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描述:
《淺談會計集中核算對審計的影響及其對策_1》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學術論文-天天文庫。
1、淺談會計集中核算對審計的影響及其對策一、會計集中核算與審計 所謂會計集中核算,是指將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工作納入政府專門機構進行集中核算的會計工作組織管理形式。建立會計集中核算體制的原理,是單位資金使用權和管理權相分離,其性質是會計管理方式的改革。 會計集中核算的內容和遵循的四項基本原則:一是會計代理制原則。其基本內容是,單位不再設置會計機構,取消會計和出納崗位,只設報賬員。單位的會計工作,由會計中心安排人員在會計中心集中辦理。二是單位財務主體資格不變原則。其基本內容是,單位的資金使用權不變,單位原有的資
2、金籌措渠道和債權債務關系不變。三是單位資金由會計中心管理原則。其基本內容是,取消單位所有的銀行賬戶,在會計中心的銀行基本賬戶下設立單位的分賬戶,對單位資金實行集中管理。單位的資金撥付和經費支出報賬事宜,需經會計中心同意后,由報賬員在單位的銀行分賬戶上辦理。四是會計中心負責單位會計工作原則。其基本內容是:單位的各項支出審批、憑證審核,以及會計資料的收集、立卷和保管由會計中心負責?! ⊥ㄟ^以上分析我們可看出,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只是會計工作的責任發(fā)生了轉移,沒有改變單位的財務主體資格和財務責任,也沒有改變單位負
3、責人的《會計法》規(guī)定責任。因此,無論是對納入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還是對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以及會計中心相對應的會計責任,以及會計中心相應的會計責任,都離不開政府審計的監(jiān)督?! 《?、會計集中核算對審計的影響 1、對審計對象的影響。由于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沒有改變納入單位的財務主體資格和財務責任,只是單位會計工作的責任部分發(fā)生了轉移,所以,納入單位作為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被審計對象的地位沒有變化,單位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被審計對象地位也沒有變化。根據《審計法》第二條第二款的規(guī)
4、定,“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的財務收支”都應當接受審計監(jiān)督,根據中央兩辦關于《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暫行規(guī)定》,在會計集中核算后,政府審計不僅要把納入單位作為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審計對象,把單位負責人納入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審計對象,同時還要把會計中心納入審計監(jiān)督的對象?! ?、對審計目標的影響。會計集中核算影響到單位部分會計責任的轉移,相應的影響到審計目標的調整。新的《會計法》第四條規(guī)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
5、資料真實性、完整性負有責任”。一方面,會計集中核算,與原有會計管理形式相比較,使得單位原有的會計利益的一致化和會計責任的完整化格局被打破。主要是會計和出納人員不現是在單位負責人領導下開展會計工作,而是依法、獨立的行使會計工作職責,如果出現了會計監(jiān)督不力、核算不規(guī)范、甚至出現違反《會計法》和《審計法》的行為,會計中心及其有關會計人員要承擔相應的會計工作責任,這種責任是不能推脫的。另一方面,會計集中核算,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被審計單位及其單位負責人仍然負有完全責任。如果單位制造虛假的會計信息,提交虛假
6、的會計資料,造成會計信息失真,會計核算不準確,單位負責人和財務主管人員則應承擔相應的會計法律責任,如果對審計結論的真實性造成了影響,還要承擔審計法律責任。因此,在審計中,審計不僅要查清被審計對象的會計責任,還要分清會計中心的工作責任,任何否定相應會計責任的獨立性,或者否定會計責任的聯(lián)系性,都不能算作完整的審計。因此,會計集中核算后,政府審計應當及時調整審計目標?! ?、對審計內容和審計重點的影響。審計目標決定審計內容,會計管理方式決定審計重點。由于會計集中核算運作存在著階段性,決定著審計在各個時期的工作重
7、點有所不同。會計工作移交階段。審計要把納入單位的財產清理、財務清理和會計移交手續(xù)情況作為審計重點,同時按照政府要求,審計要擔任好會計移交工作的“監(jiān)交人”。會計中心運行初期。審計需要針對會計、出納不在納入單位工作,身份發(fā)生變化,情況不熟悉,會計核算與單位財務脫節(jié),會計核算不準確的問題加強三個方面的監(jiān)督:一是要圍繞與單位職能相關的專項資金和重點問題展開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執(zhí)行國家經濟政策的情況;二是要圍繞單位預算內、外收入開展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落實收支兩條線規(guī)定的情況;三是要圍繞單位各項支出以及發(fā)放津補貼開
8、展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遵守國家財經法規(guī)和有關會計集中核算紀律的情況。會計中心穩(wěn)定運行時期。審計要對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情況實行全方位的審計監(jiān)督,其目的是維護財政經濟秩序,保障會計集中核算體制的健康運行?! ?、對審計方式和方法的影響。由于會計集中核算,與原會計管理模式比較,開展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在審計機關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增加了會計中心這個中間環(huán)節(jié),它使得審計程序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增加,審計方式方法得到調整。如,會計資料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