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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精解經典案例分析》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學術論文-天天文庫。
1、.《勞動合同法》精解與經典案例分析會務組織:一六八培訓網時間地點:2016年04月15-16日深圳04月22-23日上海05月13-14日北京2016年05月20-21日廣州07月22-23日深圳07月29-30日上海學員對象:董事長/股東、企業(yè)中高層、人力資源總監(jiān)/經理、總裁/總經理助理等課程特色:課堂講授+案例分析+小組討論+互動演練,突出實戰(zhàn)性與實用性費 用:2500元/人(包括資料費、午餐及上下午茶點等)課程背景你知道——企業(yè)如何制定規(guī)章制度嗎——何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為最佳——如何正確規(guī)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何充分、合理運用“可以約定事項”條款
2、——勞動者在哪5種情形下,均不能二次約定試用期——什么是試用期的風險管理及其防控措施——培訓服務期的違約金支付要點是什么——保密、競業(yè)限制、競業(yè)禁止的區(qū)別與聯系是什么?如何有效操作——上市公司如何規(guī)避社保購買——如何界定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何為“N+1”?如何正確理解及運用——何為“不勝任工作”與“客觀情況”——裁員的6大實操要點是什么?對6大特殊群體進行協商解除的5大步驟是什么——出具或不出具“解除或終止證明”的風險及其具體操作技巧是什么——集體合同的立法脈絡與初衷是什么——何為勞動
3、者賠償責任的三個構成要件以上問題,將由國內著名勞動法/勞動關系管理實戰(zhàn)專家、著名勞動爭議預防與應對專家、員工心理健康管理專家畢春秋老師帶您各個擊破,為企業(yè)提供切實可行的實操解決方案,以防控企業(yè)面臨的各種勞動法律法規(guī)風險。...課程收益1、帶領學員尋根究底、縱橫捭闔地來一趟關于《勞動合同法》的探索之旅2、幫助學員掌握非法務人員的勞動法律法規(guī)常識,并通過大量經典案例講解從而將相關知識點運用于實際問題的解決之中3、幫助學員正確、完整、充分解讀《勞動合同法》條文,同時將有關內容拓展至《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民法通則》等領域,使相關知識系統有機結合,自成邏
4、輯體系4、通過學習,使學員能夠掌握合同解除中情理法的運用,以提高勞動合同綜合管理水平課程大綱:專題一招聘入職與勞動合同的訂立1.第八條解讀與建議1.1.“如實告知”的關鍵1.2.崗位職責須確保有效簽收1.3.勞動者應承擔“非如實說明事項”的責任2.第十條解讀與建議2.1.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的關系2.2.事實勞動關系的決定性作用2.3.何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為最佳2.4.相關法條(案例一:資陽李XX案)3.第十六、十七條解讀與建議3.1.用人單位自行擬定勞動合同文本的風險3.2.工作地點可能出現變動/搬遷的風險3.3.“可以約定事項”的充分利用4.第二十六條解讀
5、與建議4.1.應聘期間提交虛假資料的應對4.2.入職之后提交虛假資料的應對4.3.合同是否有效的認定4.4.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事例5.第八十二條解讀與建議: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6.第九十一條解讀與建議:中高級人員入職前的背景調查專題二試用期1.第十九條解讀與建議1.1.本條的立法初衷1.2.同一勞動者在如下5種情形下,均不能二次約定試用期...1.3.延長試用期的風險1.4.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風險2.第二十一條解讀與建議2.1.“試用期間用人單位可以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錯誤認知(案例二:上海池XX案)2.2.“應當向勞動者說
6、明理由”的潛臺詞2.3.違法解除的比支付經濟賠償金(2N)更為嚴重的后果2.4.防止出現違法解除的三條基本措施2.5.試用期精細管理的意義3.第七十條解讀與建議: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4.第八十三條解讀與建議:違法約定試用期與延長試用期的賠償責任(2N)專題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第十四條解讀與建議1.1.“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完整理解1.2.第三款之前提條件及其運用1.3.對是否存在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進行梳理和評估1.4.正確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guī)避之道2.第八十二條第二款解讀與建議: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訂立
7、的法律風險專題四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與執(zhí)行第四條解讀與建議1.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應全程參與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工作2.妥善保存證據材料3.公示或告知乃必要步驟4.告知以簽名確認為最妥5.將送達視為告知6.以集團公司名義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不能當然地適用于集團下屬各分/子公司(案例三/1:深圳易XX案)(案例三/2:深圳何XX案)專題五違反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員工處理第三十九條 解讀與建議1.如何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2.如何(先發(fā)制人地)制定規(guī)章制度3.如何界定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4.如何界定雙重勞動關系5.勞動者的“欺詐”情形及其應對技巧
8、...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認定7.單方解除勞動合