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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我國的違憲審查制度[摘要]:為建立民主憲政國家,確保憲法的有效實施保障公民的憲法性權利、自由實現和國家整合、權利運行符合憲法和人民的利益,必須有完善的違憲審查制度。我國違憲審查制度不健全,缺乏可適用性和有效性已成為學術界、理論界的共識,本文擬對我國違憲審查制度現狀、幾種先進的違憲審查模式、我國學術界研究現狀進行分析和探討,旨在尋求符合我國國情、切實可行的違憲審查模式。[關鍵詞]:違憲審查現狀模式研宄現狀[Abstract]:Inordertosetupthedemocraticcountryand
2、constitutionalgovernment,guaranteeeffectiveimplementationofconstitution,ensurecitizenconstitutionrights,freedom,countrycombine,rightsareaccordedwithconstitutionandpeople^interests,ofourcountryisimperfect,lackthecommonunderstandingthattheusabilityandvali
3、dityhavealreadybecomeacademia,theorycircle,thistextisitchecktoofourcountryreviewofconstitutionalitycurrentsituation,severaladvancedviolationoftheconstitutionmodels,ofourcountryacademicstudycurrentsituationgoonanalysisanddiscussiontoplan,aimatseekingtoac
4、cordwiththenationalconditionsofourcountry,feasibleviolationofunconstitutionalreviewmodels.[Keyword]:unconstitutionalreviewcurrentsituationmodelsresearchingsituation一、我國違憲審查制度現狀作者認為,違憲審查是指專司違憲審查權的機構對法律、法規(guī)、各種行政行為進行合憲性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違憲裁定的一種法律制度。就違憲審查起源問題,學術界存在一
5、些爭議,“一般認為,這種制度起源于西方資本主義國家。17世紀,英國樞密院對其殖民地的立法進行監(jiān)督審查被認為是違憲審查制度的先例。"①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是民主政治的產物,我國憲法從制訂至今實施的一段時間內,很大程度上是作為立法的指導法存在的,缺乏實際的可適用性。但其本身作為一個部門法同樣具備法的屬性和特征,在憲法的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存在違憲行為,致使憲法本身預期的社會效果難以充分實現,所以從理論上來說,必須有一種強有力的措施來懲治違憲行為,保障憲法的順利實施。我國憲法不具備可訴性,雖然學者對憲法司法
6、化的呼聲十分強烈,但是提起憲法訴訟在目前的法制體系下還不太現實,憲法訴訟是一個國家民主憲政制度發(fā)展的一個重要標志,在很多國家都設有憲法法院,同時一些沒有設立憲法法院的國家也把受理憲法訴訟的權利交給一定的國家機關或特定的機構,比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就行使違憲審查權(司法審查),其受理具體的憲法性訴訟案件。在我國存在很多違憲性行為,比如去年的孫志剛因被收容導致被毆致死行為,違憲的存在導致憲法性權利很大程度上落空,所以憲法必須有違憲審查制度。違憲審查制度是一種有力的憲法監(jiān)督制度,“其追求的價值目標是通過對違憲
7、行為的審查和處理,以保障公民權利和自由的實現,保證國家權利運行符合憲法和人民的利益,維護憲法確立的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活動原則得到遵守。"②否則憲法會成為一紙空文,其規(guī)定的公民憲法性實體權利也會如海市蜃樓。從我國憲法和《立法法》的規(guī)定來看,在憲法第67條,《立法法》第88條,都相應的規(guī)定了不完全意義上的違憲審查制度,但縱觀各國違憲審查現狀和我國違憲審查的實踐,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的違憲審查制度十分不健全,存在的問題主要有:1、對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務委員會立法和各種
8、具體的行政行為未規(guī)定相應的違憲審查制度,對違憲審查只規(guī)定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國務院、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各級政府的違憲審查權限,但對全國人大立法違憲審查問題卻只字未提;同時也沒有規(guī)定對各種抽象、具體的行政行為實施審查權,違憲審查權力具有片面2、違憲審查主體模糊不清。“我國的違憲審查權并不專屬最局權利機關,國務院、地方權力機關及各級人民政府都享有一定的違憲審查權,從而形成違憲審查‘誰都可以管,但實際上誰都不管’的局面"③可見我國目前違憲審查主體是不明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