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描述: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立案標準和犯罪構成》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行業(yè)資料-天天文庫。
1、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立案標準和犯罪構成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是指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jù)、文件或者偽造信用卡的行為。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 (二)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
2、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 (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jù)、文件的; (四)偽造信用卡的?! 挝环盖翱钭锏模瑢挝慌刑幜P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一、立案標準6偽造、變造金融票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或者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或者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jù)、文件,總面額在一萬元以上或者數(shù)量在十張以上的; (二)偽造信用卡一張以上,或者偽造空白信用卡十張以上的。二、犯罪構成1、犯罪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
3、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主體。依據(jù)本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2、犯罪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如果行為人因過失而錯寫誤填票證內容的,雖然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不能讓其承擔刑事責任。即使行為人錯寫誤填票證后又故意使用的,也只能按金融票據(jù)詐騙罪等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責任,而不能以本罪論處。本條沒有規(guī)定本罪主觀上必須以一定的目的作為構成要件,那么行為人只要出于故意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原則上就構成犯罪,而沒有必要再去探究行為人是否具有什么目的。63、犯罪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票證管理制度。金融票證是商品交換和信用活動的產物,它對于加
4、速資金周轉,提高社會資金使用效益;及時進行商品交易,促進商品流通;及時清結債權債務,節(jié)省流通費用以及規(guī)范商業(yè)信用等具有重要意義。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后經(jīng)濟的快速發(fā)展,金融票證在商品交易、清潔債權債務等方面逐漸得到了日益廣泛的應用。金融票證已成為我國經(jīng)濟生活中日益重要的信用支付或結算工具。隨著金融票證在經(jīng)濟生活中重要性的越來越大,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違法犯罪活動也開始滋生、蔓延。這種犯罪行為不僅損害了有關當事人的正當權益,更影響了金融票證應有的信譽,破壞了國家的金融票證管理制度,妨害了經(jīng)濟健康有序地發(fā)展。因此本法將這種行為單獨規(guī)定為犯罪,予以懲處。4、犯罪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偽造、
5、變造各種金融票證的行為。所謂偽造金融票證,是指無權制作金融票證的假冒他人或虛構他人的名義擅自制作金融票證的行為;所謂變造金融票證,是擅自對他人的有效金融票證上所載內容進行變更的行為。6偽造和變造金融票證的結果都產生“假金融票證”,但偽造是一種完全的造假行為,變造則以真實的金融票證為前提,變造后的金融票證并未完全否定原來的有效成份。因此相對來說,偽造金融票證的危害性要大于變造金融票證,前者可能給被害人造成更大的損失。本罪在客觀上可以由下列行為構成:1、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所謂偽造,是指行為人仿照真實的匯票、本票、支票的形式、圖案、顏色、格式,通過印刷、復印、拓印、繪制等制作方
6、法,非法制造匯票、本票、支票的行為。所謂變造,是指行為人在真實的匯票、本票、支票的基礎上或者以真實票據(jù)為基本材料,通過剪接、挖補、覆蓋、涂改等方法,對票據(jù)的主要內容,非法加以改變的行為。如改變出票人名稱、持票人名稱、金額、有效期等等。2、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所謂偽造是指行為人未經(jīng)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非法印制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款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行為。所謂變造,是指行為人在真實、合法的銀行結算憑證的基礎上或者以真實的銀行結算憑證為基本材料,通過剪接、挖補、涂改等手段,對銀行結算憑證的主要內容,非法加以改變的行為。63、偽造
7、、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jù)、文件的。所謂偽造是指行為人采用描繪、復制、印刷等方法仿照信用證的模式、內容制造假信用證的行為或者以編造、冒用某金融機構的名義開出假信用證的行為。偽造信用證主要是行為人通過編造虛假的根本不存在的銀行開出信用證或者假冒有影響的銀行的名義開出假信用證的手段偽造信用證。所謂變造是指行為人在原信用證的基礎上,采用涂改、剪貼、挖補等方法改變原信用證的內容和主要條款使其成為虛假的信用證的行為。偽造、變造附隨的單據(jù)、文件是指行為人在使用信用證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