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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國家賠償與民事賠償的關系》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學術論文-天天文庫。
1、淺談國家賠償與民事賠償的異同——一起關于煙草執(zhí)法訴訟賠償案的思考我國于1995年1月份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從而確立了我國的國家賠償制度,它是一部落實憲法原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jiān)督和改進國家機關工作,發(fā)展民主、健全法制的重要法律,是我國民主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zhí)行職務時的違法行為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損害的,國家依法給予的賠償,包括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各級國家機關都必須了解和掌握國家賠償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才能確保依法行政,避免國家賠償的發(fā)生。本文就一起煙草專賣行政處罰引起的賠償糾紛進行分析,探討國家賠償與民事賠
2、償的關系,希望能夠對了解國家賠償制度有所幫助。一、簡要案情-10-某煙草專賣局在市場檢查中,發(fā)現一個體工商戶張某銷售走私卷煙,執(zhí)法人員依據《煙草專賣法》及其有關規(guī)定便對其擺賣的走私煙數條全部沒收。張某對處罰決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罰決定并賠償因該行政處罰導致的一切經營損失。經審理,法院認定煙草專賣局提供的主要證據不足,判決撤銷原處罰決定,并返還沒收的卷煙,但對張某賠償間接損失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后張某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煙草專賣局賠償對因查扣卷煙給其經營帶來的間接損失。經人民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煙草專賣局賠償張某的經濟損失。我們暫且不論此案訴訟的結果是否
3、正確,這里只就張某兩次提起的訴訟賠償作一探討。本人認為,本案的訴訟賠償的關鍵在于,張某提出的賠償請求是國家賠償還是民事侵權賠償,法院是否應該判決煙草專賣局給予張某賠償。國家賠償和民事賠償雖然都是對受害人的司法救濟,但二者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qū)別,因此對賠償請求定性的結果的差異必然導致訴訟結果的大相徑庭。二、國家賠償和民事賠償的關系國家賠償是由民事賠償發(fā)展而來,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zhí)行職務時的違法行為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損害的,國家依法給予的賠償,包括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民事賠償是指損害賠償義務人由于違法或違約,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可大體分為
4、違約賠償和侵權賠償。國家賠償和民事賠償的聯系:-10-第一,都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行為侵害為產生前提。國家賠償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不法職務行為侵害為產生前提;民事賠償以賠償權利人受到財產或人身損害為產生前提。第二,都以支付賠償金作為主要的賠償方式。第三,正是由于國家賠償和民事賠償存在相似之處,世界各國國家賠償制度的早期階段在歸責原則、構成要件等方面都借鑒民事賠償理論,適用民事賠償的程序。我國在《國家賠償法》頒布之前,《民法通則》第121條也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zhí)行職務過程中的侵權行為規(guī)定為一種特殊的民事侵權行為,確立國家的民事賠償責
5、任以解決相關賠償糾紛。國家賠償與民事賠償的區(qū)別點:(一)法律依據和目的不同民事賠償則由民事侵權引起,是私法上的法律責任,其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等私法規(guī)范。民事賠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民事賠償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司法救濟,使賠償義務人承擔賠償責任,從而否定違約或侵權行為在當事人之間造成的不正當利益變動,恢復正常的利益分配格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國家賠償由國家侵權行為引起,是公法上的法律責任,其依據是《國家賠償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刑事訴訟法》等公法法律規(guī)范,國家賠償實行請求人初步證明規(guī)則。國家賠償的主要目的,不僅僅是使受到不法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得到經濟上的補償,更
6、重要的是,當公法法律關系中處于弱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公權力的不法損害時,賦予其法定的救濟權,從而將處于優(yōu)勢地位的國家公權力限制在合理的范圍內。(二)賠償主體不同-10-國家賠償主體是抽象的國家,具體由賠償義務機關履行,責任主體與賠償義務人分離。民事賠償主體是具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責任主體與賠償義務人未分離;在賠償主體方面,國家賠償和民事賠償存在以下不同之處。第一、賠償義務人和權利人之間的法律地位不同。如上所述,民事賠償責任是私法上的責任形式,因此,賠償義務人和權利人是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可以通過平等協商確定賠償責任的方式和數額。而國家賠償責任是公法上的責
7、任形式,賠償義務人和權利人的法律地位是管理與被管理、命令與服從的關系,具體的賠償方式和數額必須依《國家賠償法》確定,不適用意思自治等民法基本原則。第二、賠償主體范圍不同。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成為民事賠償責任主體,國家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也可成為民事賠償責任主體。國家賠償的責任主體只能是作為公權力代表的國家。第三、具體履行賠償義務的主體不同。在民事賠償中,賠償主體和違約或侵權行為主體是一致的,賠償責任由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