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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www.yixuew.cn/美國的獨立董事制度及其改革—兼論我國獨立董事制度的建設項衛(wèi)星臧慧萍(吉林大學中國國有經濟研究中心吉林長春130012)[摘要]本文認為,由美國首創(chuàng)的獨立董事制度之所以在大多數上市公司里失效,主要根源于三個因素,即缺乏對獨立董事的業(yè)績進行評估的約束機制、獨立董事與公司之間存在一定的利益關系以及由公司為其獨立董事購買責任保險所造成的對民事賠償責任的逃脫。為此,我國在引入這一制度的同時,應該認真吸取美國的教訓,并結合本國的國情,加強這一方面的制度建設。[關鍵詞]美國;獨立董事制度;改革
2、11有關公司治理結構的實證研究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是市場經濟和證券市場健康運行的微觀基礎,它對一國經濟和金融的穩(wěn)定與發(fā)展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最近的10多年里,公司治理結構的改革一直是全球關注的熱點問題;尤其是美國的公司治理結構模式,被視為各國的典范。然而,自2001年底以來,在這個素以制度創(chuàng)新著稱的成熟市場經濟國家里,卻接連發(fā)生了令世人震驚的公司財務丑聞事件。這些丑聞的發(fā)生說明,美國的公司治理結構中也同樣存在嚴重的制度缺陷。獨立董事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就是其中之一。為什么這一曾經被許多國家效仿的制度創(chuàng)新最終成為導致其公
3、司財務丑聞的原因之一?換言之,美國的獨立董事制度為何失效?深入研究這一問題并對其作出客觀、完整的評價,對于我國在加快公司治理結構改革的進程中少走彎路、從而獲得后發(fā)優(yōu)勢,無疑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一.獨立董事制度的建立美國的一元制公司治理結構模式與德國、日本等國不同,其公司治理結構中沒有監(jiān)事會這種獨立于董事會的內部制衡機制。在美國的公司治理結構中,董事會負責決策,而經營大權則掌握在由董事會任命的公司首席執(zhí)行官(CEO)手中。這種治理結構模式,決定了作為股東代理人的董事會的監(jiān)督效率,是公司治理的關鍵;董事會只有保持高
4、度的獨立性,才能有效地監(jiān)督以首席執(zhí)行官為代表的公司管理層。以20世紀70年代前半期發(fā)生的若干公司丑聞為契機,美國在70年代后半期創(chuàng)立了獨立董事制度。1977年,經聯邦證券與交易委員會批準,紐約證券交易所作出一項新規(guī)定,要求上市公司在1978年6月30日以前設立并維持一個全部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這些董事不得與公司管理層有任何影響他們作為該委員會成員獨立判斷的關系。1990年,《美國商業(yè)圓桌會議宣言》正式提出,大型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應主要由不在公司內享有[作者簡介]項衛(wèi)星(1954—),男,上海市人,吉林大學經濟學院教
5、授、博士生導師,吉林大學中國國有經濟研究中心兼職教授,近期研究方向:發(fā)達國家金融制度與公司治理結構。臧慧萍(1966—),女,吉林長春人,吉林大學經濟學院博士研究生、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副教授,近期研究方向:發(fā)達國家金融制度。管理職責的獨立董事組成;至于董事會的一些重要組成部分,如審計、薪酬、提名委員會,都應由獨立董事擔任。1994年,“全國公司董事聯合會藍帶委員會”發(fā)表的報告強調,獨立董事應在董事會成員中占多數①。根據OECD11《1999年世界主要企業(yè)統(tǒng)計指標的國際比較》這一報告的統(tǒng)計,美國的公司董事會中獨立董事所占
6、的比例為62%,居發(fā)達國家之首(英國和法國分別為34%和29%);另據《財富》雜志的統(tǒng)計,在美國最大的1000家公司中,董事會的平均規(guī)模為11人,其中獨立董事為9人②。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主要作用,是防止控股性股東和公司管理層損害少數股東利益。獨立董事通常負責公司管理層的提名、薪酬,對公司財務進行審計,以及對關聯交易進行審查等等。二.獨立董事制度的缺陷與改革從理論上推斷,通過引入獨立董事制度而建立的內部制衡機制,作為一種制度安排,應該有助于獨立監(jiān)控和評價公司管理層,并對公司的業(yè)績進行獨立的監(jiān)督審查,從而減輕由“內部人控制
7、”所產生的問題。然而,即使在美國學術界,對于這一制度安排的作用和有效性的評價也截然不同。如米爾斯坦(I.Millstein)和麥克沃耶(P.MacAvoy)在1998年對美國154家大型上市公司樣本的分析中發(fā)現:在20世紀90年代,積極的、獨立的董事會與公司業(yè)績之間存在明顯的正相關關系。這樣的董事會通常具備以下七個特征:第一,董事會擁有獨立的領導權;第二,獨立董事每年至少召開2—3次會議,并在沒有執(zhí)行董事參加的情況下,對公司首席執(zhí)行官和管理問題進行評估;第三,對首席執(zhí)行官的評估必須建立在客觀的標準即必須完成公司既定的戰(zhàn)略
8、目標這一基礎之上;第四,董事會每年對自己的表現進行嚴肅的評估;第五,由獨立董事決定董事會的治理過程;第六,由董事長和公司首席執(zhí)行官共同制定董事會議程,并聽取其他董事的建議;第七,獨立董事通過董事會的專業(yè)委員會推選董事候選人,與董事會及高層管理人員一起發(fā)揮積極、有效的作用③。而由科羅拉多大學教授S.Bhagat和哥倫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