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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與道德的“博弈”:原則上來說,法律與道德在本質(zhì)上是一致的,社會道德是法律最基本的價值評判標準。然而,在現(xiàn)實生活中,也有許許多多的問題折射出了這兩者之間似乎從來就有的矛盾。人們對“大義滅親”、“見死不救”等耳熟能詳?shù)脑~語在不同的時代可能有著不同的理解,在儒家思想占統(tǒng)治地位的封建時代,“忠、孝、仁、義”成為了評判是非的標準,于是乎大義滅親就可能是一種合理且合法的行為,而見死不救就是一種既不符合道德又違背法律的逆行;但在今天的法制社會,這些行為衍生出了人們對于情與理的爭議,于是出現(xiàn)了一些專業(yè)術語—“合法惡行”、“違法善行”
2、,用以概括法律與道德存在激烈沖突的情形。近年來頻頻出現(xiàn)的此類問題,也足以說明法與道德之間的沖突絕不只限于學術領域研究的問題,而已逐漸演變?yōu)橐粋€歷史問題、社會問題?! £P鍵詞:法律道德博弈 一.法律與道德的關系現(xiàn)狀 中國有句俗話:“法律面前無人情可言”。固然,法治社會要求我們必須依法辦事,堅決捍衛(wèi)法律的尊嚴,但是依法辦事并不等于對法律教條式的遵守,對人情的摒棄,相反,它要求將人情納入法治的范圍,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xiàn)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統(tǒng)一。這不僅僅從立法本身存在的缺陷而言,也是法治精神的根本要求?! 〖殧?shù)近年出現(xiàn)
3、的一些社會爭議較大的案件,其共同揭示出一個實質(zhì)問題,那就是“法律與道德的博弈”。司法機構代表著法律,嚴格執(zhí)行法律是它們的職責;而公眾在某種程度上代表著社會倫理道德,在某種程度上維護著道德層次上的正義。對于這些年頻繁出現(xiàn)的見死不救現(xiàn)象和這兩年新生的崔英杰、王斌余等案件中,都表明了公眾對于法院審判的質(zhì)疑甚至是否定,與其說它們出發(fā)了法律與道德之間的沖突,倒不如說它們是法律與道德之間沖突爆發(fā)的集中體現(xiàn)。 二.從案例中找真諦 2006年8月11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區(qū)城管副分隊長李志強在對無照商販崔英杰查處時,遭遇暴力抗法,被刺中
4、頸部而死。法院認為,崔英杰以暴力手段阻礙城管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并持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性質(zhì)惡劣,后果特別嚴重??紤]到其犯罪的具體情節(jié)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對崔英杰判決死刑,可不立即執(zhí)行?! ‰m然法院判決了崔英杰死緩,但是司法外卻出現(xiàn)了截然不同的聲音。普通民眾認為,崔英杰從河北來京,三輪車就是他唯一的謀生工具,而且,在此之前他已經(jīng)曾經(jīng)被沒收過過一輛舊三輪車,現(xiàn)在這輛是他借錢剛剛從新買的,城管不顧他下跪哀求把他的三輪車沒收了,他還怎么活呢?另外,崔英杰曾經(jīng)一度離開現(xiàn)場,只是因為其雇傭
5、的女子苦苦哀求,他才重新進入人群并且在沖動忙亂中激情揮刀傷人,這是情有可原的。當然,崔英杰的命保住了,這樣的判決不能不說部分體現(xiàn)了民意?! ≡谶@件案子中,法律與道德之間的博弈不能證明哪方占了上風,法院判決的死緩可能是最合適的刑罰,是法律與道德相互妥協(xié)后達到的一種平衡,試想不判死刑的話,死者的家屬及同事肯定不同意,因為城管被殺已是既定事實;而如果法院判崔英杰死刑立即執(zhí)行的話,那么就違背了民意。 我們再來看看王斌余的案件。農(nóng)民工王斌余因為父親的腿被砸斷急需用錢,多次向老板討要工錢未果并受到侮辱。在極度絕望和憤怒之下,他向前
6、來勸解的工友一家舉起了刀,殺死4人,重傷1人。最近,王斌余被寧夏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這一極端事件日前經(jīng)新華社報道后,激起強烈的輿論反響,X上相關帖子無數(shù)。輿論幾乎一邊倒地質(zhì)疑一審判處王斌余死刑的結果,認為王斌余罪不至死。法律學者高一飛撰文認為判處王斌余死刑違背法理,“同情”可以是不判王斌余死刑的理由。。不僅如此,還有人就此上書全國人大、最高人民法院等機構,表達民意。 王斌余案將輿論撕裂成了兩半,要么臣服于法律的權威,要么另外組成民意法庭,作出自己的道德判決。這又是法律規(guī)則與社會道德之間的一次博弈,站在社會
7、道德一邊的普通民眾所持的理由是:農(nóng)民工王斌余因父親腿被砸斷急需用錢,便找老板多次討要工錢,未果。此后他找勞動部門,找法院,都無濟于事。最終,走投無路的王斌余又折回包工頭家討薪,被罵成“像條狗”,遭到拳打腳踢。極度絕望和憤怒之下,他連殺4人,重傷1人,后到公安局投案自首。也即從道德的角度看,王斌余是情有可原、罪不至死的;而作為法律的執(zhí)行者—司法機關也有很充足的理由:殺人償命,何況連殺多人,這個判決從法理和程序角度來說并無疑義。很明顯,在這一博弈中,法律蓋過了民意,因為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王斌余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
8、身。 三.法律與道德的辨證模式剖析 法與道德的關系是法學的一個永恒話題。我們應該看到它們之間的區(qū)別,正是這種區(qū)別導致上述一系列的沖突。但是,我們也應該注意到它們之間固有的聯(lián)系,兩者在本質(zhì)上是一致的。立法的民主參與就是為了創(chuàng)制符合最大多數(shù)人利益和愿望的“良法”這樣才能使法律成為為大眾所認同的、能夠身體力行的行為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