1.2.2國外分類特點及可借鑒之處這里我們主要討論美國的分類特點,主要分類的可借鑒之處主要包括一下幾部分:1.城市道路分類依據明確國外城市道路的分類的重要依據市道路上的交通流特性、道路兩側的用地性質及主要服務對象。對于城市道路的交通流分成通過性交通和進出性交通兩大類。通過性交通要求車速高,要求道路盡可能通暢;相反,進出性交通要求進出方便。而我國目前的分類多局限于靜態(tài)的道路技術標準來分類。2.明確實現道路功能的具體措施國外城市道路分類還從交通管理、道路兩
6、側用地開口等方面提出理清道路功能的具體措施,并且賦之以法律效力。如:高速路和快速路通過性交通極強,禁止兩側用地直接開口;主干道以通過性交通為主,原則上禁止兩側用地直接開口;地方道路以進出性交通為主,允許兩側用地直接開口;集散道路兩側用地開口要求界于主干道與地方道路之間。3.提出道路的銜接要求65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畢業(yè)設計(論文)為保障交通流逐級有序地由低一級道路向高一級道路匯集,并從高一級道路向低一級道路疏散,要求在道路網布局中允許同級道路及相鄰等級道路相交,避免越級相交,如地方道路不能與快速路直
7、接相接。4.注重交通分流國外發(fā)達國家注重機動車、自行車、行人專用道路系統(tǒng)建設。但是由于我國先前城市規(guī)劃及建設的不完善,國外的道路等級分類的依據以及標準不能完全適應我們城市道路的分類。例如,美國道路禁止主干道兩側用地的交通進出,而實際上中國國內城市由于開發(fā)密度高,主干道兩側建筑物已經形成,不得不考慮其交通出入,通過建設手段大范圍改造是不現實的。1.2.3我國的分類方法1960年10月建筑工程部城市建設局編制的《城市道路設計準則》(試行草案)將城市道路分為三級七類:一級為全市干道、入城干道和環(huán)城干道
8、、高速道路;二級為區(qū)域干道、工業(yè)區(qū)道路、游覽大路;三級為住宅區(qū)道路。該分類方法強調道路的平面性質,沒有和交通流的屬性相聯(lián)系。其后,在80年代,我國城市道路按主干道(全市性干道)、次干道(區(qū)干道)、支路三級進行劃分。在城市交通壓力不大的情況下,這種分類基本上能滿足規(guī)劃和建設的需要。1991年施行的部標《城市道路設計規(guī)范》將城市道路分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四大類,緊接著1995年9月施行的國標《城市道路交通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對該法進一步深化,并明確指出各類道路的機動車設計時速、道路網密度、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