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糧食流通管理辦法66055

湖北省糧食流通管理辦法66055

ID:19679664

大小:27.00 KB

頁數(shù):5頁

時間:2018-10-05

湖北省糧食流通管理辦法66055_第1頁
湖北省糧食流通管理辦法66055_第2頁
湖北省糧食流通管理辦法66055_第3頁
湖北省糧食流通管理辦法66055_第4頁
湖北省糧食流通管理辦法66055_第5頁
資源描述:

《湖北省糧食流通管理辦法66055》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應用文檔-天天文庫

1、湖北省糧食流通管理辦法66055湖北省人民政府第276號令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糧食流通秩序,維護糧食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保糧食安全,根據(jù)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運輸、加工、進出口等經營活動的法人、其它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應當遵守本辦法?! ∏翱钏Q糧食,是指小麥、稻谷、玉米、雜糧及其成品糧?! 〉谌龡l  省人民政府按照糧食工作省長負責制的要求,負責本省糧食的總量平衡和地方糧食安全。市(州)、縣(含縣級市、省轄市的區(qū),下同)人民政府在全省宏觀調控下,負責本地區(qū)糧食總量平衡

2、和糧食安全?! 】h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qū)的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業(yè)指導和地方儲備糧的管理;發(fā)展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衛(wèi)生、物價、農發(fā)行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與糧食流通有關的工作。  第四條  實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凡常年收購糧食并以營利為目的糧食經營者,須經縣級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入市資格,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并在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在經營范圍中注明糧食收購,方可從事糧食收購活動。  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都Z食收購許可征》有效期為三年?! 〉谖鍡l  申請從事糧食收購的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應

3、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Z食主產區(qū)經營糧食的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具有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經營資金籌措能力,山區(qū)經營糧食的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具有5萬元以上(含5萬元)經營資金籌措能力,有良好的資金信用。 ?。ǘ┘Z食主產區(qū)經營糧食的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自有或通過租借具有10萬公斤以上,山區(qū)經營糧食的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自有或通過租借具有5萬公斤以上符合《糧油儲藏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糧食倉儲設施?! 。ㄈ┙洜I糧食的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自有或租借與糧食收購規(guī)模相適應的符合要求的整曬工具、衡器、谷物測水儀、扦樣器等糧食質量檢驗設施;有專職或兼職具有糧食保管資格證書的專業(yè)人員。  第六條  凡

4、常年收購糧食并有固定經營場所,或年收購量達到50噸以上的個體工商戶,必須取得糧食收購資格。年收購量低于50噸的個體工商戶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無須申請糧食收購資格?! €體工商戶申請糧食收購資格須具備籌措經營資金3萬元以上的能力?! 〉谄邨l  申請從事糧食收購的經營者,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縣級或縣級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報《糧食收購資格申報表》并提供身份證以及資金、倉儲設施、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等相關證明材料?! 〖Z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規(guī)定條件的申請者作出許可并公示,核發(fā)《糧食收購許可證》,對不予許可的應書

5、面通知申請者并說明原因。逾期不向申請者提供書面通知的,視為授予資格?! ≡诒巨k法實施前批準的糧食收購者,可繼續(xù)從事糧食收購活動;但須在本辦法實施后三個月內重新按本辦法申報糧食收購資格,經審核未取得糧食收購資格的不得再繼續(xù)從事糧食收購活動。  第八條  依法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糧食經營者,應當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ㄒ唬┫蚴奂Z者明示或者在收購場所公布收購的糧食品種、收購價格和質量標準?! 。ǘ﹫?zhí)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依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不得以非法手段操縱糧食價格?! 。ㄈ┘皶r向售糧者支付售糧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的委托代扣、代繳任何稅、費和其他款項?! 。ㄋ模┛缈h收購

6、糧食的,須持有效糧食收購資格證明副本和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到收購地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并定期報告糧食收購數(shù)量等情況?! 。ㄎ澹┌磭壹Z食流通統(tǒng)計制度規(guī)定,建立經營臺帳,并向所在地的縣級或縣級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定期報送糧食收購數(shù)量、價格、質量標準等有關情況?! 〉诰艞l  從事糧食銷售、儲存、運輸、加工(村民自用糧食加工除外)、進出口等經營活動的糧食經營者以及工業(yè)用糧、飼料用糧企業(yè),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按國家糧食流通統(tǒng)計制度規(guī)定,建立糧食經營臺帳,定期向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糧食購進、銷售、儲存等基本數(shù)據(jù)及有關情況。  第十條  糧食經營者使用的糧食倉儲設施,應

7、當符合糧食儲存有關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糧食不得與可能對糧食產生污染的有害物質混存,儲存糧食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化學藥劑或者超量使用化學藥劑?! 〉谑粭l  從事食用糧食加工的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具備保障糧食加工質量和衛(wèi)生必備的加工條件; ?。ǘ┎坏檬褂冒l(fā)霉變質的原糧、副產品進行加工;  (三)不得違反規(guī)定使用添加劑; ?。ㄋ模┎坏檬褂貌环腺|量、衛(wèi)生標準的包裝材料; ?。ㄎ澹┓?、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義務。第十二條  從事糧食銷售活動的經營者應當嚴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此文檔下載收益歸作者所有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溫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數(shù)學公式或PPT動畫的文件,查看預覽時可能會顯示錯亂或異常,文件下載后無此問題,請放心下載。
2. 本文檔由用戶上傳,版權歸屬用戶,天天文庫負責整理代發(fā)布。如果您對本文檔版權有爭議請及時聯(lián)系客服。
3. 下載前請仔細閱讀文檔內容,確認文檔內容符合您的需求后進行下載,若出現(xiàn)內容與標題不符可向本站投訴處理。
4. 下載文檔時可能由于網絡波動等原因無法下載或下載錯誤,付費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載的用戶請聯(lián)系客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