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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存在的視域看道德應該的悖論》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行業(yè)資料-天天文庫。
1、萬方數據2009年11月第29卷第6期河北學刊HebeiAcademicJournalNov.,2009V01.29No.6從“存在"的視域看“道德應該”的張蓬(陜西省社會科學院人文雜志社,陜西西安710065)悖論[摘要]‘‘道德應該”是當下道德哲學的主要問題之一。思想史上對于“道德應該”為“信”的哲學論證都不免陷入某種理論困境,因此,“道德應該”作為問題要從“存在”說起。在“存在”作為“無”而具有的“可能”視域中,“道德應該”的特質是悖論。其悖論意義是指從“道德應該”的規(guī)勸出發(fā),沿著人們?yōu)椤靶拧钡倪壿嬡壍?,必然地推出與其正相反對的“道德不應該”的規(guī)勸也是道德的,正相反對的
2、“應該”與“不應該”在道德評價上是等價的?!暗赖聭摗钡你U撎刭|來自于“存在”?!按嬖凇弊鳛椤盁o”體現為“可能”。由存在的這種“可能”與“不可能”的正相反對,就使得在“存在”作為“可能”之“好”、“善”的區(qū)別里,已經包裹了“道德應該”的悖論意義?!暗赖聭摗钡奶刭|是悖論的論斷,一方面打破了原有的對“道德應該”普遍必然之絕對意義的理性依戀。另一方面也使我們從追求以普遍必然的“道德應該”作為道德踐行評價標準的理論迷霧中警醒。[關鍵詞】道德應該;存在;可能;自由意志;悖論[作者簡介】張蓬(1956一),男,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人文雜志社副編審,主要從事西方哲學和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
3、[中圖分類號】B01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7071(2009)06—0062—06[收稿日期】2009一09—05如何才是道德的?道德是如何可能的?這是道德哲學的基本問題。對此,中學與西學各有不同的發(fā)問、理解與解答方式。自西學東漸以來,中國傳統(tǒng)依血緣宗親關系而建立的“天人合一”、“內圣外王”的政治王道與心性道德的踐行教化系統(tǒng)被知識論思維背景下的倫理法則的普遍性訴求所取代,倫理與道德以“學”為圭臬,輔以知識論視野下的規(guī)范性倫理之學。這種倫理之學對普遍性道德原理的追求,使我們的倫理與道德學院化,并輔以意識形態(tài)的規(guī)制,使得我們的倫理之學亦如天賦原理,以普遍性之邏輯
4、預設為前提,來確定某種可以判斷“如何才是道德的”普遍必然的標準,并以此標準為圭臬去區(qū)別道德行為的優(yōu)良與否,來為社會各種行為進行道德評價??梢哉f,當下的道德哲學或者倫理之學所試圖扮演的社會角色是為道德行為的評價確定某種合乎普遍性的標準,它不僅要擔當理論的說明功能,還要擔負社會的教化功能。無論是“說明”還是“教化”,都要具體化為對普遍必然有效的“道德應該”的設計。面對當下的道德哲學,從道德哲學本身所依賴的理性邏輯出發(fā),不免會產生這樣的問題:“道德應該”作為一種道德的普遍必然性訴求,其確定的標準依據是否具有普遍必然性?如何可能有效?也就是說,能否、如何確定“道德應該”的“當然性”?
5、“道德應該”的本性到底是什么?這些問題都屬于道德哲學的元問題。本文試圖借此問題,對道德哲學中“道德62應該”的本性和特質作一點兒合乎人們思維習慣的分析。一、“道德應該”問題的論證理路及其困境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都會不自覺地自生出一些“應該”的意識來,如:孝敬父母,愛護子女等;也有來自于外緣的規(guī)勸而內化為自己的“應該”,如:不許偷盜,不許說謊等;還有一些上升為普世的道德原則而成為規(guī)范人們道德行為的“金規(guī)則”,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好像人們每時每刻的行為選擇都為各種“應該”所包圍。何以這些“應該”就對人們的行為選擇有效?何以這些“應該”就是無可懷疑的“應該”?何以這些“應該”作
6、為道德規(guī)勸就“當然”“應該”?為了說明這些“應該”的“當然性”,人們從各種文化傳統(tǒng)汲取資源,設計出了各式各樣的道德哲學,作出使人們可以為“信”的“說明”。在“說明”的基礎上,發(fā)心而“信”,作出由己而生的行為選擇,在行為的選擇中確定人作為道德存在的意義。從道德哲學(而不是宗教)的理性純粹性出發(fā),人們對各種“應該”總會發(fā)出一種疑問:我們“憑什么”就必須遵守這些“應該”?這里的“憑什么”中的“什么”何以為“憑”?而“憑”的必須又從何而來?從思想史上看,能夠為道德哲學語境中的這幾個發(fā)問作出可以為“信”的“說明”的,只能是宗教的“由信取信”和哲學的萬方數據◆哲學天地◆“由知(理)取信”
7、的理路,而科學(知識論意義上的知識系統(tǒng))和藝術卻說明不了道德“應該”的所以然。宗教作為一種意識形態(tài),對人們的行為有規(guī)制作用。宗教以某種可以為“信”的教義確定了“應該”,同時也確定了“不應該”。對于可以使人們發(fā)心信仰的宗教教義而言,確定“應該”,是通過人們由信仰而生發(fā)出來的“愿意”來規(guī)制人們的行為。這種為人們的“愿意”所遵守的“應該”就是規(guī)范。這些可以為“信”的教義作為“應該”之所以能夠為人們所“愿意”遵守,在于這些教義的制定來自于宗教本身的信仰性根據。也就是說,對于可以為“信”的信仰實體(體)的實在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