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自認屬性及其相關問題研究

(下)自認屬性及其相關問題研究

ID:30821559

大小:63.50 KB

頁數:7頁

時間:2019-01-04

(下)自認屬性及其相關問題研究_第1頁
(下)自認屬性及其相關問題研究_第2頁
(下)自認屬性及其相關問題研究_第3頁
(下)自認屬性及其相關問題研究_第4頁
(下)自認屬性及其相關問題研究_第5頁
資源描述:

《(下)自認屬性及其相關問題研究》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教育資源-天天文庫。

1、.自認屬性及其相關問題研究(下)  四、自認的對象:是否包括間接事實和輔助事實  作為民事訴訟證明對象的實體法事實可以分為主要事實、間接事實和輔助事實三個層次。所謂主要事實是指發(fā)生法律效果所必要的直接事實,也即合于法律規(guī)定,產生一定法律效果之構成要件之事實。在訴訟中,法院是通過確定主要事實存在與否來確定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是否存在的。所謂間接事實是指用來推定主要事實是否存在的事實。輔助事實是指與要證事實無關之有關證據能力或證據價值之事實。如證人之誠實性、認識能力、記憶能力、表達能力等有關證人之信賴性等

2、事實。間接事實和輔助事實就其性質及作用而言,與認定主要事實之證據資料無異。因此,當事人之主張責任及舉證責任,應僅以主要事實為限。而間接事實或輔助事實,即使當事人未主張,法院亦得依自由心證,本于已明了之他事實,以推定應證事實之真?zhèn)巍! τ谥饕聦嵆蔀樽哉J的對象,無論是學說還是判例都是無可爭議的,“主要事實得為自認之對象者,乃通說所采,并無爭議”。對當事人主張的主要事實的自認一經成立,法院就將以該自認的主要事實作為裁判的依據,不再對該主要事實進行證據調查。問題是,一方當事人對于對方當事人主張的間接事

3、實以及輔助事實作出的自認,能否產生自認的效力,也就是說,間接事實以及輔助事實能否成為自認的對象,值得研究。...  在理論上,日本通說認為,自認的對象是成為判決基礎的直接事實。間接事實、輔助事實不能成為自認對象。日本法院的判例對于間接事實自認的成立也持否定的態(tài)度。④大陸法系國家民事訴訟法中的辯論主義是自認制度的基石。民事訴訟中的自認主要是基于辯論主義而建立的。而辯論主義僅僅適用于主要事實,間接事實、輔助事實原則上不適用辯論主義,即使當事人沒有提出,法院亦可依職權調查,所以一般認為當事人對于間接事實

4、、輔助事實的陳述不成立自認。我國學者也大多認為,自認是指當事人一方對對方主張的、并由對方負有證明責任的要件事實所作的承認的陳述。在具體的訴訟中,當事人一方承認對己不利的事實有可能是對方不負證明責任的案件事實。例如,在就是否存在轉貸承諾發(fā)生爭議時,一方當事人主張在轉貸后,對方仍一如既往地收受租金這一事實,對方當事人若對此加以承認,這時不構成自認。因為這種事實是一種間接事實,是自由心證主義的作用范圍,不屬辯論主義的作用范圍,法官仍可展開證據調查。就是說,只有要件事實,即一方負有證明責任的案件事實,才能

5、構成自認的對象?! ≡趯W理上,之所以當事人對間接事實的承認不具有等同主要事實自認那樣的效力,完全是基于自由心證主義的要求。根據自由心證原則,法官在案件的主要事實存在爭議或不明時,可以在不受強制的情況下依據法官自己的良心對該主要事實存在與否進行判斷。如果承認間接事實的自認拘束力,就會因為間接事實的當然存在(當事人對間接事實自認后,就免除了法院對該事實的認定權),迫使法官不得不相應地認定相關的主要事實的存在與否。這實際上也就剝奪了法官對主要事實的自由心證權。①也有的學者對此持不同的觀點,認為承認間接事

6、實的自認效力并不違反自由心證原則,主張也應當認可間接事實自認的成立,即使主要事實存在爭議,對作為表征的間接事實的自認,就免除了對其間接事實的證明。不過,與主要事實自認的不同,“法院可以依據自由心證進而基于其他的間接事實來對主要事實的存在與否作出認定”。“只要足以推翻該被自認間接事實的其他間接事實未獲得認定(即使法官對該被自認間接事實存在著懷疑),讓法官從被自認的間接事實(以此來作為前提)來推定主要事實也應當說是一種妥當的邏輯”?! ∥覀冋J為,無糾紛即無審判的原則也應適用于間接事實與輔助事實。法院如

7、果就當事人之間沒有爭議的間接事實依職權進行審判,則不但存在因當事人不愿舉證而在證據資料不全情況下作出錯誤判斷的危險,且無異于挑起當事人之間本來并不存在的爭端,破壞當事人之間法的和平,有違民事訴訟的目的。同時,...“在民事訴訟中,主要事實與間接事實的區(qū)別是相對的,兩者之間并無明確、一致性的界限”,將主要事實與間接事實明確區(qū)別往往相當困難。而且,承認間接事實自認的效力對于促進當事人的自主性訴訟活動,簡化對事實的認定,提高訴訟效率無疑是有意義的。當事人針對間接事實作出的與對方當事人主張一致的陳述,如無

8、其他證據可以否定該經當事人自認的間接事實存在,法院原則上應受自認之拘束,以該經當事人自認的間接事實作為推斷主要事實是否存在的基礎。不過,這種自認畢竟不同于對主要事實的自認。因為由間接事實推斷主要事實的過程,終究屬于法官自由心證運用的范圍。即使法官承認某一經自認的間接事實的存在,亦不表示法官必須承認依該間接事實,則某一主要事實亦存在。當法院通過其他的證據調查不能對該主要事實的存在形成心證時,就會妨礙將該主要事實作為裁判的事實依據?!霸诰唧w訴訟中,當欠缺證明主要事實之證據(直接證據)時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此文檔下載收益歸作者所有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溫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數學公式或PPT動畫的文件,查看預覽時可能會顯示錯亂或異常,文件下載后無此問題,請放心下載。
2. 本文檔由用戶上傳,版權歸屬用戶,天天文庫負責整理代發(fā)布。如果您對本文檔版權有爭議請及時聯系客服。
3. 下載前請仔細閱讀文檔內容,確認文檔內容符合您的需求后進行下載,若出現內容與標題不符可向本站投訴處理。
4. 下載文檔時可能由于網絡波動等原因無法下載或下載錯誤,付費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載的用戶請聯系客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